2019年江苏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招聘高层次人才29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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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满足我市教育事业发展需求,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精神,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本次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29名,具体招聘岗位和相关要求详见《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计划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12日至2001年4月28日期间出生);
4.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相应资格证书及其他资格条件;
5.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招聘对象
1.硕士及以上学位研究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不得应聘与该单位负责人员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有政策规定或协议明确2019年8月31日前不得解聘、离开现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或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本次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兴化市人社局)共同组织实施,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核、考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与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兴化市政府网等途径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核
1.报名方式:本次招聘报名采用本人现场报名和网上报名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不接受其他方式报名。
2.报名时间和地点
报名地点:兴化市教育局人事科204室。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2日至2019年4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2:00—5:30,节假日不休息);联系电话:0523—83242833。
网上报名人员请将报名所需材料制作为一个PDF文件,发送至电子邮箱xh83242833@126.com,文件名格式为:姓名+岗位名称。
3.报名时须提交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网上报名人员须在领取准考证时提供相关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附件2)。
(2)本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
(3)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其他人员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4)教师资格证书。已通过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取得考试合格证明,但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可提供考试合格证明。
(5)本人近期同底免冠正面1寸彩色照片2张。
(6)在职人员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或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的相关证明。报名时不能提供的,可延迟至体检前提供。
4.报考人员根据自身条件,对照公告规定,自行填写《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考生在填报时,须明确报考岗位。每人限报一个招聘岗位,不得兼报,多报者一律取消考试资格。
5.考生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如因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准确、不全面而影响考生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兴化市教育局根据报考人员提供的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查合格的,办理报名手续。对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恶意报名、扰乱报名秩序的考生,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照《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6.本次招聘开考比例,即招聘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为1:3。报名结束后,招聘岗位计划数与报名人数之比不足1:3的岗位,由兴化市教育局提出意见,经兴化市人社局审核后,报上级招聘主管部门研究确定,将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核减、取消招聘计划数,相关信息及时在网站公布。
(三)考试
兴化市教育局5月15日前通知报名资格审核合格人员参加考试,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考试采用模拟上课形式,考试成绩满分100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两位小数,考试成绩合格线为60分,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环节。模拟上课主要考核应聘人员基本素质、专业素养和教师必备的教育教学能力。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成绩相同的另行组织加试确定),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和聘用意向书。因放弃体检资格、资格不符出现岗位空缺的,从该岗位考试合格人员中按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一次性递补。
(四)体检
体检标准按照新修订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体检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组织,集中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怀孕人员除外)方可进入下一步骤。如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因体检不合格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体检后的各步骤出现岗位空缺的,均不递补)。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招聘岗位数1∶1的比例进行组织考察,考察工作由兴化市教育局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六)选岗
由兴化市人社局、兴化市教育局对体检、考察合格人员(含怀孕人员)组织进行选岗。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身份证领取《选岗通知书》,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
选岗须本人参加,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现场依次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不得变更。考生未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处理。对因怀孕延迟体检的,暂保留所选岗位,待体检合格后进入下一步骤。
(七)公示与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指定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和考生的监督。
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对公示无异议的人员由兴化市教育局按《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一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终止聘用关系。所有聘用人员必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符合本公告规定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五、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教师工作,严格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坚持规定条件、程序和标准,严肃招聘纪律,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一旦发现立即取消考生的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工作接受兴化市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本公告由兴化市教育局、兴化市人社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23-83242833 (兴化市教育局)
0523-83228870 (兴化市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3242558(兴化市纪委、市监委派驻第三纪检监察组)
指定网站:兴化市政府网http://www.xinghua.gov.cn
附件1. 《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岗位计划表》
附件2. 《兴化市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第二批)报名登记表》
兴 化 市 教 育 局
兴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