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榆林市绥德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进人才公告

来源:绥德县人才交流服务中心 2019-04-28 14:23: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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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引进高层次城乡规划人才公告


  为了适应国土空间规划新要求,加强城乡规划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榆林市高层次人才(团队)引进办法》(榆办字〔2018〕7号)的规定,经市政府批准,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面向全国公开引进高层次城乡规划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数量、方式及岗位:


  (一)引进数量:城乡规划师一人或一个团队。


  (二)引进方式:采取柔性引进方式,引进人员不占用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编制,实行聘用制。


  (三)工作岗位: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总规划师(技术职务);引进团队的,由其中一人担任总规划师,其他为工作人员。


  二、引进条件


  (一)引进的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和资格条件;


  5.符合申报岗位的所需专业及其他要求;


  6.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服从组织安排;


  7.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8.以及其他与总规划师相适应的应聘条件。


  (二)引进的必备条件


  引进人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要求:


  1.全国“双一流”大学、“985”、“211”院校城乡规划类专业、建筑学类专业博士研究生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专业学位。


  2.在国内甲级规划、建筑设计院或在全国本科一批高校从事城乡规划类、建筑学类专业技术教学或在地级市及以上城市规划建设单位从事过规划行政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40周岁以下,取得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的放宽到45周岁以下。


  4.取得注册城市(乡)规划师执业资格证书。


  (三)不符合引进条件的主要情形


  1.不符合本次引进人基本条件和必备条件的人员;


  2.不符合申报岗位所需专业及其它要求的人员;


  3.榆林范围内的机关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正式工作人员、事业单位正式职工、大学生村官;


  4.曾受过司法机关刑事处罚的;


  5.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


  6.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7.违反其它相关规定不适宜申报的。


  三、引进待遇及有关要求


  (一)引进的总规划师工资待遇实行年薪制,薪资为每年50-100万元,具体年薪资依据引进人员条件确定;引进团队的,年薪资总额包括整个团队人员的年薪资,由总规划师自主分配。


  (二)引进人员的社会保险缴纳比例和承担主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为引进总规划师提供周转住房一套,在聘用期内无偿使用,聘用期满后归还;引进团队的,只为总规划师提供周转住房。


  (四)引进总规划师享受相应的工作待遇,执行榆林市差旅费报销相关规定。


  (五)引进人员实行聘用制,聘用期为三年。聘用期间实行一年一考核,年度考核不合格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


  (六)引进人员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为三个月,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有权单方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间的工资根据工作时长按月薪1万元发放,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按确定的年薪资执行。


  (七)引进人员服务满三年且年度考核均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在下一轮引进人才中优先考虑。


  四、引进程序


  (一)组织申报


  1.申报时间:


  网络申报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20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现场工作日申报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5月25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2:00—5:30。


  2.申报方式:采取现场申报和网络申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3.现场申报地点: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804室。


  4.所需材料:现场申报,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毕业证(本科、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学位证(学士、硕士、博士)、获奖证书、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个人简历电子版(包括近五年来的主要工作业绩),同时提交《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进高层次城乡规划人才申报表》纸质版、电子版以及近期1寸彩色免冠照片电子版。另须提供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评审材料、审批文件等相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网络申报,申报人须将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上)扫描件电子版压缩发送至409910758@qq.com邮箱。邮件主题注明“引进人才应聘”。报名时所留电话号码在应聘期间必须畅通,电话号码无法接通或所留号码错误而影响本人应聘的,责任自负。同时,申报人对其所提供证件、工作经历、工作业绩等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造假,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资格。


  5.申报人员年龄以申报截止日计算。


  (二)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分为资格初审和资格复审两个阶段。


  1.现场申报的,申报时资格初审和复审一并进行;


  2.网络申报的,以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是否通过资格初审。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须在2019年5月25日下午5:30前,携带所有证明材料原件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复审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3.通过资格初审的申报人员不能再申报其他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名单将于2019年5月底前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gtj.yl.gov.cn )进行公告。


  (三)面试评审


  面试评审的时间、地点等具体事项,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gtj.yl.gov.cn)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根据面试评审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名单。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招录公务员体检标准和项目进行。体检人员名单于面试评审结束后三天内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gtj.yl.gov.cn )上公布。未按规定时限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因放弃或体检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五)考察


  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事科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聘用岗位要求,对考察对象进行综合考察,考察不合格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六) 研究审定


  根据考察结果提出拟引进人选建议名单,报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审定。


  (七)社会公示


  经审定后的拟引进人选,在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官网(http://gtj.yl.gov.cn )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有异议的,由市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进行核查并提出处理意见。公示期满后出现空缺名额的不再递补。


  (八)办理引进手续


  公示期满无异议,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下发引进通知,并与引进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办理其他相关手续。


  五、其他事项


  1.申报人员提交有关信息应全面、准确、有效,并对所填信息的真实性作出书面承诺。若申报人员所填信息与本人真实信息不符,或者伪造有关证件材料,骗取面试评审资格的,一经查实,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引进人员因个人原因,不能按要求办理相关引进手续的,取消其引进资格。


  3.其他未尽事宜由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才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4.联系人及咨询电话


  联系人:康剑飞 李烨伟


  咨询电话:0912-3592619 3592621


  附件: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引进高层次城乡规划人才申报表


  榆林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19年4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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