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选聘工作人员106人公告
来源:河北科技师范学院
2019-05-05 08:09:30
2019年河北科技师范学院选聘工作人员公告
根据《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批准,现将我校2019年选聘工作人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人才类别及待遇
(一)领军人才
1.入选国家“千人计划”的科技创新人才或创业人才;
2.入选教育部“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的讲座教授或特聘教授;
3.国家杰出青年基金获得者;
4.国家重点学科学科带头人,国家重点实验室、重点研究基地等国家级科研平台首席专家、国家级重大项目首席科学家;
5.入选国家自然基金创新研究群体和教育部“长江学者和创新团队奖励计划”的创新团队带头人;
6.国家中青年科技创新领军人才;
7.其他取得重大成就的领军人才。
上述人才不受学科专业限制,安家费、科研启动费等待遇可以面议。
(二)拔尖人才
1.A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任职国内大学及国家级研究机构(企业),年龄一般不超过55周岁,主持获得过国家级奖励或获得过省部级奖励一等奖两项(其中主持一项),且近三年来作为国家科技重大专项、国家重点研发计划、技术创新引导计划、基地和人才专项项目主研人(前三名)或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项目主持人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主持人。
条件二:任职于国(境)外著名大学或知名研究机构(公司)的博士,同时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或相当层次人才,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被SCI、 SSCI收录到JCR一区学术论文3篇或影响因子在2.0以上学术论文累计达30.0,年龄一般不超过50周岁。
待遇:安家费150-20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200-300万元,实行协议年薪制,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20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
2.B类: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条件一:任职于国内大学,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主持获得国家级奖励或省部级一等奖1项,并主持国家级项目1项;或主持国家自然科学基金或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两项及其以上,且自然科学类发表6篇以上被SCI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其中JCR一区学术论文1篇)或影响因子累计20.0以上,或人文社科类发表6篇以上被SSCI或A&HCI检索收录的高水平学术论文。
条件二:任职于国(境)外著名大学的博士,在本学科领域发表被SCI、 SSCI收录到JCR一区学术论文2篇或取得相应水平的其它成果,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
待遇:安家费100-1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50-80万元,提供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500元,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最长期限为36个月。
对于学科建设急需的领军人才或拔尖人才及其团队成员可适当放宽条件限制,安家费、科研启动经费以及其他相关事宜可面议;有与上述条件接近者也可报名,有关待遇面议确定。
(三)博士研究生(C类)
条件:年龄一般在40周岁及以下,学科(专业)急需的博士研究生年龄可适当放宽。应聘者在本学科领域公开发表高水平的学术论文2篇及以上。在高新技术企业有技术应用、研发、管理或高技能岗位工作经历且取得优秀业绩者优先,主持(过)省部级及以上项目或技术研发经历者可适当提高安家费额度。
待遇:1.对于毕业于国内“一流大学”或“一流学科”或国外知名大学(排名前200位)的博士毕业生;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SCI一区期刊发表论文2篇(或在SCI一、二区期刊发表论文4篇),或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C刊发表论文4篇,给予安家费50-8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社会科学类3-10万元,自然科学类5-2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行申报评审后确定。两年内(24个月)享受博士津贴待遇每月1000元。享受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最长期限为36个月(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
2.其他优秀博士研究生给予安家费30-50万元,科研启动经费按项目进行申报评审后确定。两年内(24个月)享受博士津贴待遇每月1000元。享受过渡性租房补贴每月1000元,最长期限为36个月(自停止租房的下月起停发)。
一般情况下不负责解决配偶的工作问题,对于少数急需专业博士的配偶,若具备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且属于学校有关岗位需要的人员,经学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编制内聘用。对于学科建设、梯队建设急需的人才,经党委常委会研究同意可一事一议。
二、招聘方式
本次公布的计划采取选聘方式招聘。
三、招聘条件、岗位、人数
(一)应聘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资格条件。
(二)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
具体招聘人数和岗位条件详见《河北科技师范学院2019年公开招聘人才岗位条件表》凡涉及到年龄、工作年限等需要确定时间的,计算日期截止到公告发布之日。
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工作经历时间的计算方法是:从公告发布之日算起,此前累计工作时间每达到12个月计为1年。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经历,不能视为工作经历。
符合招聘条件的港澳台居民,均可报名应聘相应岗位,需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或取得祖国大陆承认的学历。
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或未满约定服务期限的人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在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和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失信被执行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报考。此外,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回避关系是指《河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才暂行办法》第四十一条关于“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人才在办理人员聘用事项时,涉及与本人有上述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也应当回避”的规定。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和资格审查
1.报名方式:接收电子邮箱报名或现场报名,电子邮箱rscmail@126.com,邮件主题命名为:“姓名+学校+专业+学历+应聘岗位”。现场地址:秦皇岛市河北大街西段360号逸夫教学楼1106室,电话:0335-8076166,联系人:李老师、刘老师。
2.报名要求:报名者通过上述方式报名,并附本人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资格证书、论文(SCI、EI等收录论文需要提供检录证明及中科院JCR分区证明)和有关材料扫描件,有工作经历的,由原单位出具工作经历证明并盖章,其中2019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供毕业生推荐表。
报考人员应保证所提供的各种材料和信息真实、准确,凡本人填写信息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招聘过程中如发现有弄虚作假、舞弊等行为,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资格及聘用资格。有关违纪违规行为将依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等进行处理。
请考生保持报名时所留联系电话的畅通,以便通知有关事宜。
3.资格审查。由河北科技师范学院人事处与二级单位依据招聘岗位设置的条件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通过电子邮箱或电话反馈告知。
(二)考核
考核主要采取学术报告、试讲、答辩、技能展示、心理测评等多种方式。
(三)体检、考察
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按1:1比例在最低合格线以上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体检人选。体检合格的,由学校人事处对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等情况进行考察,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体检、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
(四)公示
经考察、体检合格的,确定为拟聘用人选,根据要求在学校网站或河北省人社网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
(五)聘用
对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程序办理相关聘用手续,签订聘用合同。被聘用人员按相关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一并计算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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