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理学院招聘公告
西安建筑科技大学理学院实验技术岗位劳动合同聘用制人员招聘简章
一、基本条件
(一)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和职业道德素质,身体健康,能胜任岗位工作要求。
(二)具有硕士研究生学位,熟练掌握相关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三)责任心强,能够致力于实验室教学和建设管理工作,具备岗位要求的专业技术水平和仪器设备操作技能。
二、招聘计划
三、报名方式
(一)应聘人员请将个人简历word版发送到学校指定邮箱,邮件名称和简历名称格式均为“理学院实验技术—毕业院校—学位—姓名”,格式不符合要求者,简历不予接收。
(二)本次招聘只接受网上报名。应聘者需对个人填写资料的真实性负责,若发现材料虚假者,随时取消应聘或录用资格。
四、招聘流程
(一)学校公布岗位信息,公开招聘。
(二)用人单位根据考察要求与人事处、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等相关单位组成考察组,对应聘人员进行考察,择优聘用。
(三)用人单位根据考察情况确定拟聘人员并报学校同意后,由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办理相关入职聘用手续。
五、聘后管理
根据《西安建筑科技大学劳动合同制聘用管理办法》,所聘实验技术人员实行劳动合同聘用制管理:
(一)学校不接转聘用人员的人事关系、档案、户口等关系,不负责聘用人员的职称评审工作。
(二)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代表学校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社会保险手续办理、考勤管理、工资发放等。各用人单位负责聘用人员的日常管理及考核。
(三)聘用人员请假及考勤管理参照《西安建筑科技大学教职工请假和考勤制度规定》执行,超出聘用单位审批权限的,报学校人才交流培训中心审批。
(四)聘用人员签订的劳动合同聘期一般为三年,试用期六个月。
(五)聘用人员在聘期内不得在职攻读学位、申请离岗研修,原则上聘期内不得调动校内岗位。
六、人员待遇
(一)工资待遇
1. 工资标准(元/月)
2. 工资调整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与学校其他人员同步调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的聘用人员次年薪级工资增加50元/月。
3. 工资发放
聘用人员基本工资由学校按月发放,薪级工资按学历和职称就高执行。绩效工资由各用人单位承担,自定标准发放,但不得高于基本工资标准。
(二)学校为聘用人员缴纳社会保险。办理校园一卡通、图书借阅证等,享受学校公共资源。聘用人员不享受学校周转房、集资建房、住房补贴、工会福利和子女入托入学等优惠政策。
七、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刘老师 029-82201804
庞老师 029-82202184
邮 箱:zhaopin@xauat.edu.cn
人事处 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
2019年4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