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下属单位招聘公告
河南省农业科学院下属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实施方案
根据《河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豫人社〔2015〕55号)精神,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现代农业科技试验示范基地管理与服务中心(以下简称“基地管理中心”)、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烟草研究所(以下简称“烟草研究所”)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3名工作人员。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单位简介
基地管理中心是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直属事业单位,现有财政差额供给事业编制30名,办公地点位于新乡市平原城乡一体示范区。主要职能是承担河南现代农业研究开发基地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试验用地及其科研附属设施的管理与维护,以及基地科研活动的相关服务等。
烟草研究所是河南省农业科学院所属研究机构,现有财政全额供给事业编制63名,办公地点位于许昌市城乡一体化示范区。经过70年的发展,已成为烟草科研设施较为完善、学科较为齐全、专业人才相对集中、技术储备较为雄厚,融科研、学术交流、技术推广和咨询服务于一体的省级烟草农业专业研究机构。主要职能任务是面向河南烟区生产实际,开展烤烟品种的选育、引进、试验推广工作及烤烟优质、丰产栽培、烘烤技术,烟草病虫害防治,科学施肥技术和优质烟草生理生化等技术研究,并对烟区土壤进行技术监测,开展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基地开发、技术人才培训、情报资料收集、交流和利用等项工作。
二、招聘人数及专业要求
(一)基地管理中心拟招聘工作人员2名,(林果或农学专业2名。)
(二)烟草研究所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农业经济管理或烟草专业。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农业科研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奉献精神。
2. 具有适应相应工作岗位所需要的政治、文化素质,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及实践能力。
3. 身体健康,有良好的语言表达和沟通能力。
(二)学习、工作经历及年龄要求
1. 基地管理中心林果或农学专业,要求全日制大学本科以上,有一定写作基础者优先。
烟草研究所农业经济管理或烟草专业,要求硕士研究生以上学历,有一定写作基础者优先。
2. 年龄不超过30周岁(1989年5月1日以后出生)。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应聘:
1. 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2.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3. 曾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招聘纪律行为人员5年内不得参加本省内各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
4. 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
四、工作程序
(一)公布招聘信息
本次招聘方案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备案后,同时发布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址http://www.ha.hrss.gov.cn)、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网址http://www.hnagri.org.cn/)发布。发布时间:2019年4月23日至2019年5月5日。
(二)报名
有意应聘者,请以电子邮件方式报名。
报名所需材料:1.《报名表》(见附件,可从网站下载);2.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或电子照片(以上要求关键信息应清晰、可辨识度高);3.其他参考材料。
报名邮箱:396535801@qq.com。
报名咨询电话:0371-65718054(基地管理中心,赵老师),0374-4516030(烟草研究所,李老师)。
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至2019年5月7日。
(三)资格审查
1.资格审查在上级人事和纪检部门监督下进行。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在报名截止后3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告。同时公告笔试时间和地点。
通过资格审查人数若未达到1:3竞争比例,相应递减岗位招聘计划,直至取消本次招聘。变动情况将在网站公布。
2.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的全过程,一经查证应聘者未达招聘条件,立即取消其应聘资格。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在上级人事和纪检部门的指导与监督下,由基地管理中心和烟草研究所具体组织实施。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以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招聘岗位所需的公共知识和专业基础知识,主要考察应聘者的职业素质、基础知识和专业能力。
笔试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成绩、入围面试人员名单、面试时间和地点。
若某岗位参加笔试人数未达1:3竞争比例,将递减招聘计划直至取消。变动情况将在网站公布。
2.面试。入围面试人选依据笔试成绩,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采取百分制、量化打分方式,时间为每人不超过20分钟。面试内容为应聘人员根据应聘岗位要求作自我介绍,并回答面试考官相关提问,主要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素质、语言表达能力和分析判断能力。面试环节人事、纪检部门将派员全程监督。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整场面试结束后,现场面试成绩公布。
3.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按照得分从高到低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名单将于次日在网站公布。
重要提示:应聘者应携带本人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及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参加考试。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交本人护照或有效身份证明、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及教育部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凡当天提供的原件与报名登记件不一致的,一律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由应聘者本人提供三甲医院的近期体检报告,体检不合格的不再列入考察人选,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考察
考察通过调阅人事档案、实地访谈考察等方式,对应聘者的政治表现、道德品质、工作实绩、档案记载等进行审核。如发现有违纪违规记录以及其他不符合招聘条件的现象,取消录用资格。因考察不合格造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七)确定拟聘用人员及公示
经考察合格人员即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报经上级人事部门审核备案后,在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
(八)聘用
经公示无异议或反映问题经查证不影响录用的,办理聘用手续。聘用期间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待遇。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将不再聘用。
五、纪律与监督
驻河南省农业厅纪检组和河南省农业科学院组织人事处将对整个招聘工作进行具体指导、监督与检查,对举报和申诉进行调查查处。对弄虚作假、在考试、考察过程中作弊的应聘人员,一律取消应聘资格;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将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理。
监督电话:
0371-65730036(省农科院人事处)
65724085(省农科院直属机关纪委)
0371-69690394(省人社厅事业处)
附件:报名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