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招聘补充公告
由于单位岗位调整,对部分招聘岗位进行细化,经上级主管部门同意,发布补充公告。截止到此公告发布前收到的报名均为有效。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以下简称“中心”)是上海市科委所属全额拨款事业单位,主要从事国际国内科技合作交流、科技创新管理与服务等非营利性社会公益服务。
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扩宽用人视野,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以下岗位的人员。
一、招聘岗位及职数
1、国际合作交流处主管2名;
2、军民技术发展处主管1名;
3、军民技术发展处业务员1名;
4、成果转化研究处业务员1名。
二、招聘职位说明与招聘对象条件
1、招聘职位说明
(1)国际合作交流处主管
能独立开展国际会议展览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能完成日常工作中的口译和笔译工作。
(2)军民技术发展处主管
能组织、实施军民科技项目对接、军民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
(3)军民技术发展处业务员
能联络协调各项工作,组织各类会议活动和接待工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管理能力,擅长制作PPT。
(4)成果转化研究处业务员
能协助开展各类技术转移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协调能力。
2、招聘对象与条件
(1)国际合作交流处主管1名 (初级岗位)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理工科专业毕业,英语专业八级,第二外语俄语(韩语),持有高级口译、相关语种专业资格证书。能独立完成国际会议展览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具有较好地写作功底和协调能力,能完成日常工作中的口译和笔译任务,工作勤奋踏实,执行力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科技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2)国际合作交流处主管1名(初级岗位)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35周岁以下,理工科专业毕业,日语专业八级,第二外语韩语(德语),持有高级口译、相关语种专业资格证书。能独立完成国际会议展览的组织、策划和实施工作,具有较好地写作功底和协调能力,能完成日常工作中的口译和笔译任务,工作勤奋踏实,执行力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科技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3)军民技术发展处主管1名(中级岗位)
硕士研究生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具有中级职称,35周岁以下,能组织、实施军民科技项目对接、军民技术转移转化工作,具有较好的文字写作功底和综合协调能力。工作勤奋踏实,执行力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熟悉军民科技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4)军民技术发展处业务员1名(初级岗位)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中共党员,具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协调能力,能联络协调各项工作,组织各类会议活动和接待工作,擅长制作PPT。工作勤奋踏实,执行力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军民科技领域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5)成果转化研究处业务员1名(初级岗位)
大学本科或以上学历,理工科专业毕业,30周岁以下,能协助开展各类技术转移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工作,有一定的文字写作功底和协调能力。工作勤奋踏实,执行力较强,有团队协作精神,具有技术转移转化相关工作经验者优先考虑。外省市社会人员(非应届毕业生),须持有上海市居住证一年以上(在有效期内,计算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
三、招聘办法
1、报名
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请填写应聘报名表、学历学位证明及其他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材料EMAIL至:hr@sstec.org.cn。应聘报名表请按姓名+应聘岗位的文件名形式发送。报名时间为2019年4月23日9:00-2019年5月7日16:00。
2、资格审查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将对收到的报名邮件进行筛选与资格审查,通过审查的对象将择优收到面试通知。
3、招聘形式
经上级有关部门同意,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根据职位要求进行笔试和面试,按有关程序与要求进行,全程接受上级有关部门的指导与监督。
4、身体检查
按照考核成绩,获得成绩第一名者进入体检,体检参照《国家公务员通用体检标准(试行)》,组织到本市二级甲等以上医疗机构进行体检。
5、考察
由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组织考察,主要考察拟录用人员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和诚信记录。
6、拟聘人员的确定和公示
根据考核、体检、考察结果,对拟录用人员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公示起始日起7天。公示无异议,报上海市科委审核通过后,再报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核准备案。公示如有异议,影响聘用的,根据查实结果确定是否录用。
四、相关待遇和其它事项
上述人员一经录用,有关工资、奖金、福利和社会保险等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24197621
邮 箱:hr@sstec.org.cn
监督电话:23119296
上海科学技术交流中心
2019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