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招聘14人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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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大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规定,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拟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4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
本次招聘安排招聘计划14个。招聘岗位详见《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需求表》”)。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
(三)除岗位另有要求,应聘人员须为1978年4月28日(含)以后出生。
(四)身体健康、符合招聘岗位聘用体检标准。
(五)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所有资格条件。
应聘人员学历证书所载专业应当与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相一致(相近专业是否符合岗位专业要求由资格审查小组研究确定)。报考人员的有关证书,除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于2019年8月31日(含)前取得外(2019年应届博士毕业生应于2019年10月31日前取得),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19年4月28日(含)之前取得。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须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证明。中小学教师报考,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
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具有多个学历层次的考生以其低层次学历报考的,其年龄、学历性质等应聘条件,均按其低层次学历的要求进行审核。
根据有关规定,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本人有应回避关系的单位或岗位。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现役军人,曾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开除公职的人员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学生(2019年应届毕业生除外)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海外留学人员获得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后,可报考招聘同等学历层次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的岗位。取得预备技师职业资格的高级技校或技师学院全日制毕业生,可按照全日制本科毕业生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认可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可应聘符合条件的岗位。
三、招聘办法与招聘程序
(一)网上预报名
1.时间:自简章发布之日起至5月8日12时。
2.方式:填写《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电子邮件并发送至指定邮箱ytetczhaopin@163.com,邮件名称为“应聘岗位+姓名”(“应聘岗位”要按照《岗位需求表》规定的规范名称填写),《报名表》内容要确保真实、完整、准确。
(二)现场报名与资格初审
报名人员需要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没有网上预报名的,也可直接到现场进行报名。
1.时间:5月9日8:30-11:30。
2.地点: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办公楼815会议室。
审查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2019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往届生提供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自本科阶段开始提供)。
(4)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或毕业生派遣证。(省内院校2019年应届毕业生无需提供)。
(5)教师资格证书或其他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6)佐证考生获得重要荣誉和奖励的证书。
(7)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1“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单位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附件3)。
(9)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报考岗位有需求的)。
(10)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3张。
3.有关要求。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5月10日上午11点前提交到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图书办公楼808室,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并加入考生微信群,资格审查后考试(包括初试、面试、笔试)有关事项通知将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面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报名结束后,最终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聘用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个别紧缺专业或特殊人才经烟台市招聘主管机关批准,可适当放宽报考比例。
(三)考试方式
面向市级以上首席技师招聘岗位,面向博士招聘岗位,或仅有博士报名的面向硕士以上学位招聘岗位,如通过现场资格审查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计划的,可采取面谈交流或直接考察的方式。
招聘考试采用面试加笔试的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其中,高校教师B4岗位、高校教师C1岗位、高校教师C2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专业技能测试将根据专业性质确定考试形式和时间。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面试、笔试均安排在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进行,一般安排在现场资格审核后1-2天进行,具体时间、地点以及其他有关事宜在现场资格审查结束后在微信群发布。
1.初试。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按招聘计划1:10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如初试当天实际报到人数不超过30人,不再组织初试,直接进行面试。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初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面试。初试成绩、初试通过名单在本场初试结束后现场公布,初试成绩不足60分不得进入面试环节,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
2.面试。
(1)参加对象: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方式:面试方式为试讲,其中,高校教师B4岗位、高校教师C1岗位、高校教师C2岗位面试方式为试讲与专业技能测试相结合。
(3)成绩公布:同一岗位面试全部结束后,公布面试成绩。进入笔试范围人员从面试达到60分(含)以上的应聘人员中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3的比例确定。进入笔试范围人员最后一名面试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笔试范围,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进入笔试范围。进入笔试范围的人员名单通过考生微信群公布。面试成绩不足60分的考生不得进入笔试环节。
3.笔试。笔试考试内容为教学设计,时间60分钟。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结果确定笔试成绩合格线,达不到笔试成绩合格线的,不得进入考察体检范围。
(四)确定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全部考试结束后,按笔试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合成考试总成绩。根据考试总成绩,分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照1:1.5比例确定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名单。如同一岗位中出现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且影响聘用的,以笔试成绩排序,笔试成绩仍相同的,则组织专家重新命题对总成绩相同人员进行面试,并以重新面试后的总成绩排序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名单,名单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公布。
(五)考察与体检
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确定后,按计划招聘人数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对报考人员进行考察、体检。考察、体检工作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组织。
考察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实施。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并对考察对象进行资格复审。被考察对象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如经考察不合格或发现在应聘过程中有弄虚作假等违反本招聘简章规定的行为,不予聘用或取消聘用。考察时间和具体事项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负担,报考人员为城市低保人员或农村特困大学生的,体检费用由招聘单位负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主检医师认为要做进一步检查方能做出判断的,报考人员要服从主检医师的安排,做进一步检查。报考人员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均可在收到体检结论7日内,向烟台市教育局提出书面申请,由烟台市教育局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有关体检费用由申请复检一方负担。复检只能进行一次。报考人员没有征得体检组织机关同意,不在规定的时间参加体检或复检,视为弃权。报考人员不服从主检医师体检安排或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取消聘用资格。体检时间、其他要求由招聘单位另行通知。
(六)公示与聘用
考察、体检均合格人员,在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网址http://rshj.yantai.gov.cn/)公示,公示时间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招聘单位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的,或公示期有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因拟聘用人员被取消聘用资格或弃权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按照总成绩依次等额递补。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从严管理干部档案的意见》(鲁组发〔2017〕2号)规定,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织人事部门及考察组要严格审核把关被考察对象档案,对档案中存在的问题,要认真进行调查,问题未查清并处理到位的,不得办理聘用手续。
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根据山东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高校人员控制总量备案有关事项的通知》(鲁编办〔2016〕95号)等规定,新进入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的人员,属于控制总量内人员。
四、其他事项
(一)请应聘人员保持手机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二)本次公开招聘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开招聘考试命题组、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等,均与本次公开招聘无关。
本简章由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
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址:http://rshj.yantai.gov.cn/
烟台市教育局网址:http://jyj.yantai.gov.cn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网址:www.ytetc.edu.cn
咨询电话:0535-6115520
监督电话:0535-2101861
附件1: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需求表
附件2: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
附件3: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式样)
附件4: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
烟台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