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孝感应城市公安局招聘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36人公告

来源:孝感市应城市人民政府 2019-04-30 09:35:47
  应城市公安局招聘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应城市公安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监委留置场所看护辅警(以下简称辅警),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规范实施招聘工作作。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计划公开招聘辅警36名,其中男性27人,女性9人。


  主要承担市监委留置场所被留置人员非谈话询问期间的安全看护职责。无看护任务期间,男辅警执行协助巡逻、执勤、处突等任务;女辅警在市公安局交警大队参加道路路面协助执勤。


  三、报考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品行端正、身心健康,有较强的吃苦耐劳精神和服务意识;


  (四)纪律意识、服从意识、保密意识强;


  (五)年龄在20-45周岁之间(1974年4月30日至1999年4月30日出生);


  (六)具有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以及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工作能力;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男性身高165cm以上,女性身高155cm以上,双眼矫正视力均不低于4.8,无色盲、无重听,具备履行职责所必需的良好身体素质;


  (八)具有看护工作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不得招聘情形


  1.未达到基本素质标准,有以下应当禁止行为的:散布有损国家声誉的言论,组织或者参加旨在反对国家的集会、游行、示威等活动的;组织或者参加非法组织,组织或者参加罢工的;玩忽职守,贻误工作的;弄虚作假,误导、欺骗领导或公众的;贪污、行贿、受贿,利用职务之便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私利的;滥用职权,侵害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的;泄露国家秘密或者工作秘密的;参与或者支持色情、吸毒、赌博、迷信等活动的;严重违反职业道德、社会公德、家庭美德的。


  2.有以下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曾触犯刑律受过刑事处罚或被免予刑事处罚的;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曾被行政拘留、劳动教养、收容教养、收容教育的;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或者解聘的;曾被开除党籍、团籍和学籍的;在国家法定考试中有严重舞弊行为的;近三年内受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留党、留校)察看等处分的;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隐瞒个人重要信息,以致招聘机关无法了解真实情况的。


  3.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被判处死刑或者正在服刑的;本人或者直系血亲以及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4.其他不合适从事监委留置场所看护工作的。


  优先招聘情形:


  1.优秀退伍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


  2.具有纪委监委留置(双规)场所看护工作经验的优先招聘,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此次招聘公告发布将通过应城网、应城公安微信公众号面向社会公示。


  四、工资待遇


  参照《孝感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工资标准执行,月收入3400左右(基本工资+绩效工资+“五险”),执行留置看护任务期间另外给予执勤补贴和伙食补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2019年4月29日(星期一)—2019年5月10日(星期五),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进行。


  (三)报名地点:应城市中央广场4号楼6楼湖北成希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杨经理18972673771 ,丁经理13871913597。


  (四)报名时需携带以下资料: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驾驶证、技术职称等其他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经核对后现场返还报名者),近期二寸登记照5张。


  六、考试考核


  (一)考试安排


  1.报名人员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取得考试资格;


  2.报考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数的,将相应调整招聘计划数;


  3.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按笔试、面试各占50%的比例计算考生总分。笔试和面试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保持电话畅通。


  (二)考试考核


  1.笔试。笔试采用集中闭卷考试方式进行,笔试内容包括政治理论、监察法、保密法规、公安工作有关法律知识等;


  2.面试。笔试结束后,根据应聘人员笔试成绩,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名单。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考察考生的基本素质、逻辑思维、语言表达等能力;


  3.考核。通过笔试、面试人员,按照1:1比例规定参加体检和政审。


  七、培训及录用


  (一)公示。体检、政审合格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期满后按规定确定拟聘用人员;


  (二)培训。拟聘用人员确定后,由应城市公安局组织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


  (三)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警务辅助人员全部与有关劳务代理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由有关劳务代理公司以劳务派遣形式,派遣到应城市公安局工作。


  (四)本公告最终解释权归应城市公安局政治处。


  应城市公安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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