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随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招聘79人公告
为了满足我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鄂人社发〔2016〕23号)规定,我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层次紧缺人才79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4、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具有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具体招聘岗位条件见附件1《随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表》,下称《岗位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查的人员和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
2、在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中被认定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尚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3、现役军人;
4、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2019年应届毕业生;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二、招聘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
市直4个医疗卫生机构共招聘79人。具体单位、岗位及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
三、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时间
报名时间为2019年5月6日9:00至2019年5月24日17:00。
(二)报名方式
应聘人员网上报名。应聘者下载填写《随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将《报名表》(excle电子档)、登记照(jpg格式电子档)和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等材料扫描件,一并发送至随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邮箱(413608305@qq.com)。
(三)资格审查
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由招聘单位及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在报名期间,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安排专人负责报名资格审查工作,对资格审查结果及时通知报考人员。
四、面试
(一)面试内容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形式。重点测评应聘人员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等方面的内容,测试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相关能力及综合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工作实际问题的能力。面试满分为100分,面试时间15分钟。
(二)面试公告
面试公告应包含考生必须知晓的事项,在面试实施至少前5天在市卫健委网站发布,同时采用电话、短信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考生,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参加面试。请考生注意相关信息。
(三)面试时间地点
以市卫健委面试公告为准。
(四)面试成绩确定
本次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以上的高层次紧缺人才,不设笔试环节,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面试。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为80分,面试成绩低于合格分数线的不予入围体检考察。考生面试成绩相同时,由市人社局、市卫健委组织笔试,笔试成绩高的排名靠前。
五、体检、考察
按考生面试成绩,依招聘岗位数按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考察人员。体检、考察工作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负责。
1、体检参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知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等规定组织实施。
2、考察内容按照相关规定和实际需要拟定,并对应聘者的报考资格进行复审。
3、考生自愿放弃体检考察或体检考察不合格的,由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决定是否递补考生进行体检或考察。
六、公示及备案
招聘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体检考察结果集体研究确定拟聘人选,经市卫生健康委员会审定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报市人社局审核备案。
公示中反映有影响聘用问题并查证属实的,不予聘用。公示中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被聘人员放弃聘用资格或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20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经公示后有考生自愿放弃或被取消聘用资格的,空缺的岗位不再递补。
七、办理聘用手续
经市人社局审核备案后,各招聘单位与新招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实行岗位管理,并按所聘岗位执行有关政策规定的薪酬待遇。
八、其他
本公告有关政策口径由市人社局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235613)。公告附件《岗位表》中所列的内容,由招聘单位及市卫健委负责解释(咨询电话0722-3327365)。
未尽事宜,详见《随州市市直医疗卫生事业单位2019年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考指南》。
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附件: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