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招聘医生6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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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生简章
为更好地选拔优秀人才,优化和充实人才队伍,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常州市德安医院(全额拨款)将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编制医生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爱岗敬业,无违法犯罪记录,具备正常履行岗位职责必备的身体条件和招聘岗位规定的具体资格条件;
(二)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3年4月28日后出生),户籍不限。具有副高职称的人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以下(1973年4月28日以后出生);
(三)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19年8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4月29日前取得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方可报考;留学人员须于2019年4月29日前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证明方可报考;除2018、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外,其他人员须于2019年4月29日前取得医师执业资格且执业范围与招聘岗位相符,方可报考;
(四)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普通高校在读非应届毕业生;
2.报考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报考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3.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报考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二、报名程序和办法
报考人员可通过下列网站查询招聘岗位及具体条件等有关信息:
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rsj.changzhou.gov.cn)
常州市民政局(mzj.changzhou.gov.cn)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本次招聘采用现场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28日—4月29日,每天9:00—16:00。
2.报名地点:常州市德安医院5号楼4楼(常州市丽华北路157号)。
3.报名材料:《2019年常州市民政局下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医生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以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证书。其中:全日制普通高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须携带所在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
4.招聘单位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材料进行资格审核,查验原件并留存复印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岗位专业参考《江苏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设置,报考人员所学专业应符合报考岗位的专业要求。
2.报考人员每人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考核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本次公开招聘岗位开考比例详见岗位简介表。报名结束后,未达到开考比例的岗位,将根据报名情况核减招聘计划,并在简章发布网站公告。招聘岗位被核减取消的报名成功人员可在2019年4月30日9:00—12:00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4.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报考人员应根据公布的报考条件和具体岗位要求,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报名信息,提交相关材料。报考人员应确认本人完全符合相关岗位的报考条件,如对报考资格条件或资格审核存在疑问,应在报名时间截止前向招聘单位进一步咨询确认。凡属于弄虚作假或者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报考的,在招聘工作任何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其报考或聘用资格。
三、考试考核
本次公开招聘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考试办法,由常州市德安医院组织实施,主管部门负责监督。
(一)笔试
1.笔试内容: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考试不指定大纲和教材。
2.笔试分值:满分100分,合格线为60分。
3.笔试时间:2019年5月9日13:00——14:00。
4.笔试地点:常州市德安医院5号楼四楼报告厅(常州市丽华北路157号)
(二)面试
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按岗位招聘人数与报考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各岗位面试人选,若该岗位笔试合格人数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面试人选,人选名单在常州市民政局网站上公布。
(1)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
(2)面试分值:满分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
(3)时间地点地点另行通知。
(三)综合成绩
各项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保留两位小数。综合成绩按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计算。
四、体检和考察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根据考生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由常州市德安医院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执行,体检费用由体检人选自理。
常州市德安医院对体检合格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省委组织部等三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因体检或考察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缺额,在该岗位面试合格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五、公示
体检、考察合格拟录用人员名单在简章公布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和报考人员监督。公示期满,符合聘用条件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不予聘用。
六、聘用
招聘单位与聘用人员根据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制度规定要求签订聘用合同。
被聘用的社会在职人员与原工作单位签有劳动(聘用)合同或协议的,由本人与原单位按照有关规定自行协商解除关系。报考人员应在医院通知报到后45日内携带解除关系证明到招聘单位报到,逾期视同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聘用审批完毕后不再递补。
七、招聘咨询与监督
招聘咨询电话:0519-68016033
招聘监督电话:0519-85681586
八、本简章由常州市民政局和常州市德安医院负责解释。
常州市民政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