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湘潭县卫生健康局选调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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湘潭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为进一步充实卫生健康工作队伍力量,根据湘潭县委、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湘潭县规范机关事业单位一般工作人员流动调配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潭县办〔2017〕23号)的精神,经县人民政府同意,县卫健局计划面向全县在医疗卫生事业编制内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2名,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选调计划及岗位
湘潭县卫生健康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选调计划及岗位.doc
二、选调条件
(一)选调人员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工作责任心强,爱岗敬业。
2.男性50周岁以下(1968年1月1日以后出生);女性45周岁以下(1973年1月1日以后出生);身体健康。
3.专科及以上学历,湘潭县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编制内在职人员;
4. 报考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岗位的,需从事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工作五年以上(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1日),具备临床医学中级以上职称,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报考考生编制所在单位需近三年在全县国家基本公共卫生考核中排名前五。
5、报考财务集中核算岗位的,需在二级以上(含二级)医院或机关单位负责财务管理工作五年及以上(时间截止到2019年1月1日),具备会计专业中级以上职称,熟悉二级以上医院预决算管理,近三年年度考核均为称职及以上等次。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近三年受到过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的人员;
3.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4.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官方网站
湘潭县网(www.xiangtan.cn)和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xtx.gov.cn/xrsj/)。
四、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时间:
2019年4月22日9:00至4月24日17:00(正常上班时间)。
地点:湘潭县人社局四楼418室。
(二)资格审查内容
报考人员需提供本人有效身份证、毕业证、资格证件等的原件和复印件,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并盖章的《湘潭县卫健局公开选调专业技术人员报名登记表》(附件),相关工作经历证明,近期同底免冠2寸正面照3张。
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报考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证件、材料或信息不实的,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考试、选调资格。
(四)重要提示
1.报考人员务必及时关注官方网站的公告、公示与通知,特别要关注报名、岗位计划调整、准考证领取、笔试成绩公布、面试公告、考察等时间节点和重要信息,及时了解有关情况,错过时间的,责任自负。
2.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考试
(一)笔试
1.笔试最低开考比例
笔试最低开考比例为1:3,即每个岗位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3,达不到最低开考比例的,将取消该岗位选调。
2.领取准考证
笔试考试前,在官方网站发布领取准考证的通知。
3.笔试时间和地点
详见准考证。
4.笔试考试科目和内容
笔试有1个考试科目,总分为100分。国家基本公共卫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国家基本公共卫生相关知识;财务集中核算岗位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疗机构财务相关业务知识。
5.笔试纪律要求
报考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考场纪律。服从考场工作人员管理,接受安全检查,实行“无声”入场。如有抄袭、协助抄袭、持伪造证件参加考试、使用禁止自带的通讯设备或具有计算、存储功能电子设备入场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如有串通作弊或参与有组织作弊、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考试等特别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取消本次考试资格。
6.笔试成绩公布
笔试结束后,笔试成绩将在官方网站上进行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地点及相关规定将在官方网站上另行公告。
2.面试对象按照选调计划数与报考人数1:2的比例,在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
3.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
选调岗位实际参加面试人数没有形成有效竞争的,报考人员面试成绩必须不低于(同一场次、同一面试考官组、同一套面试题本)形成有效竞争岗位入围考察人员的最低面试成绩。
(三)成绩合成和排名
1.成绩合成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 + 结构化面试成绩×50%。
笔试成绩、结构化面试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综合成绩保留到小数点后三位数字。
2.成绩排名
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进行排名。
六、考察
按照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考察对象。重点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资格条件、是否违反计划生育政策、与选调岗位相关的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
七、公示及递补
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选调人员。拟选调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接受考生的咨询与社会各界的监督。
如遇考察弃权、考察不合格、不符合选调条件等情况,根据有关规定,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综合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整个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八、办理调动手续公示期满后无异议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调动手续。
九、纪律要求
为确保选调工作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将对选调工作中出现的以下行为者,取消其选调资格或视情节轻重严肃处理。
1、报考人员弄虚作假,蒙骗他人,欺骗组织,行贿和在考试中有舞弊行为的;
2、工作人员在选调工作过程中受贿,徇私舞弊,接受宴请,借选调之机谋取私利;
3、工作人员在选调各个环节中管理松懈,泄露试题,相关材料审查不严和为作假者隐瞒真相提供方便;
4、其他违法违纪违规行为。
十、选调考试咨询电话:0731—57803367。
十一、本次公开选调政策由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湘潭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湘潭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