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福建漳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招聘40人公告
来源:漳州市民政局
2019-04-29 13:31: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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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民政局等五部门关于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通知
各县民政局,党委组织部,教育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部署要求,现就市组织实施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招募数量、对象和条件。2019年全市共招募40名高校毕业生,其中漳浦县(岗位:001)6名、云霄县(岗位:002)7名、诏安县(岗位:003)6名、南靖县(岗位:004)7名、平和县(岗位:005)7名、华安县(岗位:006)4名、东山县(岗位:007)3名,从事社区建设工作,服务期限为2年。招募对象为2019年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应届高校毕业生和近年来未就业高校毕业生(不含成人教育培养类别等非全日制高校毕业生),并具备以下条件:一是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观念强,志愿到社区从事工作;二是学习成绩良好,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善于沟通,有较强口头表达和文字表达能力;三是具有敬业奉献精神,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服从分配;四是往届高校毕业生年龄一般不超过25周岁(1994年7月1日后出生),研究生学历放宽至28周岁(1991年7月1日后出生),应届高校毕业生无此要求;五是身体健康,符合规定的体检要求。
二、招募原则和程序。招募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对报名参加招募的高校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招募派遣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乡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
三、招募办法
(一)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3日8:00-5月17日18:00。
2.报名网站:中国海峡人才网漳州频道(zz.hxrc.com)、漳州人事人才网(www.zzhr.com)登录报名系统(ksbm.hxrc.com)进行网上报名。中国海峡人才市场漳州分部梁晓明、王坤洪,咨询电话:0596-2967177、0596-2965711;漳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咨询电话:0596-2023605。
3.报名方法:网上报名,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招募条件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所留的联系方式应准确无误,确保能够及时沟通联系,否则责任自负。每位报名人员必须且只能选择报考一个县的招募岗位。
(二)笔试时间、地点和内容
1.获取准考证:审核通过的高校毕业生,在5月21日8:00-5月24日18:00期间登录报名系统(ksbm.hxrc.com)从网上自行打印准考证,未在规定期间打印准考证视为自动放弃。
2.笔试时间:5月25日下午15:00-17:00。
3.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4.笔试内容:综合基础知识测试。测试题为客观选择题,采用填涂答题卡作答。笔试时考生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和2B铅笔、橡皮擦、黑色签字笔等考试用具,不得携带计算器、电子词典等其他和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室。
(三)笔试成绩公示、体检人员确定
1.笔试成绩公示:成绩在笔试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在漳州市民政局(mzj.zhangzhou.gov.cn)公示。
2.资格复审:5月30日根据笔试成绩按1:1确定复审人员。6月3日-6月4日复审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到漳州市民政局八楼会议室(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考务组参加复审,需求提供如下材料:①自行下载并填写《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1);②家庭户口簿、本人身份证;③两张一寸正面同底彩照;④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或就业推荐表;⑤应届毕业生须经毕业学校所在院(系)党组织、高校就业办在《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附学习成绩单)上签署意见后参加报名;往届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出示毕业证书、《全国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和《漳州市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报名登记表》(无须高校签署意见)。
3.组织体检:6月10日-11日,根据报考同县考生的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列名次,按照1:1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如有考生放弃体检资格或体检不合格,将从报考同一县考生中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递补安排体检。递补体检后仍出现招募岗位空缺,由市民政局将空缺的名额在全市范围内按成绩由高到底进行调剂。确定体检人选时若出现入围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的情况,优先安排家庭经济困难(低保户家庭)、就业困难的高校毕业生、少数民族高校毕业生和岗位所在地县、乡镇(街道)生源的高校毕业生。参加体检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准考证,彩照1张(同报名时提供的照片)。如放弃体检资格,请在体检前两天与漳州市民政局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科联系,需提交放弃体检资格的书面材料。体检标准按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规定,体检缺席者,取消入选资格;凡在体检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的报考者,不予入选或取消入选。第一次体检费用由市民政局负责。
(四)公示并确定人选
6月20日-6月26日,市民政局对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确认名单在相关网站上公示。经公示无异议的,确定为正式招募人员。
(五)签订协议
6月28日,各县民政局按照成绩排名从高到底的顺序组织选岗和签订《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协议书》,请各县民政局及时将《漳州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分配表》报送市民政局。
(六)岗前培训:7月1日-7月10日,省民政厅统一组织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进行上岗前的集中培训。
(七)派遣报到:7月11日,县民政局派遣服务社区毕业生到社区居委会报到。接收单位应做好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接收工作,并办理相关手续。
(八)存档备案:7月20日前,市民政局将招募的高校毕业生信息报送市人社局人力资源开发科备案,会同市人社局下发《漳州市2019年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分配工作的通知》。
四、政策支持
(一)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间的生活补贴每人每月3159元。同时,由服务所在县民政局依托当地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按照缴费时点上一年度全省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统一办理社会保险(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生育、工伤)和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二)实行贫困生助学贷款国家代偿政策。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本息,由省级财政按每人每年2000元代为偿还。
(三)在全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中,安排当年招录计划数15%的职位,定向招录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
(四)市、县(区)相关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拿出一定比例,聘用当年服务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服务社区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当年服务期行将期满考核合格和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报考省、设区市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3分;报考县(市、区)、乡(镇)事业单位的,笔试总分加5分。
(五)对于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符合用人单位岗位要求并愿意继续留在服务县街道(乡镇)工作的高校毕业生,由服务社区所在县人社部门根据具体情况选聘在相关街道(乡镇)所属有空编的事业单位工作。
(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并符合报考条件的,在服务期满后三年内报考省内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在同等条件下招生单位优先录取。对于已被录取为研究生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的,学校应为其保留学籍至服务期满。
(七)服务期间,由公共人才服务机构免费提供档案保管等人事代理服务,并建立服务期满高校毕业生专门人才数据库,有针对性地提供就业指导和推荐服务,帮助其落实就业单位。有创业意愿的,及时纳入当地“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等,有针对性地提供创业公共服务,按规定享受相关扶持政策。
(八)服务期满考核合格被机关事业单位录(聘)用的或进入国有企业就业的,其服务期间计算工龄,其参加工作时间按其到基层报到之日起计算。其中:被录用为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可高于直接从各类学校毕业生中录用公务员的试用期工资,按相同学历新录用公务员转正定级工资标准低1个级别工资档次的数额确定;被事业单位聘用,岗位工资按所聘岗位确定,薪级工资比照本单位相同学历新聘用人员定级工资标准确定。凡通过享受政策待遇,被录(聘)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服务基层项目高校毕业生,不再享受报考公务员和事业单位专项职位、报考事业单位加分和基层事业单位考核聘用等就业优惠政策。
五、服务管理
(一)户口、档案、组织关系管理。服务期间,户籍关系由毕业生自行迁往家庭户籍所在地。毕业生档案统一转至服务县人社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党团组织关系由毕业生凭党团组织关系介绍信转至服务社区。服务期间申请入党的,由服务社区党组织按规定程序办理。
(二)经费保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内的生活补贴、社会基本保险、体检、培训经费以及国家助学贷款本息补助从省级就业专项资金中安排。
2.各县民政局要按照政策规定,及时、足额落实高校毕业生的生活补贴、社会保险和国家助学贷款补助等资金。服务期间解除协议的,应于次月起停发生活补贴。每年年底前,将高校毕业生资金使用情况及时上报市民政局。
(三)日常管理。各县民政部门要按照“谁用人、谁负责”、培养使用并重和分级管理的原则,加强对高校毕业的教育管理工作。
1.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所在的县民政局、所在街道(镇)和社区的主要负责人要担负起高校毕业生服务社区计划组织实施的领导责任,经常督促落实、检查指导高校毕业生日常管理工作,及时了解其在社区服务情况,提供工作和生活条件保障,组织教育培训和安全健康等日常管理工作。
2.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原则上一个社区安排1名,最多不超过2名。服务期间,上级机关不得随意借调或调整服务岗位,因特殊情况需要借调或调整的,应由本人提出申请,服务社区、接收单位及所在县(市、区)民政局审核同意,设区市民政局批准后,报省民政厅备案。高校毕业生应按照协议规定期限完成服务工作,由于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不能继续服务的,应提出解除协议申请,经省民政厅批准,并履行有关手续,方可离开。服务期未满自行离开或解除协议的,不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3.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的年度考核工作由县民政局会同人社局组织实施,设区市民政、人社部门负责本区域考核工作的统筹协调和指导。考核结果报送服务社区所在县人社部门,存入本人档案,并报省民政厅备案。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经省民政局、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颁发《福建省高校毕业生服务基层项目证书》,作为服务期满后享受相关优惠政策的依据。
4.对管理服务不到位、优惠政策不落实的县,市民政局将调整其今后的招募名额,直至停止招募。
(四)服务社区高校毕业生服务期满后自主择业。县民政部门要建立日常跟踪和定期跟踪工作制度,安排专人具体负责,完善动态化的就业数据库,及时准确掌握就业情况,积极做好各项就业跟踪统计工作,统计结果应及时上报市民政局备案。
联系人:肖占铭,通讯地址:漳州市芗城区大通北路61号,邮编:365001,联系电话:0596-2023605(兼传真),电子邮箱:abcd596@126.com。
漳州市民政局 中共漳州市委组织部 漳州市教育局
漳州市财政局 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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