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广州市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招聘雇员4人公告

来源:广州市海珠区人民政府 2019-05-05 16:20:45
  龙凤街道办事处关于招聘4名雇员的公告
 
  为充实本单位雇员队伍,现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4名雇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人数、范围
 
  (一)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
 
  1、岗位一:招聘管理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承担辖区内的复退军人服务工作。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服务意识和乐于奉献的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好,遵纪守法。
 
  (3)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求。
 
  (4)年龄40周岁以下(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5)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专业不限,同等条件下,退伍军人优先考虑。
 
  (6)具有一定的组织协调和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
 
  (7)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
 
  2、岗位二:招聘执法辅助类雇员2名,主要从事城市管理执法辅助等工作。
 
  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
 
  (1)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热爱城市管理工作;
 
  (2)热爱工作,服从招聘单位的工作岗位安排;身体健康,能够适应工作需求。
 
  (3)学历和年龄。应具有高中(中专)以上学历,年龄限40周岁以下(即1978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4)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退伍军人,持有机动车C1以上驾驶证者优先考虑。
 
  (5)未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未曾被开除公职;未有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未有参加法轮功或其它邪教组织经历;未有从事过危害国家安全活动;道德品质上未有劣迹行为。
 
  (二)招聘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
 
  二、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方式进行。
 
  2.报名时间:从2019年5月6日至 2019年5月8日,每天上午9:00至11:30;下午14:30至16:30。
 
  3.报名地点和联系电话:龙凤街道人事部门(工业大道北60号三楼综合档案室),电话:84305036。
 
  4.报名要求:报考者报名时须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计生证明(含未婚人员)、学历(位)证书等有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原件在校验后退还本人)。填写《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并提交本人近期小一寸免冠正面彩照1张。
 
  5.资格审查:应聘者通过资格审查方能参加考试。报考人员应符合公布岗位的资格条件,提交的材料必须与报名时填写的情况一致,如有不符或弄虚作假之处,取消考试资格。
 
  (二)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测试综合业务知识。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按笔试成绩高低和岗位招聘人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未能达到上述比例的,所有参加笔试的人员均进入面试。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分数不合格者不能进入体检。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考试综合成绩由笔试、面试成绩按4:6比例合成。
 
  (三)体检。按岗位招聘人数和考试总成绩高低顺序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如遇体检不合格者,空余名额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体检合格者进行考核。体检费用由考生自己承担。
 
  (四)考核与录用。对体检合格者进行考察,主要包括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计划生育情况等,并核实是否具备报考资格。考核不合格或试用期期间因劳动者个人原因提出辞职的,可在具备候选资格的人员中依次递补。按照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选,并在广州市海珠区政府门户网站进行3个工作日的公示。对于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选,按照雇员管理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三、待遇与管理
 
  待遇标准按区、街雇员管理有关文件执行,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享受相应工资福利待遇,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未尽事宜按我街有关规定执行,本公告由龙凤街道办事处负责解释。
 
  附件:《龙凤街招聘雇员报名表》
 
  海珠区龙凤街道办事处
 
  2019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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