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鸭绿河农场管理区招聘19人公告
鸭绿河农场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结合鸭绿河农场实际,拟面向鸭绿河农场公开招聘,具体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
二、招聘计划
管理区工作人员19名。
三、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及岗位任职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
3、身体健康,无不良嗜好;
4、具有一定的组织和协调能力。
(二)岗位条件
1、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2、具有鸭绿河农场户籍或农场干管人员配偶在异地为国有企事业单位的在职人员,且符合上述学历要求;
3、符合上述条件的在岗人员40周岁以下(1979年1月1日后出生)、未在岗人员35周岁以下(1984年1月1日后出生)。
(三)下述人员不可报考
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以及其他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录用的人员。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4月19日至4月28日,节假日不休,逾期不再受理;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
3、报名地点:鸭绿河农场党委组织部;
4、报名咨询电话:0454—5819015
5、报名联系人:邱 凡:15046442210
庄 皓:15145485111
6、报名资料: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2份。
(1)毕业证,学信网学历认证报告(有效期30日内);
(2)身份证和户口簿;
(3)异地配偶持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工资表并加盖公章及人社部门出具的证明;
(4)2寸蓝底照片4张。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政审时间:2019年4月29日。
(三)考试
由鸭绿河农场党委组织部、纪委、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科、工会共同进行资格审查及考试。
1、考试方式:笔试;
2、笔试:行政职业能力测试及时事政治;
3、笔试分数:卷面满分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
4、如录取末位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临时进行加试;
5、具体考试时间、考试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招聘岗位1:1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在鸭绿河农场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国家公务员标准录用的体检项目标准执行。体检费自理。
(五)公示
根据笔试成绩及体检结果,择优确定拟聘人员,在鸭绿河农场机关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需服从农场的统一岗位分配,如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间有出现问题并查实的不进行递补。
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间工资为3000元/月,农场与其签订企业劳动合同,按规定缴纳五险。试用期满后,农场进行考核,考核合格者农场予以场内聘用,不纳入企业干部管理。
五、招聘纪律
报考人员必须遵守招考有关规定和要求,服从考务安排。对在报名、资格确认、笔试过程中被认定弄虚作假或违纪违规的,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人社部发〔2009〕126号)规定对其处理。
鸭绿河农场党委组织部
2019年4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