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淄博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12人公告

来源:周村区人民政府 2019-04-30 08:42:02

  2019年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公告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工作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忠于职守,爱岗敬业。


  (二)年龄在18周岁至45周岁之间(1974年1月1日至2001年1月1日期间出生)。


  (三)身体健康,相貌端正,外观无明显疾病特征,无纹身,无肢体功能障碍;吃苦耐劳,具有正常履行工作职责的身体条件。无违法犯罪记录。


  (四)具有畜牧兽医相关专业大中专以上学历;具有乡村兽医资格证、执业兽医资格证;具有村级动物防疫员等相关畜牧兽医工作经历。上述三项条件满足之一。


  二、招聘计划及职责要求


  (一)招聘单位: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


  (二)招聘计划:工作人员12名。


  (三)岗位职责:


  1、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证填写及发放、补免、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


  2、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查验免疫情况、开展疫情普查和动物流行病学调查、实验室检测;


  3、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


  4、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


  5、参与基层畜牧兽医技术推广和服务;


  6、做好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招聘方法和程序


  采取公开招聘方式,按照现场报名、资格初审、面试、体检、政审的程序进行。


  (一)现场报名和资格初审


  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7日,上午8:30至11:30,下午1:30至5:00。


  报名地点: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周村区恒星路121号)。


  符合条件的人员,持本人身份证、毕业证、乡村兽医资格证、执业兽医资格证,村级动物防疫员等畜牧兽医工作者需提供镇级以上开具的从业证明(以上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从周村区人民政府网http://www.zhoucun.gov.cn/自行下载并如实填写《2018年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2018年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一式一份,报名表贴本人近期1寸免冠正面彩色照片),到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审查。根据初审情况,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二)面试


  1、面试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举止仪表等。


  2、面试总成绩计算。面试总成绩采取百分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


  3、排名。按面试分数从高到低排序,面试成绩相同者,加试确定先后顺序。


  4、面试成绩设最低录取线,低于录取线的成绩,不予录用。


  5、面试地点、具体时间另行通知。


  (三)体检


  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由区人社局统一组织(费用由考生自理),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录用公务员的有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空缺,从应聘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四)政审


  体检合格的人员,按1:1比例进行政审,政审主要内容包括:政治表现、遵纪守法等。政审材料中的无违法违纪证明由本人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政审不合格的,按面试成绩依次递补。


  (五)聘用


  经政审合格的,组织进行工作能力素质培训。对于拟聘用人员,由用人单位在适当位置予以公示。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合格的由劳务派遣公司与被聘用人签订劳动合同,办理有关派遣手续,新招聘劳务派遣人员在本单位最低服务年限为两年。


  四、聘用管理


  被聘用的劳务派遣工作人员实行劳动合同制管理,劳动合同一年一签,由聘用单位管理。在合同期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解除劳动合同,停止发放工资:


  (一)因身体状况、工作能力原因,不能胜任本职工作的;


  (二)不服从聘用用人单位工作安排的;


  (三)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管理制度的;


  (四)累计无故旷工5日以上的;


  (五)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有聘用单位认为不适合从事此项工作的其他情况。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工作人员实发工资按照当年度最低工资标准执行,并缴纳保险。目前为1730元(包括个人保险部分)。


  被聘用的工作人员在合同期内,另谋职业的需提前至少一个月告知聘用单位。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接受社会监督。如发现有违背招聘工作程序和纪律的问题,将取消有关聘用人员的聘用资格,并对有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咨询电话:


  周村区人才服务中心:  0533—6126180    0533—6195233


  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0533—6152210    0533—6195309


  附件1:2018年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报名表


  附件2:2019年周村区畜牧业服务中心公开招聘村级动物防疫员诚信承诺书


  2019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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