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东营市信访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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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东营市信访局公开招聘辅助工作人员的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山东省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实施办法》等有关规定,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工作人员派驻到东营市信访局从事信访矛盾纠纷调解辅助工作。
一、招聘岗位及要求
(一)信访矛盾纠纷调解辅助工作主管1名。法律、法学等专业,本科及以上,从事信访工作15年以上,善于处理疑难复杂信访问题,有较高的政策法律水平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获得省级及以上荣誉称号者优先。
(二)信访矛盾纠纷调解辅助工作人员3名。其中法学及相关专业2名、汉语言文学及相关专业1名,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工作认真负责,耐心细致,责任心强,吃苦耐劳,能够较好的做好群众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政治素质,无违纪、违法、失信记录。
(二)热心基层工作,乐于为群众服务;责任心强,吃苦耐劳,具有敬业奉献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从组织分配。
(三)具有良好的沟通协调能力和文字语言表达能力,具有符合职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身心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心理素质。
(五)信访矛盾纠纷调解辅助工作人员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1日以后出生)。
(六)有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
(七)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收容教养(教育)或者有吸毒史的;
3、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参加非法组织的;
5、经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
6、其他不适合所报考工作的情形,由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负责解释。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25日(工作日,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6:00)
2、报名地点:东营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东营市沂河路619号西楼201室)
3、报名方法:应聘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om),下载《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报名时需提交《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2份(贴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身份证、学位证等证明材料,各种证件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需现场提交上述材料的原件,由工作人员审查,同时提交《报名登记表》原件及报名审查资料复印件留存备查。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须对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资格或聘用资格。
5、缴费
笔试考务费参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每人40元,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缴费,逾期不办理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二)考试
1、信访矛盾纠纷调解辅助工作人员岗位考试分笔试和面试两部分,总分为100分。
笔试科目为《公文写作》,总分为100分。笔试结束后,根据岗位人数与面试人数1:3的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不足1:3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成绩按40%计入总成绩。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由评委进行当场打分,重点考察应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按60%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低于7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所有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笔试、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信访矛盾纠纷调解辅助工作主管岗位按照实有报名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成绩即考试总成绩,重点考察应考人员的语言表达能力、应变反应能力、逻辑思维能力及举止仪表等方面的素质和能力,总分100分,低于70分的取消录用资格。
(三)考察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确定考察体检人员。考察主要侧重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根据总成绩按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体检参照公务员体检通用标准进行,费用由考生个人承担。
对自动放弃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考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四、聘用
根据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与东营时代人力资源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并派驻至东营市信访局从事辅助工作,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1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试用期满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合同期满后重新组织考核考试,考核考试合格的签订下一年度劳动合同。
五、待遇
正式签订合同后,月工资3230元(含“五险一金”个人缴纳部分),按国家有关规定缴纳五险一金。
六、其他
(一)有关招录事项信息将通过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网(http://www.dyhhrc.cn)及微信公众平台进行公布,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招聘信息,并保持通讯工具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网站公布的考试等重要信息,影响考试录用的,责任自负。
(二)应聘人员应认真对照招聘条件进行报考,所持证件应真实、有效。通过资格审查或考察发现应试人员不符合招聘条件规定或不能办理相关手续的,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后果由其本人自负。
(三)未尽事宜,根据有关招聘政策规定执行。
联系电话:0546-8086016
东营市黄河三角洲人力资源开发中心
2019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