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株洲市渌口区招聘20名教师公告
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为进一步优化我区教师队伍,提升专业教师素质,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6号令)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教育系统编制、岗位需求实际情况,拟面向2019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全额拨款事业编制教师20名。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招聘全过程公开接受社会各界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岗位20个,均为全额拨款事业编制(详见附件1)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4.具有符合应聘岗位资格要求的教师资格证、普通话证(语文学科二甲及以上,其他学科二乙及以上);
5.自愿在聘用学校服务五年以上;
6.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7.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详见附件1)。
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以及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不得报名应聘。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应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发布信息
招聘公告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向社会公开发布。
招聘各环节信息请考生关注株洲市渌口区政府门户网站。
四、报考程序
1.报名对象:一本师范类院校2019年应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
2.报名方式: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
报考人员用本人身份证号和本人手机号进行注册。一个身份证号对应一个手机号,均只能注册一次。注册信息提交后,原则上不得修改。未进行注册的报考人员不能进行网上报名。
报考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考生登录人事考试报名网(http://www.dcpta.com.cn)填写相关个人信息并按要求上传近期一寸正面免冠电子相片。
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材料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3.公开招聘网上报名时间:
2019年5月7 日(周二) 9:00— 5月12 日(周日) 17:00。
4.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5月13日(周一) 9:00—17:00。资格初审合格后,考生需在报名网站打印本人的《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妥善保存,资格复审时提交审查。
网上报名系统根据报考人员报名时提供的个人信息,比对报考岗位所需条件进行审查。对网上报名系统不能完全自动审查的岗位条件,报考人员应详细咨询报考单位,了解自己是否符合报考条件后,再自行确定报考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任。
5.报名注意事项:
报考人员确认报考岗位,网上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
6.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19年5月15日9:00—5月16日8:00。
本次招聘专业目录参考《2019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指导目录》。每名应聘人员只能报考一个岗位,报名时,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及相关招聘岗位的资格条件,慎重、理性报考。应聘者应确保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通讯畅通,如因考生单方面因素,不能取得联系的,招聘方概不负责。
五、资格审查及考试
(一)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由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负责,各相关部门参与。
1.资格审查地点: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应聘者在面试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2.现场资格审查时间:2019年5月16日上午8:30-11:30。
3.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应聘者凭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4.未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者,视为自动放弃。
5.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者必须提供身份证、教师资格证(符合认定条件未发证的签署承诺书)、毕业证、学位证(毕业证、学位证可用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代替,需学校签署意见并盖章,并承诺在2019年7月31日前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等证件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签字原件、《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附件3)签字并盖章原件、个人简历、毕业学校提供的政审材料(现实表现、学业成绩、特长)、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3张。
(二)考试
1.考试对象:现场资格审查合格者。
2.考试时间:
2019年5月16日-17日(具体时间以现场通知为准)。
3.考试地点:
湖南师范大学招生与就业指导处(具体地址详见准考证)。所有资格审查合格的考生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以上指定地点参加考试,未按时参加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时间和地点如有变动,以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的信息为准。
4.考试方式:采取答辩和说课相结合的方式,答辩和说课均采用百分制。
(1)答辩:答辩时长3分钟,主要测试考生综合分析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仪表气质等综合素质。答辩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75分(不含7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2)说课:说课内容:人教版初一、高一上册,由应聘者在指定的范围内抽取(考生备课时间:30分钟),说课时长8分钟。说课合格分数线为75分,未达到75分(不含75分)者不进入下一环节。
(3)综合总成绩合成:
综合总成绩=答辩成绩×20%+说课成绩×80%
答辩、说课、综合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第三位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综合总成绩相同的,以说课成绩高的排前确定排名顺序。综合总成绩、说课成绩均相同的,则按综合总成绩的第三位小数从高到低进行排名。
六、体检与考核
根据应聘同一岗位考生综合总成绩从高到低,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人员。体检在指定的医院进行,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本人应在接到体检结果反馈之日起三日内申请复查,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合格者即确定为考察对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有体检或考察不合格者,按应聘同一岗位综合总成绩排名从高到低依次等额递补,递补不超过两次。经株洲市渌口区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会议讨论研究确定拟聘人员名单后,不再进行递补。
七、公示
根据综合总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报株洲市渌口区人事编制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株洲市政府门户网、株洲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株洲市渌口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对拟聘用人员有反映的,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调查核实,提出处理意见报人社部门审定。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办理聘用审批手续。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公示期满且无异议的,与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签订聘用合同,聘用合同期为五年(含试用期),按程序办理相关人事手续。凡因个人原因未按时签订聘用合同、未办理提档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
被聘用人员的试用期为 12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九、纪律监督
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严肃公开招聘纪律,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情形,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十、本次招聘政策由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负责解释。
十一、招聘咨询及监督电话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0731-27610667 (咨询)
0731-27689407 (咨询)
株洲市渌口区纪委监委:0731-27610637(监督)
株洲市渌口区委组织部: 0731-27612380 (监督)
株洲市渌口区人社局: 0731-27560810 (监督)
株洲市人社局: 0731-28681082 (监督)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附件1 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计划和岗位条件表
附件2 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面向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 2019年株洲市渌口区面向应届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资格审查表
株洲市渌口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株洲市渌口区教育局
2019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