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红河学院招聘47人公告
来源: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
2019-04-17 08:57: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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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经云南省教育厅、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云南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学院2019年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7名,现将有关招聘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对象
获得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和与学历相对应的学位,并完全符合本公告有关岗位招聘条件和其他要求的人员。
二、 报名程序
(一)报考岗位查询
2019年省教育厅直属事业单位红河学院招聘的具体人数、岗位、资格条件等可通过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ynhrss.gov.cn)、红河学院网站(hr.uoh.edu.cn)查询(附件一)。
(二)报名
报名方式:报考人员登录红河学院网站(hr.uoh.edu.cn)按指定程序报名,报考人员需填写《红河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表》(附件二)。
报名时间:具有博士学位的研究生全年有效,其他人员2019年4月30日8:00至5月30日18:00。
(三)报名注意事项
1、每位报名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单位中的一个岗位;
2、所有报考人员进行复审时须携带毕业证、学位证或《普通大中专院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还须提供由教育部认证的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3、身体健康,硕士研究生年龄不超过35周岁(1984年1月1日以后出生);博士年龄不超过40周岁(197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可放宽至50周岁(1969年1月1日以后出生)。
(四)报名资格审核
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查,审查结果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进行公示。
(五)领取准考证
符合报考条件的人员于2019年6月 14日(星期五)8:00—18:00(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到红河学院人事处(地址:云南省蒙自市红河大道红河学院明德楼320)领取准考证,须携带资格复审要求的相关材料。
三、 考试
红河学院人事处汇同有关部门对应聘人员进行考试和考察,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的直接进入面试。
(一)笔试
硕士研究生应聘者必须参加笔试。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文件规定,拟招聘岗位数与报名通过审查考试人数应达到1:3以上方可开考,未达到人数比例的特殊情况向主管部门申报批准后方可开考。
笔试完毕后,笔试成绩及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将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r.uoh.edu.cn)及人事处布告栏处公示。
1、笔试时间:2019年6月15日(星期六)。(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笔试地点:具体考试地点以准考证安排为准。
(二)面试
面试人选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按照招聘岗位人数与进入面试人数1:3比例进行。面试完毕后,成绩现场通知考生。
1、面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星期日)。(若有变化,将另行通知)
2、面试地点及相关要求:由所报考用人单位负责通知考生。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请考生不要相信任何宣传传单,以免受骗上当。
四、 考察
根据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满分为100分)按从高到低顺序与岗位拟招聘人数等额确定考察人员,由用人单位按照事业单位招聘人员相关规定及内容进行考察,如考察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五、体检
考察合格人员到指定医院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如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
六、公示
用人单位在红河学院人事处网站(hr.uoh.edu.cn)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七、纪律监督及相关要求
考生须服从国家和省的公开招聘政策规定,提供符合规定并与招聘岗位相符的证件,对违反纪律的考生,视情节轻重,取消考试资格;所有毕业生报到时必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相应岗位要求的其它证书原件,毕业证的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一致,否则不予聘用。招聘工作人员存在应当回避的情形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回避;如有违反招聘纪律、徇私舞弊行为的,按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监督电话:0873-3694846
联系电话:0873-3694779
联系人:史老师
红河学院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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