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郴州嘉禾县人民法院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嘉禾县人民法院公开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的公告
随着司法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司法改革对人员配置的要求,结合本院员额法官人员配置实际情况,嘉禾县人民法院决定面向社会招聘聘用制法官助理10名。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原则
㈠坚持党管干部的原则。
㈡坚持公平、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㈢坚持凡进必考,考试与考察相结合的原则。
㈣坚持依法办理的原则。
二、招录职位
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10名。
三、招录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纪守法。
2、政治素质高,业务能力强,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3、具有大学法律专业专科、本科学历,或非法律专业大学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法院工作经历。
4、曾参加过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或司法考试成绩优异的优先录用,但应提供司法行政部门出具的成绩证明;获得A证的加20分,获得B证、C证的加10分。
5、年龄在20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年龄可以放宽到40周岁以下(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身体健康,具备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7、已通过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在法院担任聘用制书记员的人员,符合上述条件的可报名参加考试。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8、具备计算机速录技能。
四、不得报考的情形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4、因其他原因不适合在人民法院工作的。
五、招聘的方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试用与签订聘用合同等程序进行。
㈠发布公告
在嘉禾县人民法院官网、嘉禾县人民法院微信公众号等媒体发布公开招聘信息。
㈡报名与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采用现场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人员请于2019年5月12日前携带报名登记表、户口簿、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法院工作经历证明、法律资格证书及复印件到法院政治部404办公室报名及资格审查。
2、报名人员需携带的资料及装订顺序
①个人报名表(本人签名并贴上近期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②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③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④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⑤学信网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⑥法律职业资格证书;
⑦法院工作经历证明。
3、对所有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测试人选。
㈢笔试、机试和面试
招录聘用制法官助理设笔试、机试和面试三个环节。考试成绩总分为100分,按笔试占50%,机试占20%,面试占30%的比例计算总成绩。
1、笔试。笔试内容为拟撰写裁判文书,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机试。统一命题,测试看打或听打速度及正确率。
3、面试。面试共3个问题,由主考官主持。采取主考官提问、考生作答形式。每位应试者的答题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㈣体检
1、按照招聘计划1:1的比例,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体检对象。由政治部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标准和有关要求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不按规定要求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2、对体检合格者进行政审考察。
六、签订聘用合同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聘用人选,聘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法院与聘用者签订岗位协议。
七、薪酬待遇
薪酬待遇工资标准暂定为3000元/月,工龄工资50元/年,上述工资标准含个人需缴纳的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不含单位缴纳部分。聘用制法官助理实行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生活待遇即伙食补贴,遵守与用人单位在编人员相同的工作纪律要求,享受国家规定的相关请休假制度。
八、其他事项
1、报考人员的申报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如存在故意隐瞒、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证实,取消报名或聘用资格,并由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2、考生应及时查看招聘微信群相关通知,并保证通讯工具畅,因考生自己原因或无法联系导致未能参加下一步招录程序的,视为放弃。
九、联系电话
0735—6733956 13975757074(蔡) 13975508429(肖)
二○一九年四月十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