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招聘应届毕业生12人公告

来源: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4-17 10:3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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汕头市广播电视台赴国内双一流大学公开招聘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公告

 
  根据《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省政府令第139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省政府规章的决定》(省政府令〔2018〕251号)、《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细则(暂行)》(汕市人〔2009〕269号)和《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紧缺人才有关问题的实施细则》(汕人社〔2019〕143号)等规定,本单位因事业发展需要,拟到华南师范大学现场设点公开招聘国内双一流大学全日制普通高校优秀应届毕业生12名。具体如下:
 
  一、招聘单位简介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是市政府直属正处级事业单位,主要职责是按照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组织全市广播电视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各频率(频道)节目的采制、播出和经营工作;统一实施和管理广播电视节目的覆盖。汕头广播电视台经过不断的发展壮大,现已成为集广播、电视、网站及新媒体等多种信息传播和服务功能于一体的传统和现代电子媒体相结合的传媒机构,在事业建设、宣传管理、技术创新、经营创收等方面均取得显著成绩,在全国地级市中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二、招聘对象
 
  国内双一流大学(含原国家“985”“211”工程建设院校,下同)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含符合广东省择业期政策的高校毕业生)。
 
  广东省高校毕业生择业期相关政策详见《广东省教育厅 广东省公安厅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实行广东省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择业期政策(试行)的通知》(粤教毕【2019】3号)。
 
  三、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等资格条件,详见《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外出公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附件1);
 
  5.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 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它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 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 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 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
 
  四、岗位薪酬和相关待遇
 
  获聘人员纳入事业单位编制管理,按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工资福利待遇。
 
  五、报名方式、时间和要求
 
  (一)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报名咨询时间:
 
  2019年4月16日至2019年4月25日(期间周六、日不休息)
 
  (二)时间和地点:2019年4月26日至27日上午9:00-12:00 下午2:00-4:30在华南师范大学(校址:广州市天河区中山大道西55号)校内桃李园设点。
 
  (三)应聘人员报名时须提供如下材料:
 
  1.本人填写《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贴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彩色大1寸相片)(附件2),另附本人近期免冠正面大1寸彩色照片2张;
 
  2.本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均须院校教务部门盖章);
 
  4.本人简历,主要包括在校期间的获奖情况、论文发表或获奖情况、学生工作获奖情况、志愿服务情况等证书(证明);
 
  5.属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报名人员,须签订承诺书,承诺于2019年9月1日前取得相应学历、学位(凡被本单位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截至2019年9月1日前未能提供本人相应学历学位的,一律取消其聘用资格)。
 
  (四)资格审查。
 
  由本单位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对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人员当场发放准考证。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凭准考证于2019年4月27日在现场直接参加面试。
 
  (五)注意事项
 
  应聘人员应按《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的专业名称和代码选择相对应的岗位报考。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按所获毕业证书上的专业为准。
 
  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应聘专业的依据。
 
  应聘人员不得应聘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资格审核时提供毕业证书、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院校教务部门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
 
  六、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采用现场直接面试的方式。
 
  (一)面试方式:采取问答方式。
 
  (二)面试内容:包括专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三)面试成绩:面试成绩按满分100分计,最低合格分数为60分。面试成绩作为确定入围体检人选的依据。
 
  (四)面试地点和时间:华南师范大学,详见准考证。
 
  七、面试成绩合格人选和体检人选公布
 
  招聘活动开始后30日内,本单位依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面试成绩由高到低顺序确定名次(如同一岗位考生面试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主考官面试分数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并按岗位招聘人数从面试成绩合格的应聘人员中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官网(橄榄网)公布。
 
  八、体检工作及标准
 
  (一)体检工作及标准
 
  体检工作严格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38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体检执行的标准:《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通用标准》
 
  体检操作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执行。
 
  (二)体检时间及地点:由本单位另行通知。
 
  (三)体检费由应聘人员自行负责。
 
  (四)体检人选及有关事宜在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官网(橄榄网)公布。
 
  九、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对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守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由汕头市广播电视台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考察对象在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官网(橄榄网)发布。
 
  十、拟聘人选公示
 
  对经体检及考察合格的拟聘人选,在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网和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官网(橄榄网)公示7个工作日。
 
  十一、聘用
 
  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不影响聘用的,由用人单位按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和有关聘用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兑现相应待遇。
 
  十二、递补事宜
 
  因考生体检、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导致拟聘岗位出现空缺的,可依次递补体检或考察人选。递补期限为拟聘人员公示期满之日起30天内。
 
  十三、本次公开招聘严肃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十四、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0754-83938181(汕头市广播电视台人事科)
 
  0754-83938788(汕头市广播电视台监察室)
 
  0754-88179804(汕头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
 
  十六、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官网(橄榄网):
 
  http://www.strtv.cn
 
  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
 
  http://www.shantou.gov.cn/hrss/
 
  附件:1-3下载
 
  附件1-汕头市广播电视台外出开招聘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大学本科(学士)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届毕业生岗位表
 
  附件2-汕头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3-广东省2019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广播电视台
 
  2019年4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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