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黑龙江大庆市让胡路区招考外聘人员17人公告
来源:大庆市让胡路区政府
2019-04-30 14:50:53
关于为让胡路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应急管理局公开招考外聘人员的公告
根据大庆市让胡路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纪要要求,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和区应急管理局工作需要,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据《让胡路区直机关事业单位外聘人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公开招考外聘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17人(区营商环境建设监督局招聘10人,岗位为房产登记业务办理、区应急管理局招聘7人,岗位为交通违法信息录入工作)。
二、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遵纪守法、五官端正。
(二)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三)年龄要求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6日以后出生),具备国家承认的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含大专),专业不限,男女不限。
(四)符合岗位需要的其他条件。
(五)聘用人员必须将五险一金转到聘用单位。
三、报名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现场审核报名材料,对报名者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定考试人选。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
上午8:30-11:00 下午1:30-4:30
地 点: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大厅(西苑街1218号、明湖花园西门对面)
现场资格审查: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必须进行现场确认。在规定的时间内,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及所有复印件各一份(A4纸)和让胡路区聘用人员报名表,其中户口本需复印户口本首页及本人页;一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人员需缴纳考务费45元。
四、招聘办法
本次招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一张试卷,满分100分。
(三)筛选原则
报考人数与聘用计划数的比例原则上不低于 3:1,达不到比例要求的,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确定进入试用期考核人选。
五、公示
由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根据笔试成绩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让胡路区政府网”上公示3天,公示期间无异议的,按照程序办理聘用手续。
六、体检
根据笔试成绩,按招聘计划数与体检1:1的比例统一时间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考生自负,体检不合格者,不能聘用,产生的空缺岗位,原则上从参加该岗位考试的考生中,按成绩从高到低递补一次。
七、管理和待遇
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合同期限一年,试用期一个月,用工单位负责日常管理及考核;工资1680元/月,并为其缴纳五险一金(个人部分个人承担)。
本公告由大庆市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具体发放准考证时间及考试一切相关通知均在让胡路区政府网站(http://dqranghulu.gov.cn)查询,不再电话通知,考试时间、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政策咨询电话:0459-6880223
让胡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0一九年四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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