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江苏泰州姜堰区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招聘32人公告

来源: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2019-05-05 09:08:34

  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公告


  为加强我区基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11〕46号)和《关于开展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工作的通知》(苏卫科教〔2015〕21号)精神,我区决定面向泰州市姜堰区户籍的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招聘基层医疗卫生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计划


  招聘单位、岗位、计划详见《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报考条件及招聘对象


  (一)报考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3.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4.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必要条件。


  (二)招聘对象


  1.泰州市姜堰区户籍的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免费培养医学毕业生;


  2.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应聘人员与事业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以及应聘人员与现有在岗人员存在上述关系,到岗后又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有关岗位的人员;


  (4)未履行《定向就业协议书》规定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


  三、招聘程序和方法


  本次招聘工作由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共同组织实施(以下简称姜堰区人社局、姜堰区卫健委)。按照公布招聘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笔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步骤实施。具体程序和方法如下∶


  (一)公布招聘公告


  按照“事前告知、公开透明”的原则,在报名前通过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向社会公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与资格审查


  1.时间、地点、方式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23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报名人员对资格初审异议的陈述申辩时间:2019年5月21日-24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资格初审单位对资格初审异议的处理时间:2019年5月24日-28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


  报名地点:姜堰区卫健委一楼西侧大厅(姜堰区上海路3号)。


  报名方式:本次招聘采用本人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网上、信函、电话等方式报名。本人现场报名有困难的,可委托他人代为报名,代报名人除必须按报名要求提供报名人的各类材料外,还须提供代报名人的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报名材料


  本人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定向就业协议书》、户口簿原件和复印件。


  3.注意事项


  (1)考生如实填写《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报名表》(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一式两份,并在招聘全过程对自己报名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负全责。凡考生弄虚作假或因其他原因造成不符合报考条件的,在任一环节,一经查实,立即取消报考或聘用资格。对伪造、编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2)姜堰区卫健委负责考生的资格审查。审查合格后,提交本人近期免冠正面2寸证件照3张,办理报名手续。


  (3)未按时报名的应届农村订单定向医学毕业生作自动放弃进编资格处理。


  (三)笔试


  笔试内容为各招聘岗位所对应的专业知识。笔试成绩卷面满分为100分,笔试不指定复习大纲和资料。


  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于2019年5月30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5:30)到姜堰区卫健委人事科领取《准考证》,不再另行通知,逾期不领作自动放弃处理。


  笔试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笔试成绩于考试结束后3个工作日内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四)体检


  通过报名的考生全部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名单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


  体检由姜堰区卫健委组织。体检标准按修订后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及《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86号)执行。体检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费用自理。体检合格者方可进入下一步骤。


  (五)选岗


  体检合格的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毕业后,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毕业证书原件于8月31日前到姜堰区卫健委报到并领取《选岗通知书》,选岗具体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详见《选岗通知书》。未按时领取《选岗通知书》、放弃选岗或未按规定时间参加选岗的,作自动放弃进编资格处理。


  按照各专业按期毕业并报到的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人数不超过80%的比例聘用到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事业编制内,进编计划数选岗前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布。各专业按进编计划数1∶1的比例在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进编人员。如笔试成绩相同的,则另行组织加试确定。


  参加选岗人员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选岗通知书》在规定时间参加选岗。选岗必须由报考者本人参加,不得由他人代替。选岗时,分专业按岗位人数,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现场依次选岗(笔试成绩相同考生的选岗顺序选岗前另行抽签确定)。进编人员在事业编制岗位中选岗,未进编人员在编外岗位中选岗。每人限选一个岗位,岗位一经选定,任何人不得更改。因放弃选岗出现岗位空缺的,根据考生笔试成绩,从该专业体检合格的人员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后续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不递补。


  (六)考察


  姜堰区卫健委对体检合格人员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委组织部、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江苏省公务员局联合下发的《关于进一步做好江苏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3〕165号)执行。


  (七)公示


  考察合格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网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实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八)聘用


  经公示确定的拟聘用人员,由姜堰区卫健委办理聘用审批及相关手续。拟聘用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


  按照《定向就业协议书》和有关政策规定,聘用人员须在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服务满6年,未进编的定向生在服务期内只可参加我区基层医疗卫生单位的公开招聘,未达最低服务年限或发生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考生承担相关违约责任。


  四、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标准,严禁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招聘工作接受姜堰区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对违反考试、聘用纪律的工作人员,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五、本公告由姜堰区人社局、姜堰区卫健委负责解释。


  政策咨询电话∶0523-88108580(姜堰区卫健委)


  0523-88869415(姜堰区人社局)


  监督举报电话∶0523-88869219(姜堰区纪委、监委)


  信息发布网站:


  泰州市姜堰区人民政府          www.jiangyan.gov.cn(网站导航/本区政府机构部门专栏/姜堰区卫健委或姜堰区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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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岗位表》


  附件2.《泰州市姜堰区2019年农村订单定向医学生定向招聘报名表》


  泰州市姜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泰州市姜堰区卫生健康委员会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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