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大余县环境保护局选调12人公告
关于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工作人员至大余县环境保护局工作的公告
根据国家、省、市、县生态环境系统机构改革(垂改、综合执法改革)有关文件精神,经市编办、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同意,通过县委组织部、县编办、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决定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选调机关行政编制工作人员2名,事业单位编制工作人员12名至大余县环境保护局任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条件
本次面向全县选调的职位是大余县环境保护局行政机关工作人员2名、下属全额拨款2个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名,共选调工作人员14名(具体选调岗位见附表)。
(一)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品行;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资格及技能条件;
4、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6、在编在岗,并已满相关服务期限。
(二)下列人员不具备选调资格
1、工勤编制人员;
2、正在接受违法违纪审查、审计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不得选用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
此外,根据有关政策规定,有回避关系岗位的选调人员,应当实行回避。
(三)学历、专业、年龄及其他条件
各选调岗位具体学历、专业、年龄及工作经历要求详见《大余县环保局面向全县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二、选调程序及方法
选调程序包括发布选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公示和调入(录用)等环节。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0日至2019年4月 30 日下午4:00止。报名地点: 大余县环保局 。参选人员如实填写《大余县环境保护局机关事业单位公开选调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每人只能报考一个岗位。
(二)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的时间与报名时间一致。
2、资格审查的地点: 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
3、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公开选调全过程,对参选人员提供的信息、材料与所报岗位条件不符的,经核实,取消选调资格。
4、资格审查时须提供的材料:
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选调报名表、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和复印件一份、本人近期同底一寸彩照3张、所有学历须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查询生成有二维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四、咨询电话
选调人员如有咨询事项,可在工作日内(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拨打以下电话。
咨询电话:0797-8722113(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0797-8716301(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
五、本公告由大余县环境保护局、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负责解释。
六、请各位参选人员保持联络方式通畅,因无法与参选人员联系而影响选调的,后果由参选人员自行承担。
大余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大余县环境保护局
2019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