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选聘优秀教师8人公告
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公告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以及省、市有关规定,结合青岛高新区教育事业发展及教师队伍建设的实际需求,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面向全国公开选聘优秀教师8人,详见《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计划表》(附件1,以下简称《计划表》),现公告如下:
一、选聘范围
全国范围内(不含青岛高新区、河套街道、红岛街道)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学校在编在职优秀幼儿园教师。
二、选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无违法犯罪记录。
3.热爱教育事业,品行良好,无违反师德相关规定的记录。
4.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和技能条件。
5.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近三年年度考核合格及以上等次。
7.具有幼儿园及以上教师资格证书;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5日以后出生,省特级教师及以上荣誉称号年龄可适当放宽);具有一定年限的一线教学工作经验(详见《计划表》,计算截止2019年5月5日,按足年足月累计)。
8.其他条件详见《计划表》。
与选聘岗位所属单位有应回避亲属关系的人员,以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它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被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诚信档案人员,不得报考。
三、选聘办法
选聘采取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考察、体检、公示和聘用的方式和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名表发至报名邮箱进行报名,并根据网上初审情况按时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其他时间报名的不予受理。具体办法和要求: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5日9:00-5月10日16:00。
报名邮箱:qdgxqjszp@126.com。
应聘人员下载并完整、如实填写《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附件2),并将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电子照片插入到表格指定位置,在规定的时间内发报名邮箱,邮件主题注明“报名登记表(岗位:XXX,姓名:XXX)”。
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如应聘人员因报名信息填写不完整或有不实之处,出现所有后果由本人承担。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本次报考资格。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及反馈时间:2019年5月10日9:00-5月11日16:00。
高新区人才教体局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重新提交报名表时,应在邮件主题注明第二次报名,初审结果以第二次报名为准。
3.现场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须在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时间:2019年5月18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地点:青岛高新区人才教体局(青岛高新区智力岛路1号创业大厦A座1508室,乘761、766、773等公交车至“创业大厦”站下车)。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选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应聘条件和应聘过程中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现场资格审查须提交的材料:
(1)《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本人亲笔签名)、《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本人亲笔签名)。
(2)近期2寸同版免冠彩色照片2张。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5)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6)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或公布文件)及聘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7)获得的荣誉称号证书(或公布文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8)近三年(2016-2018)年度考核表复印件1份(加盖档案管理部门公章),经高新区人才教体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9)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见附件4),对出具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人员,经高新区人才教体局同意,可在考察时提供。
(10)符合选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报名资格。
(二)考试
考试采取面试的方式进行,在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的监督指导下,由高新区组织人事部会同高新区人才教体局负责组织实施。根据选聘岗位的需求和特点,主要考核应聘人员的基本能力和专业水平,面试方式详见《计划表》。
同一选聘岗位资格审查合格人数超过30人无法一天完成面试的,可增加初试环节。初试采用答辩方式进行,初试成绩不带入面试。根据初试成绩,按选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面试人员,原则上进入面试人员不低于30人。初试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于初试当天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
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并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原则上在每场面试结束后,由主考官当场向应聘人员宣布,并于面试当天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
面试时间及具体安排将于资格审查结束后2天内,通过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三)考察和体检
根据考试成绩,分选聘岗位,按1:1.5的比例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员,进入考察范围人员的考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考试成绩相同的,则依次按照学历、教龄、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年度考核结果、获得的荣誉称号等项目由高到低排序确定。对考察合格人员,按选聘人数1:1的比例进入体检范围。体检一般应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按有关规定对拟聘用人员组织考察和体检。对放弃考察体检资格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可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四)公示和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人员,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进行公示,经7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的,由高新区人才教体局提出聘用意见,连同资格审查、考试、考察等原始材料,报高新区组织人事部审核、备案。符合聘用条件的,按规定办理事业单位人员入职手续,并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约定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纳入选聘单位事业编制,享受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待遇。
四、纪律
公开选聘工作将实行全程监督,工作人员和应聘人员要严格按照选聘公告、面试方案及有关政策规定执行,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的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有关说明
公开选聘相关信息在青岛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http://www.qdhitech.gov.cn)公布。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应及时了解选聘网站发布的选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0532-66966567
监督电话:0532-66966708
请在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7:00拨打以上电话。
附件1.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计划表
附件2.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报名登记表
附件3.2019年青岛高新区公办幼儿园公开选聘优秀教师诚信承诺书
附件4.同意报考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