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清远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人公告

来源:清远市清城区人民政府 2019-04-30 14:38:50
  清远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的公告
 
  清远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承担着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应对处置各类灾害事故的重要职责,是一支救民于水火、助人于危难的队伍。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历来高度重视人才培养,为广大青年创造了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和发展空间,我们热忱欢迎广大志在投身消防事业的优秀青年到消防救援队伍建功立业,谱写绚丽的人生篇章。
 
  为有效履行维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责使命,根据《广东省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设管理规定》(粤府令第219号) 的有关要求,我大队拟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政府专职消防员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政府专职消防员 20名
 
  工作地点:清远高新区雄兴工业园对面长隆大道区消防大队,或高新区1号区百加消防中队
 
  二、招聘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品行和道德;
 
  (二)自愿从事灭火救援工作,服从管理,符合《消防员职业健康》规定的身体条件;
 
  (三)无违法犯罪纪录;
 
  (四)年龄:18至32周岁;
 
  (五)男性;
 
  (六)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
 
  部队退役士兵、有政府(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工作经验、有大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符合条件的人员优先招录。
 
  三、薪酬待遇
 
  (一)试用期工资:3200元/月,试用期2个月;聘用期工资:5700元/月(含社保、高危补助、绩效等福利待遇)。
 
  (二)食宿标准参照常规消防中队标准免费提供,被装由单位按标准统一发放。
 
  (三)每周享有2天带薪轮休,每月可休息8天,入职满一年后,可享受10天带薪年假。
 
  (四)每年免费组织一次体格检查。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报名者需在2019年5月15日前,将《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附件)和本人身份证、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等扫描件发送至378839718@qq.com。
 
  (二)面试。工作人员将对报名者进行资格初审,对符合条件者将予以电话通知参加面试,面试主要了解应聘者履行岗位职责应具备的素质与能力。
 
  应聘者在面试时需如实提交以下报名资料:(1)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2)相应的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一份。(3)退役军人需提供退役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4)具有文艺、才艺等专长的可提供相关证书、证明的原始材料。(5)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一份。(6)《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需张贴应聘者近期红底彩色免冠一寸照片。
 
  (三)录取。通过面试的人员需参加体检,体检合格者予以录取,试用期2个月。
 
  (四)聘用。试用期过后,统一组织考核,考核合格后予以正式聘用,签订正式合同。
 
  五、注意事项和要求
 
  (一)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和要求报名,逾期不再受理。
 
  (二)对应聘者的资格审查,贯穿于招聘和任用的全过程,发现有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或弄虚作假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应聘者投递报名登记表后,将会以电话的方式通知面试时间和地点,请报名者务必保持手机畅通,由于通讯不畅导致未能及时接收各环节招聘信息的,责任自负。
 
  六、联系方式
 
  地址:清远市高新区雄兴工业园对面长隆大道消防大队
 
  联系人:林浩文
 
  电话:18826604119(微信电话同号)
 
  特此公告。
 
  附件:高新区消防救援大队政府专职消防员报名登记表.doc
 
  清远市消防支队经济开发区大队(代章)
 
  2019年4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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