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咸宁市选聘296名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公告
咸宁市2019年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公告
为抓好中央脱贫攻坚专项巡视反馈意见整改工作,切实加强贫困村工作力量,进一步助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2019年咸宁市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一批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名额
2019年,咸宁市公开选聘贫困村工作人员296人。有关县(市、区)选聘计划详见《咸宁市2019年选聘贫困村工作人员计划表》(附件1)。
二、选聘对象和条件
(一)选聘对象
全市回乡大中专毕业生、复转军人、外出务工经商返乡人员、农村致富能手等领域人员。
(二)选聘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拥护党的领导,坚决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基层工作,热心服务群众,甘于吃苦奉献,作风正派,办事公道,服从组织安排;
3.原则上年龄40周岁以下(1979年6月1日以后出生);
4.具有高中或中专以上文化程度;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列为选聘对象:
1.现任村(社区)“两委”班子成员的;
2.曾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或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纪违法或涉黑涉恶正在接受有关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受处分期间或未满影响期限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目录至今未销的;
6.散布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公开发表违背党中央决定的言论,制造、传播政治谣言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言论等行为的;
7.法律法规及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选聘岗位及时间
选聘对象担任村党组织书记助理(选聘对象须为中共正式党员)或村委会主任助理。
选聘时间为一年(2019年6月1日至2020年6月1日),一年后进行考核,根据考核情况组织续聘工作。
三、选聘方式及程序
1.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5日至4月30日。采取个人自荐、群众推荐和组织推荐等形式开展报名工作。报名人员须填写《2019年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报名登记表》(附件2),同时,须携带身份证、毕业证、户口本等有关证明材料(其中复转军人还须携带相关退役证明,机关事业单位干部报名须提供单位书面同意证明),到报名岗位所在乡镇报名。
2.资格审查。乡镇党委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征求乡(镇)相关部门意见并重点审查报名人员的基本信息、个人履历、适岗情况等内容,初审情况经乡镇党委研究后,报县(市、区)党委组织部。
县(市、区)委组织部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联审,征求纪委监委、政法委、公安、检察院、法院、司法、信访等相关部门意见(其中复转军人还应征求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意见)后,审核结果向报名人员反馈。
3.择优选聘。乡镇党委对通过资格审查人员进行考察,根据年龄、学历、奖励、党龄、能力表现等情况,进行综合分析比选(岗位报名人员较多的,可采取竞争性选拔的方式进行比选),由乡镇党委研究后,择优提出拟选聘对象人选,经乡镇党委书记签字确认,于5月20日前报县(市、区)委组织部审核。
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召开部务会研究审定审核意见及拟选聘对象人选,于5月25日前由分管基层党建工作的副部长签字确认报市委组织部。市委组织部审核后,由县(市、区)组织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由乡镇与选聘对象签订协议。
4.培训上岗。6月上旬,组织选聘对象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后到岗工作。
四、选聘待遇及保障措施
对选聘到贫困村工作的人员,参照当地村副职干部标准发放工作报酬,经费由县(市、区)财政负担。对综合素质好、群众公认度高的选聘人选,属非中共党员的优先发展入党,届中调整时优先推荐进入村“两委”班子,换届时优先推荐参选。根据工作需要,推进符合条件的选聘人选担任村务监督委员会成员、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合作经济组织负责人等。
六、有关要求
此公告由市委组织部负责解释说明,各县(市、区)党委组织部、咸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成立专班,负责做好所辖乡镇选聘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有关事宜。
报名咨询电话:咸宁市委组织部:0715-8126242;咸安区委组织部:0715-8334449;嘉鱼县委组织部:0715-6355886;赤壁市委组织部:0715-5335363;通城县委组织部:0715-4325623;崇阳县委组织部:0715-3399240;通山县委组织部:0715-2365173;咸宁高新区党群工作部:0715-8209178。
选聘贫困村工作人员计划情况以及报名登记表可登陆咸宁组工网(http://www.xnzg.gov.cn/)查询下载。
附件:
附件2:2019年从回乡大中专毕业生等人员中选聘优秀人员到贫困村工作报名登记表.doc
中共咸宁市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