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潍坊学院招聘67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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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一、招聘单位简介
潍坊学院是教育部批准建立的一所省属全日制综合性普通本科高校。学校坐落在世界著名的风筝之都、全国文明城市、中国人居环境奖城市——山东省潍坊市。学校现占地2100亩(140万平方米),校舍建筑面积84.3万平方米,固定资产18亿元,教学科研仪器设备总值2.4亿元。学校现设22个教学单位、68个本科专业,涉及理、工、文、经济、管理、农、法、历史、教育和艺术10大学科门类。学校现有省重点学科2个、省文化艺术科学重点学科1个、省级科研创新平台12个、市级科研创新平台14个,建有量子信息技术研究院、北海文化研究院、潍坊金融财政研究院、节能研究院、文博研究院、新型电磁材料研究所等56个研究院所。学校现有教职工1957人,其中专任教师1389人。教职工中拥有博士学位313人、硕士学位1036人、高级职称670人,有博士生硕士生导师82人。有国家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青年拔尖人才、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专家、教育部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全国优秀教师、泰山产业领军人才、省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等50余人。聘任“两院院士”刘以训、钱逸泰、许绍燮、束怀瑞、麦康森、傅廷栋、姚建铨、潘建伟,诺贝尔文学奖获得者莫言等240余名知名专家学者担任学校特聘(兼职)教授或专业委员会负责人。
二、招聘岗位和人数
根据中共山东省委组织部、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要求,结合工作需要,我校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初级岗位工作人员67名,具体岗位及条件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身体健康;
4.热爱高等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行,具有教书育人、团结协作和奉献精神;
5.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23日以后出生);
6.符合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其他相关规定和条件。
(二)岗位条件
岗位所需要的学历、学位、专业、工作经历等条件要求,详见《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汇总表》(附件)。
(三)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应聘人员不能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岗位。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信息
通过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http://hrss.shandong.gov.cn)、潍坊学院网站(http://www.wfu.edu.cn)、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面向社会发布招聘信息。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4月23日—4月30日16:00
(每天报名时间为9:00—17:00,4月30日报名时间为9:00—16:00)
查询时间:2019年4月24日11:00—4月30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http://rsc.wfu.edu.cn/),进入公开招聘报名系统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信息尚未初审通过的,在报名截止前可更改、补充报名信息,可以更改报考职位,逾期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不能更改报考职位。资格审查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学校在网上报名期间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如有不实,一经发现取消资格。因应聘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齐全而影响报名的,由应聘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应聘人员在整个招聘期间须保持通讯畅通,以免影响正常招聘。
报名结束后,资格审查通过的应聘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以上的,按规定比例相应核减招聘人数。取消和核减岗位情况通过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告知。
3.现场确认
教师106、教师107、教师108、教师109、教师110、教师111、教师112岗位面试前进行现场资格确认,面试结束后按比例确定参加笔试人员名单;其他岗位笔试结束后,进行现场资格确认,并按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具体名单、时间、地点详见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现场确认时,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报名证明材料(相关证明材料模板以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公布为准),包括:
(1)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在同一张A4纸上)、1寸近期同底版免冠照片2张;
(2)《潍坊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
(3)国家承认的学历和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经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签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须在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须在2019年4月23日前取得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及相关证书;海外留学人员应聘的,必须提供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应聘人员所学专业以应聘人员学历学位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准。
(4)应聘岗位要求工作经历的,工作年限计算截至2019年4月23日,且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在职人员应聘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6)岗位必须的“其他条件要求”中的证明材料,如:对本科专业有要求的须提供本科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对学生干部经历有要求的,须提供经证明人签字、单位盖章的证明材料;对政治面貌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党组织关系所在单位负责人签字、党委组织部门或总支(支部)开具的中共党员证明材料;对研究方向有要求的须提供经导师签字、院系或研究生处盖章的证明材料,或成绩单明确写明方向为岗位所要求的方向等;对执业(从业)资格证书有要求的,提供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7)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三)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教师106、教师107、教师108、教师109、教师110、教师111、教师112岗位先进行面试,根据面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笔试环节人员。其他岗位先进行笔试,根据笔试成绩按照规定比例确定进入面试环节人员。
1.笔试
教师106、教师107、教师108、教师109、教师110、教师111、教师112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市情校况等基础性知识)和应聘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其他教师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市情校况等基础性知识)和教学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心理学等专业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辅导员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市情校况等基础性知识)和辅导员岗位所需基础知识(包括国家关于辅导员队伍建设的相关文件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思想政治教育方面的讲话精神;辅导员职业能力标准相关的政策、理论、知识等)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教辅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市情校况等基础性知识)和应聘专业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行政管理岗位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法律法规、时政方针、省情市情校况等基础性知识)和行政管理岗位所需基础知识两部分,分别占整个试题分数的40%和60%。
笔试总分100分,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笔试结束后及时公布笔试成绩。
笔试时间、地点及准考证打印通过潍坊学院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2.面试
教师98、教师100、教师107、教师108、教师109、教师110、教师111、教师112岗位面试采取试讲和技能测试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应聘岗位的基本素质和基本技能,以及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基础和理论素养,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面试成绩的50%。其他教师岗位面试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
辅导员、教辅、行政管理岗位的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理论素养、专业知识、思维能力、语言表达等与岗位相适应的业务能力。
面试总分为100分,对面试人员数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70分,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的方可进入考察范围,面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面试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当场公布。
(四)考察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由高分到低分以1:1.3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总成绩并列的,教师106、教师107、教师108、教师109、教师110、教师111、教师112岗位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其他岗位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
考察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方式,主要考察拟聘用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应聘人员未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人员造成的空缺,从其他进入同一岗位考察体检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五)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报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凭《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备案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联系方式
联 系 人:尹老师
联系电话:0536-8785157
通讯地址:潍坊市高新区东风东街5147号
六、其他
聘用人员为我校人员控制总量内的正式职工,工资、福利执行国家、省有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标准。未尽事宜,按照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关于2019年省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8〕66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潍坊学院
2019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