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济南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1003人简章

来源: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05-06 09:43:26

  2019年济南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简章已发布。本次共招录1003人,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00— 5月9日24:00,笔试时间见准考证,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笔试复习用书可参考《全国事业单位考试一本通》教材,查看网址:http://www.edu-book.com/tag/39

 

济南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简章


  为保证全市退役军人事务工作正常开展,更好服务退役军人群体,维护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健全完善全市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的有关文件要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现将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考人数


  本次共招考1003人,其中面向社会公开招考655人,定向招录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348人。各区县招考人员数量、岗位及要求详见《济南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计划表》(见附件1)。


  二、招考范围和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纪律要求,吃苦耐劳,具有开拓进取和奉献精神;


  2、热爱退役军人事务工作和公益事业,有较强的群众观念,热心为退役军人和优抚对象服务;


  3、具有济南市常住户口;


  4、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年龄不超过35岁(1984年4月30日以后出生),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年龄可放宽至40岁(1979年4月30日以后出生);


  6、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文化程度,专业不限;退役军人和烈属军属等优抚对象(包括符合优抚条件的军人的父母、配偶和子女)学历可放宽至高中(含中专、中职)文化程度。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事业单位等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高职)学生,现役军人以及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得报考。


  三、招考程序


  (一)报名时间与方式。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9:00— 5月9日24: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6日11:00—5月10日16:00。


  缴费时间:2019年5月6日11:00— 5月10日24:00。


  (二)个人报名。报名人员可登陆济南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首页通知公告栏(网址:http://jnhrss.jinan.gov.cn/),提交报名申请。报考职位明确到各镇(街道),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考人员在资格初审通过前多次登录填报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资格经各区县初审通过的,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考人员必须使用有效居民身份证进行报名与考试,应考人员的姓名、身份证件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三)资格初审。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根据应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网上报名期间,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将公布咨询电话并安排专人值班,提供咨询服务。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须留存应考人员的报名信息,以供资格审查时参考。


  (四)查询初审结果。应考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须及时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不能再报考其他岗位;报名资格尚未审查或未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


  (五)网上缴费。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确认。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确认手续的,视作放弃报考资格。应考人员应缴纳笔试考务费为每人40元。


  报名结束后,对应考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考岗位,计划招考1人的,取消招考计划;计划招考2人及以上的,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对已报名成功,但因报考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而取消报考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给予一次改报其他符合条件岗位的机会。


  (六)网上打印报名资料和准考证。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济南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报名登记表》并签署《诚信承诺书》(见附件2)(在面试前资格审查时提供),并于2019年5月15日9:00-2019年5月18日12:00前登录报名网站自主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本次招考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均采用百分制计分。


  (一)笔试


  1、采取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不指定书籍,不进行任何形式的培训。


  4、笔试时间、地点和其他事项见准考证。


  5、考试人员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


  (二)面试


  对应考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考工作的全过程。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按照1:3比例确定进入面试人员,招考岗位进入面试的人数达不到1:3比例时,按有有效成绩的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人选。面试公告由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发布,进入面试人选须在面试公告规定的时间内,由本人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按招录单位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通知单》。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录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招录机关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经现场资格审查合格的面试人员,按照《面试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地点和要求参加面试。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通过人员名单。若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体检范围人选。若依然相同,需进行加试,加试方法由各区县另行确定。


  五、体检考察


  根据考试总成绩排名,按1:1的比例等额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费用个人承担。考察应侧重于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的情况。对放弃体检、考察资格或体检、考察不合格造成的空缺,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规定程序办理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


  七、管理和待遇


  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属于编制外合同人员,由各区县退役军人服务中心采取劳务派遣的方式签订用工合同。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的待遇(含五险一金),试用期满后按所在区县上年度月最低工资标准的2.5倍确定,并根据工作考核情况,按照待遇的10%确定绩效考核奖励。今后,根据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建立自然增长机制。


  八、纪律和监督


  考试工作实行回避制度。对违反有关工作纪律的人员,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或行政处分;对违反考试纪律的报考者,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取消资格。


  监督电话:66600710   66600711。


  本简章由济南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负责解释。


  考试报名入口:http://119.164.252.18/shbm/webregister/(5月6日09:00开放)


  附件1:济南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计划表.xlsx


  附件2:济南市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报名登记表.doc


  附件3:济南市各区县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村(社区)退役军人专职联络员招考工作咨询电话.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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