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招聘69人公告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2019年自主招聘博士生、211、985类工程院校毕业生公告
西北妇女儿童医院是陕西省卫健委直属的三级甲等专科医院。医院现有两个院区,总占地216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编制床位1200张。曲江院区占地205亩,建筑面积15.3万平方米,2014年12月投入运行,主要开展妇产、儿科业务;后宰门院区占地11亩,建筑面积1.7万平方米,主要开展辅助生殖业务。
2018年,全院门诊量186万人次,出院5.6万人次,分娩2.47万例,手术2.1万台次。全院在岗职工2450名。其中,专业技术人员1957名,高级职称144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13名,省部级突出贡献专家5人。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建设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的总体规划和我院人才建设规划要求,根据《陕西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我院自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正、公平、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专业和数量
根据工作需要,本次招录人员均为事业编制。具体招聘专业岗位及数量要求见《西北妇女儿童医院2019年自主招录工作人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及条件
(一)招聘对象
2019年应届“211”和“985”类院校医科硕士毕业生,博士研究生,2018年未就业的毕业生及符合岗位招录要求的其他人员。具体招录对象以招聘岗位要求为准。
(二)应聘人员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取得国家教育行政部门承认的国内全日制统招211、985院校毕业证、学位证。招聘岗位所需的具体资格条件按附表岗位要求为准。
5.具备招聘岗位所需要的身体条件。
6.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6月30日至2001年6月30日期间出生),招聘岗位有具体年龄要求的,以岗位要求为准。
7.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不符合报名应聘条件的主要情形
1.曾因受过刑事处罚,不宜在事业单位工作的;未解除行政处分的。
2.因在公务员招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违规,在禁考期内的。
3.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4.国家和我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规定的需要回避的人员。
5.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的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人员。
四、招聘方法步骤
自主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在报名起始之日7日前发布)、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专业测试和面试)、体检、考察、确定拟招录人员、公示、签订聘用合同和办理聘用手续等程序实施。
(一)报名
采取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两种方式。
1.网上报名:登陆西北妇女儿童医院网站下载报名表(http://nwwch.com/)。
2.现场报名:到医院人力资源部报名或在高校宣讲会上报名。
3.报名时间:详见批次公告。
(二)资格初审
医院对应聘人员的报考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并在医院网站公布通过初审的人员名单。
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本人信息,如应聘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进行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三)现场资格复审
2019年毕业生请携带身份证、学生证、就业推荐表、学籍验证报告、就业协议书、免冠近期1寸彩照2张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往届生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学籍验证报告、免冠近期1寸彩照2张及岗位所需的相关证件。
通过资格复审的应聘人员发准考证。在医院网站公布通过资格复审人员名单。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工作全过程,如在招聘过程中发现有违纪违规、材料不齐、提供虚假信息或应聘人员条件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等情况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根据《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定,应聘同一岗位的要形成竞争,按照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1:3的规定招聘。由于211、985类医学院校毕业人数少,且各级各类医院均有就业优惠政策,导致招聘人数与应聘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规定比例,我院根据自主招聘各专业计划人数和实际报名人数,按照成绩排名,择优录用。
(四)考试
考试分为专业测试和面试。(博士不参加专业测试,直接进行面试)
1.专业测试 (总分100分) :重点考核与所报岗位相关的专业知识内容。不指定教材。
根据专业测试成绩,按照岗位需求与专业测试人数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面试人选;达不到比例的专业岗位,按照专业测试成绩排名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进入面试环节。
2.面试 (总分100分)
面试公告在面试起始之日5日前发布。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并当场告知应聘人员。
3.考试总成绩为百分制,由专业测试成绩、面试成绩按照4:6的比例和确定(即:考试总成绩=专业测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按专业测试成绩确定排名顺序。应聘人员的各项考试成绩在整个面试结束后及时公布。
4.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确定为体检和考察人选。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缺额的,空缺岗位按照面试排名次序予以递补。体检标准除某些岗位特殊性要求外,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对其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等。并再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复审。考察不合格的,按照面试排名次序依次递补。
(七)聘用
经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应聘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并在医院网站进行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
公示期间查实有严重问题影响聘用的,取消聘用资格,对于短时间内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医院对公示期后无异议的应聘人员上报省卫生健康委、省人社厅核准备案后予以录用,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办理相关手续。
(八)试用期
新聘用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一年,期满经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录用。不合格的,取消录用资格。
五、几点说明
1.本次招聘由西北妇女儿童医院具体组织实施,省人社厅、省卫生健康委全程指导并监督。
2.本次招聘工作的进展安排、通知等相关事宜将在医院网站公布。
3.纪检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公开招聘工作,加强对公开招聘工作的监督;应聘人员和相关工作人员应自觉遵守回避制度,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一旦发现违纪违规情况,将严肃处理。
六、重要提示
1.应聘人员必须准确填写联系电话、邮箱地址并保持通信畅通。
2.资格审查中需要提交的学籍验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以下简称学信网)上查询下载。
七、联系方式
地址:西安市雁翔路1616号西北妇女儿童医院行政楼人力资源部401室
联系人:李至联系电话:029-8955095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