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辽宁鞍山市中心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72人公告

来源:鞍山市中心医院 2019-04-22 10:5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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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鞍山市中心医院招聘医疗卫生专业毕业生公告


  为满足医院医疗卫生用人需求,进一步优化我院卫生人才队伍结构,合理配置卫生人力资源,根据《鞍山市公立医院聘用合同制医生(护士)管理办法》(鞍卫发[2018]11号)文件精神,现将2019年公开招聘合同制医生、医技岗位及条件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的2018年、2019年本科毕业生(二本学校及以上)和研究生学历人员。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行端正,热爱医学事业,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职业道德追求和奉献精神。


  2、专业对口,具有与所聘工作岗位相适应的专业水平和工作能力。


  3、2018年、2019年毕业,具有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二本学校及以上),以及研究生学历人员。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身体无残疾,无色盲、色弱,无传染性疾病和遗传性疾病。


  5、已被各级单位录用、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委培协议的,已在外院或外地参加规培的人员,不接受报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按受司法调查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为有严重作弊行为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鞍山市中心医院用人需求岗位信息表》。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信息拟在鞍山市中心医院微信公众号、鞍山市中心医院网站等途径公开发布。


  (二)报名


  1、报名采取本人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地点为:2019年4月28日至30日8:30-16:30鞍山市中心医院9号楼三楼人事科。


  2、报名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审查合格的需扫描微信码入考试群,提供填写完整的应聘人员登记表,手机号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带二维码的学信网上打印的学历证明,2019届毕业生的个人简历及就业推荐表;研究生学历的提供执业医师资格证书、执业证书和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各1份。


  应聘人员只允许选择一个招聘岗位。报名采取诚信承诺制,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弄虚作假的、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经查实,一律取消面试或聘用资格。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报考同一岗位不低于2:1比例,当同一岗位的报考人数未达到2:1竞争比例时,取消或相应缩减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数,被取消岗位的报考人员可以调整到符合条件要求的其他岗位。


  (四)笔试


  笔试成绩权重占总成绩的60%,采取信息化手段进行手机考试。应聘人员进入考试群后进行两次测试。第一次测试,关注群里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进行操作。第二次测试,需在正式考试前一天,到中心医院的指定考场进行。笔试当天公布成绩,并根据考生笔试成绩设最低合格分数线,按1:2的比例入围面试。如某一岗位未达1:2比例要求,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上的考生可全部参加面试。最后一名成绩并列者同时入围。


  面试前,因应聘者自愿放弃等其他原因出现空缺的,此岗位的下一位考生可接序进入面试。


  取得执业医师及规培合格证的考生,在笔试成绩60%折算后加5分。


  笔试内容:执业医师考试范围和难度。


  (五)面试


  1、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40%。面试满分为100分,时间3-5分钟,考生的自我介绍,不能透露姓名、毕业学校等有关个人身份问题,回答一道医学人文题,最后应答考官提出的问题。面试考官对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仪表仪态、表达反应能力现场打分,考官主要为院公开招聘专家委员会成员,纪检监察全程监督考试过程。


  2、面试结束后,人事科按评价体系对成绩进行汇总排序,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录用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排序确定人选。


  (六)签定意向协议和三方协议


  拟录用人选带三方协议与医院签定意向协议,2019届毕业生毕业后带身份证、毕业证和学位证原件复印件,一个月内到人事科报到,逾期不报到的无正当理由取消录用资格。


  (七)体检及考核


  在进入试用期考核前进行体检,体检在鞍山市体检中心进行,合格者在医院官网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进入试用期考核。考核合格者签定劳动合同,聘为合同制人员,按规定办理接收手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福利待遇


  1、工资水平与编制内工作人员同岗同酬,享受五险一金(养老、医疗、工伤、生育、失业保险、住房公积金)待遇。


  2、依据《鞍山市解决引进人才住房实施细则(试行)》文件精神,符合规定条件的人员,可享受住房补贴或租住人才公寓。


  六、需要说明事项


  1、从资格审查到招聘工作结束,考生应保证所留电话号码联系畅通,因电话联系不畅造成无法通知考生本人的,后果由考生本人负责。


  2、如遇突发重大事件,按医院领导小组研究决定的意见执行,并形成会议纪要。


  3、根据工作需要,由医院统筹安排在相应院区工作。


  4、此次招录人员为合同制人员,档案需在户口所在地人事代理。


  5、2019年应届毕业生未按时毕业或届时未取得相应的学历和学位的,不予录用。


  附件1.鞍山市中心医院2019年度用人需求岗位信息表


  附件2.应聘人员登记表


  鞍山市中心医院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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