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招聘66人公告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主校区坐落于贵州省都匀市绿茵湖产业园区,是2017年2月经贵州省人民政府批准成立、2017年5月经国家教育部备案的公办全日制普通高校。学院由具有六十七年办学历史的贵州省经济学校、贵州省茶技术茶文化中等专业学校和贵州省内贸学校联合创建,享有“全国文明单位”、“首批国家改革发展示范学校”、“中华全国供销合作总社示范学校”、“全国职业学校德育工作先进集体”、“全国国防教育特色学校”、“国家级重点职校”、“贵州省教育扶贫百校基地”等殊荣。目前学院在校生人数1.1万人,教职工400多人,是一所以经济贸易类、现代服务业专业为主的综合性高职院校。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贵州省事业单位新增人员公开招聘暂行办法》(黔人发[2006]4号)精神,结合学校实际,经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同意,特制订本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
一、招聘原则
(一)坚持党管干部、党管人才的原则;
(二)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五湖四海、任人唯贤的原则;
(三)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原则;
(四)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对象及人数
根据工作需要,2019年学院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66人。
具体招聘职位及要求见《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报名参加公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
2.具有正确的政治立场、政治态度、理想信念和思想品德。
3.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品行端正、人格健全。
4.安心应聘岗位工作,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5.具有胜任应聘岗位需要的相关专业知识和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2001年4月21日以前出生)以上,35周岁(198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下;硕士研究生(非在职学历)年龄放宽到40周岁(1978年4月22日以后出生),具有博士学位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年龄放宽到45周岁(1973年4月22日以后出生)。以上日期均含当日。
7.身体健康,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8.符合应聘岗位要求的其他具体资格和条件。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公告
在贵州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合作网(http://www.gzcoop.gov.cn)、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zjmzy.cn)发布公开招聘公告。公告时间从2019年4月12日到2019年4月22日。
(二)报名
1.报名时间、地点和方式
报名统一在网上进行,报考人员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www.gzpta.gov.cn)报名,网上报名程序如下:
报考人员可在2019年4月23日9:00至4月26日16: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选择“贵州经贸职院招聘报名入口”提交报考申请,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照片(jpg格式、20KB以上30KB以下)。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职位进行报名。根据所报职位要求,填写《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信息表》(以下简称《报名信息表》,详见附件2)。报名申请被接受后,系统会向报考人员反馈一个报名序号。报名序号是报考人员查询报考资格审查结果、网上缴费确认、打印准考证等事项的重要依据,请妥善保管。
注意:考生在提交报名信息并成功上传照片或因审核未过重新修改报名信息后,都须进行提交报名申请操作。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后,考生将不能对报名信息进行修改。若不点击“提交报名申请”键,审核单位将无法审核报名信息,导致报名失败。
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名信息表》及诚信承诺书,由本人如实、完整填写相关信息并提交,若因特殊情况由他人代为填报的,视为本人填报。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报考人员凡出现填报报名信息错误或在笔试、资格复审、面试、体检时提交的证件与报名信息不一致等情况而影响考试和聘用的,责任自负。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资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进入下一个环节的资格。
报名结束后,将在贵州合作网(http://www.gzcoop.gov.cn)、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zjmzy.cn)公布报名总人数和每个职位报名人数。
(三)网上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9:00至4月28日18:00。
1.资格初审由招聘单位对已经提交报名申请的报考人员信息于24小时内审核完毕。经初审合格的予以审核通过;对审查不合格的,将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也将进行提示。
2.截止2019年4月26日16:00,已提交报名申请但由于报名表信息不完整、错漏、照片不符合规定等原因导致初审未通过的人员,可于2019年4月27日18:00前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报名申请(报考单位和职位不得修改),招聘单位于2019年4月28日18:00前完成网上资格初审的审核工作。审核仍未通过的,视为报名失败。报考人员提交报名申请成功后请及时登录查看详细信息栏目中的审核状态,通过资格审核的报考人员,不得再报考其他职位。
3.报名确认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4月23日9:00至4月29日18:00期间登录“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并缴纳100元考务费。在规定时间内未完成报名确认并缴费者视为自动放弃。
网上缴费结束后,单个岗位报名人数与该岗位计划招聘人数达不到3:1比例的,经请示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同意后,该岗位招聘计划减少或取消。因所报考职位取消的考务部门给予退费。报名结束后取消的职位及退费相关事宜将在贵州合作网(http://www.gzcoop.gov.cn)、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zjmzy.cn)公示。
特别提醒:网上资格初审只对报名者提供的照片、专业、学历学位是否符合要求进行审核,无法确认报名者本身信息是否真实有效。报考人员必须认真阅读《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方案》中所规定的招聘条件,以及《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中的各项要求。
报考人员填报的专业名称必须与毕业证和学位证完全一致,如专业名称后面带括号或其他说明的也必须如实填报。
4.笔试准考证发放
报名确认并缴费成功后,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13日9:00至16日24:00登陆“贵州人事考试信息网”自行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及资格复审
考试及资格复审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的监督指导下,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
笔试实行分类考试,中小学教师类(D类),中学教师类,闭卷考试,无指定教材。
笔试时间及内容:2019年5月19日
8:30-10:00 《职业能力倾向测验》(150 分)
10:00-12:00 《综合应用能力》(150 分)
笔试地点:详见《笔试准考证》。
笔试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笔试。
未完成笔试所有科目、未取得有效成绩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
笔试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合作网(http://www.gzcoop.gov.cn)、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zjmzy.cn)官方网站同时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在笔试成绩公布后进行,采取现场审查方式进行,具体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资格复审对象为笔试成绩从高到低按资格复审人数与职位招聘计划数3:1比例以内(含3:1)考生;同一职位报考人员成绩名次末位并列的同时列入资格复审人员范围。经复审不符合报考资格条件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考生,取消其面试资格,该职位空缺人数在递补复审期内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经资格复审,复审合格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达不到要求的,按实际取得有效笔试成绩人数确定合格对象。
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须同时提交以下证明材料,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
(1)网上打印的《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1份;
(2)有效《居民身份证》(或户籍所在地公安机关出具的附本人照片的户籍、身份证明)、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复印件1份。应届毕业生须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但在办理聘用审批手续时,必须按要求提供相应的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国外、香港、澳门学历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或“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学历学位认证书” 原件及复印件1份;
(3)具有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聘人员,须分别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聘任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4)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彩色照片2张;
(5)在职人员需提供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名的证明, 其中,中小学及幼儿园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医疗卫生系统在职在编人员须经当地县级以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6)应聘岗位所需的其他相关材料按备注要求提供。
进入资格复审的考生如因未阅读公告或错填联系电话、关闭电话、更改电话号码等导致无法联系未参加复审的,后果由本人承担。资格复审合格人员进入面试,必须书面签署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考试聘用诚信报考承诺书。
资格复审合格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合作网(http://www.gzcoop.gov.cn)、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zjmzy.cn)官方网站同时进行公示。
注: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3.面试及总成绩
(1)面试
面试人员为公示无异议的资格复审合格人员,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后不再进行递补。
面试内容:
教师岗人员面试采用试讲或专业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教学能力或专业技能水平。
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要求:考生须同时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含有效临时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方能进入考场参加面试。
面试总分100分,未参加面试的考生取消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2)总成绩计算及其他事宜
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计算方式如下:
总成绩=(笔试成绩折算成百分制后的分数×50%)+(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字。
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名次出现末位并列的,按实际成绩计算,如仍并列的,笔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环节,若笔试成绩相同的,以《职业能力倾向测试》科目成绩高的进入下一环节。
面试成绩、总成绩及进入下一环节人员名单在贵州合作网(http://www.gzcoop.gov.cn)、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http://www.gzjmzy.cn)官方网站同时进行公示。
(五)体检
面试结束后即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总成绩由高到低按单个岗位招聘计划人数与该岗位参加体检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对象。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空缺职位不予递补。
体检在县级及以上医院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参照贵州省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按照“凡进必审”的原则,贯彻党管人才原则,坚持政治标准和学术标准相统一,将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行等作为事业单位新进人员的首要考察内容。考察时还须进一步核实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应聘资格条件,确认其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
在考察中发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考察不合格,报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审定后,取消其进入下一环节的资格,空缺岗位不予递补:
1.不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在重大政治问题上不能与党中央保持一致的人员;
2.定向到具体行业或单位的应届毕业生;
3.在读的非2019年应届大中专及以上毕业生;
4.现役军人;
5.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受过劳动教养的人员;
6.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7.曾因贪污、行贿受贿、泄露国家机密等原因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或近三年在机关、事业单位年度考核中曾被确定为“不称职”、“不合格”的人员;
8.截止2019年9月30日未能提交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的人员;
9.不符合招聘岗位所需资格或条件的人员;
10.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11.人民法院认定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或经有关政府行政主管部门认定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人员;
12.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人员。
(七)公示和聘用审批
1.公示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将在贵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ttp://rst.guizhou.gov.cn)、贵州合作网(http://www.gzcoop.gov.cn)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gzjmzy.cn)公示拟聘人员名单。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同意聘用,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进行递补工作。
2.聘用审批
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被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人员应按用人单位要求按时报到。除不可抗力的因素外,被聘用人员在规定报到时间据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对不予聘用、被取消聘用及放弃聘用所空缺的职位,不予递补。
五、有关说明
(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工作在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党委的统一领导下,成立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指定任何教材,不举办任何培训班或委托任何个人和机构举办培训班。
(三)在招聘过程中,国家相关部门出台新规定时,按新规定执行。
(四)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的纪检监察室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正、公平。如出现违纪违规情况,一经发现,将严肃处理。
(五)联系电话:0854-8362399
0854-8365119
监督电话:0854-8368365
注:在招聘过程中,若需咨询招聘相关事宜,请拨打联系电话;若有投诉与建议请于工作日拨打监督电话。
六、未定事宜,由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商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贵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研究确定。
本方案由贵州省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和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附件:
1、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及要求一览表.xlsx
贵州经贸职业技术学
2019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