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招考13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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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公开招考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广安经开区管委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考13名劳务派遣工作人员。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公开报考、统一考试、严格考核、择优使用的办法进行。
二、招考职位和名额
详见附件1。
三、招考对象和条件
(一)招考对象
2018年高校毕业生和符合职位条件要求的社会在职、非在职人员。
(二)报名条件
1.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爱岗敬业,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2.具有岗位要求的学历、专业及相关条件(见附件1);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开除处分的;
2.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监察调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4.与原用工单位存在劳动纠纷的;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应考的其他情形。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9年4月29日至5月10日(8:30-12:00,14:30-18:00),节假日除外,逾期不再受理。
(二)报名地点: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办公楼705室(广安经开区奎阁街道办事处青杠街1号诚信嘉苑)。
联系电话:0826-2606861,联系人:雷老师。
(三)报名方式:填写《广安经开区招考劳务派遣人员报名表》(附件2,双面打印,一式一份),并持毕业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由报考人员自行在学信网查询打印)和相关证书(以上材料须提交原件和复印件1份)以及本人近期2寸正面彩色免冠照片2张到上述报名地点进行现场免费报名。
(四)资格审查:由广安经开区纪工委、党群部、人社局和用工单位按招考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将以电话或短信等方式通知报名者本人。资格审查贯穿招考全过程。一旦发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立即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五)发放准考证:通过资格审查的报名人员在指定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领取准考证。
五、考试
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试总成绩按100分计算,其中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
(一)笔试
1.笔试开考比例。笔试开考比例(报考人数与招考人数之比)不得低于3:1,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的,相应缩减或取消该职位招考名额。因报名人数未达到笔试开考比例而被取消招考职位者,如本人愿意调剂,将电话通知本人前来确认报考条件相近的职位。不愿意调剂的,视为自愿放弃。
2.笔试内容。公文处理能力、事件处置能力、经济发展知识和时事政治等。
3.笔试时间和地点。时间和地点详见《准考证》。考生应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第二代居民身份证。
4.笔试要求。笔试采取闭卷答题形式进行。
(二)面试
1.人员确定。依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名额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并列的,并列人员一并纳入面试。如在面试之前遇参考人员明确放弃面试的,可按笔试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一次。
2.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六、体检
(一)笔试面试成绩公示无异议后,根据招考职位及名额,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体检对象。如出现考生总成绩相同的情况,笔试成绩高的排名优先。
(二)体检由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在县级及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
(三)体检的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执行。体检人选名单及体检相关事项由人社局会同相关部门直接通知考生本人。体检费用考生自理。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
(四)凡未按时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不再补检。因自愿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缺额,可在该职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等额递补一次。
七、考察
体检合格人员进入考察环节。对体检合格人员的学籍档案、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和遵纪守法等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察。凡有违法违纪行为的,一律取消考录用资格。
八、录用管理
(一)经体检考察公示无异议者,审核确认为拟录用人员。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录用,待查实后再决定是否录用。
(二)拟录用人员应在规定的时限内(具体时间以电话通知为准)到用工单位报到,用工单位委托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按有关规定签订劳务派遣合同(含试用期一个月);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到者,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在考察试用环节出现自动放弃劳务派遣资格或因各种原因被取消劳务派遣资格后出现的缺额不再递补。
(四)劳务派遣期满时,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续签劳务派遣合同。劳务派遣期间有违法行为以及严重违纪违规行为或试用期间不合格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九、工资待遇
(一)本次公开招考人员确定基本工资(见附件1),按规定购买社会保险,享受相关福利待遇;
(二)在本单位工作满6个月的,方可享受党工委、管委会研定的生活补贴;
(三)实行人岗相符、能进能出的管理模式。
十、其他事项
(一)本次招考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不正之风。一经发现即予查处,并取消参考或录用资格。广安经开区纪工委负责全程监督,并设立监督电话:0826-2333468受理举报。
(二)录用的社会在职人员,如与原单位涉及劳动纠纷,概由本人负责处理。处理不好的,取消劳务派遣资格。
(三)本公告由广安经开区人社局负责解释。
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