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南郴州市北湖区医疗技术人员招聘47人公告

来源:郴州人力资源考试网 2019-04-29 10:26: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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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郴州市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设置有关问题的通知》(人社部规〔2017〕17号)、《关于进一步严格程序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4〕34号)、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转发中共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做好艰苦边远地区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湘人社发〔2017〕5号)、《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湘人社发〔2019〕1号)、《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湘卫发〔2018〕3号) 和《关于进一步改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实施意见》(郴组〔2016〕11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2019年北湖区面向普通高校公开招聘紧缺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47名,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4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及资格条件等详见《2019年北湖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附件1)。


  招聘公告可通过以下网站查阅:郴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czrsj.czs.gov.cn/)、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http://61.187.189.252/)、北湖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rsj)、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招聘各环节相关信息指定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czbeihu.gov.cn)发布。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2.在校表现品学兼优,热爱医疗卫生事业,能够吃苦耐劳。


  3.身体条件适应岗位要求。


  4.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年龄和其他条件;


  (1)报考人员的年龄不得超过35周岁(即1983年5月7日以后出生),报考人员应为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


  (2)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必须为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


  (3)专业设置以教育部最新发布的《普通高等学校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目录》、《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专业设置目录》、《授予博士、硕士学位和培养研究生的学科、专业目录》和《2019年湖南公务员考试专业指导目录》作为基本依据。


  (4)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条件见附件1。


  (二)不得报考的情形


  1.在读的普通高校全日制非2019届毕业生(在读的全日制非2019届研究生不能以本科等学历报考,其他情形依此类推);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5.在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因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库,且记录期限未满的人员;


  6.法律、政策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检、考察、选岗、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考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在湘南学院附属医院及北湖区卫生健康局设立报名点,现场接受报名,不收报名费。现场报名时同时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报名期间,报考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


  2.报名时间及地点。


  5月7日至5月9日。北湖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1125室。


  5月9日上午8:30-12:00。郴州市人民西路25号湘南学院附属医院篮球场。


  3.报名联系人。


  何林桦:13786531080 何昭君:13975586990。


  (二)资格审查


  1.组织实施。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和主管部门负责。


  2.5月9日现场报名的同时进行现场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材料:⑴填写《2019年北湖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报名表》附件2(一式两份),报考现场递交确认,并手写签名“报考人员承诺”和“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3);⑵本人有效证件(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⑶2019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及其他证件原件及复印件;⑷本人近期红底免冠1寸正面彩色照片3张(同底,背后写好岗位和姓名)。


  3.毕业证、学位证必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交验,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将取消聘用资格。


  4.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何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岗位报名条件或提供的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5.领取准考证。领取准考证时间:2019年5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领取准考证地点:北湖区政府机关办公大楼730室。代领准考证的必须提供代领人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特别提示:准考证请保留到选岗之后。


  6.报考注意事项。招聘人数与经资格审查符合条件报名应聘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1︰2。达不到开考比例的,由区卫生健康局提出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后,报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批准后,可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面试成绩不能低于80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计划数、取消招聘岗位计划数和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将于5月13日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公布。


  应聘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应聘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未按规定要求接受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提交材料主要信息不实或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资格审查不合格。


  (三)面试


  1.面试组织。由北湖区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


  2.面试时间及地点。具体时间地点见准考证。


  3.面试对象。经资格审核合格的报考人员确定为面试对象。


  4.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成绩按百分制计分。


  5.面试内容。根据岗位要求确定,主要测试应试人员的能力素质及与拟聘岗位的匹配度。


  6.面试评分幅度。面试评分采用百分制。面试评分幅度统一为25分,起评分为70分,即在70—95分区域间评分。对于面试中拒绝回答、出现重大知识性错误等问题的,由主评委召集评委组商议,在起评分以下酌情评分。


  7.面试成绩。未参加面试及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不含70分)的不予聘用。


  8.成绩排名。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名(四舍五入保留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字)。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7个面试原始总成绩高的优先。成绩排名名单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上另行公告。


  (四)体检


  1.体检对象。按照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在参加面试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对象。


  2.组织实施。体检工作由区卫生健康局和区人社局统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时间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另行公告。


  3.体检标准。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等有关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应当场复检。当日复检和当场复检的医院为初次体检医院。报考人员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中的所有体检项目均不进行复检。


  4.注意事项。报考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费用由报考人员缴纳,不按规定进行体检的,视为放弃体检。报考人员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故意隐瞒真实情况的,按有关规定处理。


  (五)考察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重点考察应聘人员的思想政治表现、遵纪守法、道德品质、学习成绩、专业实操、应聘资格条件等方面的情况。组织考察时,应根据考察对象的情况采取适当的考察方式,并形成具体的考察结论。


  (六)选岗


  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核准数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时间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另行公告。


  (七)公示


  根据面试成绩、体检和考察结果,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集体研究提出拟聘用人选,提交北湖区人社局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北湖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监督电话。公示时间不少于7个工作日。


  (七)聘用


  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填写聘用相关材料,经北湖区人社局统一汇总,报郴州市人社局备案后,办理聘用相关手续。


  招聘单位应在北湖区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后15日内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被聘用人员的入职时间从与招聘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之日起算。


  四、特别提示


  (一)报考人员请在指定官方网站:北湖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查看各招聘环节相关信息。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均不一一电话通知报考人员。


  (二)报考人员须妥善保管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报考人员参加面试和体检时,必须携带在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缺少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准考证的考生不得参加面试和体检。


  (三)对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进行处理,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应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招聘考试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


  1.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招聘公告和《计划岗位信息表》,诚信报考符合条件的岗位,并对自己的选报负责。


  2.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和有关单位、人员提供的涉及报考资格的材料或信息不实的,取消本次报考资格。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3.正确对待竞争。招聘考试是竞争性考试,报考人员必须端正心态,做好被聘用或未被聘用两种心理准备。对于无中生有、捕风捉影、道听途说、以及无端猜测的恶意举报,诽谤、诬陷工作人员或其他应聘人员的,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进行处理,取消举报人报考及聘用资格,情节严重的,记入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5年禁考或终身禁考。同时,将情况如实通知其所在单位或村(居)委会。


  (五)面试后,对放弃体检、考察、择岗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以按照面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一次。面试成绩在70分以下的报考人员不得列为递补对象;凡经批准不设开考比例开考的,递补人员考核成绩必须在80分及以上。


  (六)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且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五、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由区纪委驻区卫生健康局纪检监察组派出监督员进行全程监督。监督举报电话:0735—2167236。


  六、招聘考试服务


  政策考务咨询电话:0735-2337008(区卫生健康局),0735-2167130(区人社局)。


  七、招聘公告中招聘程序由区人社局负责解释,招聘岗位所需的学科专业、学历、学位、年龄和其他条件等以公告为准,具体事项由区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附件1:2019年北湖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计划岗位信息表.xls


  附件2:2019年北湖区公开招聘紧缺专业医疗技术人员报名表.doc


  附件3:诚信考试承诺书.doc


  郴州市北湖区考试录用工作领导小组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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