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宁夏银川金凤区选聘社区工作者28人公告
金凤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公告
为进一步加强金凤区社区工作者队伍建设,配齐配强社区工作力量,根据《银川市推进社区工作者队伍职业化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金凤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社区工作人员。
一、选聘岗位及职数
社区工作者28名。
二、选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和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诚实守信、爱岗敬业、责任心强,思想进步、品行端正,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
2.身体健康,热爱社区工作,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能力和社会工作相关业务知识,能够熟练操作计算机;
3.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5日以后出生),目前在金凤区辖区工作的专职网格员和从事公益性岗位的人员可放宽到40周岁(1979年4月15日以后出生);
4.具有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
5.具备银川市居民户籍,且在金凤区辖区居住的;
6.服从组织统一调配。
(二)有以下几种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选聘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2.曾被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除、辞退后未满5年的人员或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
3.在近三年内被认定有考试舞弊等严重违反聘用纪律行为的,道德品行低劣,在群众中影响较坏的;
4.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造成不良影响的以及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未经处理或处理完结不满3年的;
5.有恶意失信行为被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
6.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选聘方式
采取面向社会公开选聘的形式。
四、选聘流程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时间:2019年4月15日至4月17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报名人员按照就近原则到金凤区居住地所属街道办事处现场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金凤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两份,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1寸蓝底照片3张。街道办事处按照选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凡发现不符合选聘条件的,随时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历量化
各街道办事处对报名人员提供材料进行认真审核,并核算《金凤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报名登记表》中资历量化得分。资历量化得分总计为30分,需报名人员现场确认签字,并提供相应的印证材料。其中:中共党员提供由所在党组织出具的组织关系证明;学历证明需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和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认证报告;在金凤区服务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大学生村官”“三支一扶”“西部计划志愿者”提供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或复印件);从事公益性岗位人员、专职网格员提供所在单位(社区)出具的证明;退伍军人提供《义务兵退出现役证》或《士官退出现役证》;取得社会工作者资格证书的需提供相应等级的社工证;受各级表彰奖励的,需提供相应的表彰通报文件(或复印件)。以上所提交的证明材料均提供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三)素质能力测试(面试)
按照选聘职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素质能力测试人员。
素质能力测试时间:2019年4月下旬(具体时间见公示)。
素质能力测试内容:满分为100分,采取现场答辩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相关社区工作专业知识及选聘岗位要求的能力和经验,同时测试其政治思想水平、综合分析能力、人际关系与沟通能力、反应适应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方面的基本素质。
测试结束后,现场公布成绩。
(四)核算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资历量化得分+素质能力测试得分(总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
(五)综合考察
根据总成绩由高到低,按照选聘职数1:1.5的比例确定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并由纪委监委、组织、公安、卫计等部门对进入综合考察人员廉洁自律、计划生育、遵纪守法等方面进行考察。综合考察后,按照1:1确定参加体格检查人员。
(六)体检
体检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检查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七)公示名单
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按要求录用。如公示后出现公示人员未到岗或不服从岗位调剂的,取消录用,经选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在进入综合考察的考生中,依次递补。
公示期满后,根据各社区缺额情况和拟聘用人员住址,按照就近原则分配。
以上各环节公示均在金凤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ycjinfeng.gov.cn)进行发布。
五、工作待遇
聘用人员工作待遇按银川市现行社区工作者待遇标准执行。
六、纪律与监督
选聘工作由金凤区纪委监委进行全程监督,并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考试资格;对弄虚作假的报考者,一经查实,取消其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
为方便接受社会监督,设立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举报电话。
举报电话:0951-5017614(金凤区纪委监委)
咨询电话:0951-5191307 (金凤区民政局)
七、其他事项
1.凡各环节未按有关要求执行的考生,视为自动弃权。
2.本公告由金凤区公开选聘社区工作者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