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嘉禾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的公告
嘉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湖南省嘉禾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8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方式
本次拟招聘聘用制司法警察8名(限男性),招聘方式采取公开考试和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报考条件
1、拥护党的领导,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未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2、年龄在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9年4月30日至2001年4月30日出生),持有B照以上驾驶证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之后出生);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无残疾,身高168CM以上;
4、高中、职高以上学历;
5、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警校毕业生、体育院校毕业生、持有C照以上驾驶证以及具有篮球特长人员优先聘用。
三、选聘程序
1、组织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名时需提交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驾驶证,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近期同底2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并填写聘用制司法警察报名表一份。
报名时间:截止2019年5月12日。
报名地点及联系方式:嘉禾县人民法院司法警察大队109办公室,联系电话:15886578122(雷燕) 13469213959(雷志宏)
2、资格审查。
由嘉禾县人民法院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统一组织,集中对报名人员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3、考试形式。
采取体能测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体能测试由司法警察大队组织进行。测试项目:1000米跑、100米跑、立定跳远、一分钟俯卧撑。根据体能测试成绩按招聘计划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对象,末尾分数并列的考生均进入面试。
面试统一由院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实施。
具体考试和面试的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其中体能测试占7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4、体检
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由政治部、司法警察大队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执行。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5、签订聘用合同。
测试、考察合格者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法院与聘用者签订岗位协议。
四、工资待遇
工资标准暂定为23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年。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聘用制司法警察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生活待遇即伙食补贴,遵守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纪律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五、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查看招聘微信群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通,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3、自行解决住宿问题。
4、本方案由嘉禾县人民法院党组负责解释。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