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丹东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496人公告
关于公开招聘中小学一线教师和医疗单位一线医生的公告
为了进一步加强全市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队伍和医疗单位的医生队伍建设,市政府决定2019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和卫健委系统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总计496名。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省里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相关规定,现将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的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岗位资格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年满十八周岁;
(五)年龄没有特殊要求的,均为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即为1983年5月20日(含)至2001年5月20日(含)期间出生的。
三、岗位资格条件
具备岗位资格要求的专业条件,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及符合岗位规定的其他条件。详见《丹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一线教师计划信息表》(见附件1)、《丹东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一线医生计划信息表》(见附件2)。具体要求:
(一)招聘岗位要求有基层工作经历的,是指具有在县级及以下党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村(社区)组织及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的工作经历。曾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的工作经历,也视为其基层工作经历。基层工作经历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有工作单位的应聘人员须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的人事、劳动关系,出现纠纷者,责任由应聘人员自负;
(二)应聘人员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应于2019年毕业,并于当年7月31日前取得毕业证书;
(三)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应具有其他××证书的,应聘人员持有的证书须为2019年7月31日前取得的;
(四)招聘岗位要求应聘人员具有某地区户籍的,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20日。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户籍落户的截止时间为2019年7月31日;
(五)现役军人、报名时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应聘;
(六)在读的全日制高等学校非应届毕业生不得以已取得的学历应聘;
(七)海外院校毕业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应获得国家教育部认证;
(八)在公务员考录和事业单位人员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应聘;
(九)应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十)曾因犯罪受过各类刑事处罚的;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已经纳入辽宁省农村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的教师;国家法律法规和省里有关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人员,均不可报考。
四、招聘方式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采取考试考核的方式。
五、招聘工作步骤
(一)发布招聘信息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的相关信息,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http://www.lndd.hrss.gov.cn)官方网站统一发布。招聘公告和各个招聘步骤的安排以及进入下一个招聘步骤人选的公示等,以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官方网站统一发布的内容为准。
(二)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由用人单位或用人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应聘人员报名时,应携带填写完整并打印(含照片)的《2019年丹东市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见附件3)和身份证以及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各类证书证件的原件,招聘资格条件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在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到资格初审单位进行报名前资格初审。资格初审单位至少要安排两名熟悉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在编人员进行初审工作。对应聘人员审查合格的,在其《报名表》“资格初审意见”一栏上,填写“建议报考XX岗位”,两名审查人员签名并加盖资格初审单位的公章。资格审查最终结果以市人社局复审和用人单位考察时再审结果为准。资格初审的具体安排如下:
1、资格初审时间
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
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2、资格初审地点
详见《丹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一线教师计划信息表》(附件1)、《丹东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一线医生计划信息表》(附件2)。
(三)应聘报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应聘人员在经过资格初审后,到市人社局现场报名和缴费。具体安排和要求如下:
1、报名地点: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楼(地址:丹东市滨江西路6号);
2、报名时间:2019年5月20日至2019年5月22日。
每天上午9:0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30时;
3、缴费要求:每名应聘人员交考务费50元人民币。应缴费的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资格。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应聘者,凭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或乡镇扶贫部门开具的农村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审核原件、上交复印件),在报名时到市人社局进行审核确认,办理免考务费手续;
4、正确把握招聘要求:应聘人员要认真阅读并掌握本次公开招聘公告、岗位信息表等相关材料内容,把握应聘岗位的资历和资格条件要求标准;
5、填写报名表和准考证:填写并打印《报名表》和《2019年丹东市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考试准考证》(以下简称《准考证》,见附件5),个人照片要求为电子版近期蓝底彩色证件照。《报名表》和《准考证》上的电子版个人照片须为同一底版。填写《准考证》的内容为:姓名、身份证号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岗位代码。其余内容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后填写;
6、提交报名材料:应聘人员报名时,需提交资格初审单位签署的建议报考XX岗位、初审人员签名并加盖初审单位公章的《报名表》和《准考证》各1份,打印纸均为A4纸。
(四)报名注意事项
1、每个应聘人员只能报一个招聘岗位。招聘计划数与有效报名人数达不到1:2时(不设开考比例的岗位除外),将取消(或减少)该岗位的招聘计划。报考已取消岗位的考生,可以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招聘条件未被取消的岗位。未按规定时间改报的,视为放弃报考;
2、应聘报名实行诚信承诺制度。应聘人员填报的信息应真实有效,如发现所提交的材料内容虚假者随时取消其应聘资格;
3、《报名表》和《准考证》内容要规范准确。应聘人员必须认真核对《报名表》和《准考证》中的岗位代码、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能漏填或错填。报考单位和报考岗位要填写全称。岗位代码为报考人员所报岗位的依据,如果应聘人员填报的岗位代码与填报的报考单位、报考岗位不相符合的,按岗位代码认定;
4、报考人员对招聘岗位所需专业的理解,应以《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见附件4)为准。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报考人员相关证书上的专业名称须与《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中规范的专业名称相符。报考人员不能用相关证书上的专业方向报考;例如,报考人员毕业证书专业为旅游管理(英语),英语为该报考人员所学专业方向,该报考人员只能报考专业要求为旅游管理的岗位,而不能报考专业要求为英语的岗位;
5、报考人员在公开招聘期间,要确保报名时所填报的通讯方式畅通,以便招聘组织部门与其联络,因所留通讯方式不畅所致后果,由报考人员自负。
(五)笔试
1、笔试内容:本次招聘一线教师岗位,笔试内容为教育基础知识;一线医生岗位,笔试内容为医学基础知识。笔试试题均为客观性试题。笔试时间为120分钟;
2、笔试成绩:笔试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3、考试时间:应聘人员于2019年6月17日以后登录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笔试时间、笔试地点、考场、准考证号码等信息。报考人员须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的地点,携带准考证、本人身份证参加笔试;
4、成绩查询:笔试结束一周时间后,应聘人员通过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查询个人笔试成绩;
5、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资格复审。市人社局依据笔试成绩的综合情况和参照以往做法,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
(六)资格复审
1、市人社局对拟参加面试的人选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一经发现应聘者不符合应聘岗位要求或弄虚作假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2、审查内容为应聘人员的准考证、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户籍等证书原件,同时上交以上证件的复印件和招聘岗位所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招聘岗位注明限招退役士兵的,还需提供退役士兵证书原件,上交复印件。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由学校主管学生工作的部门出据证实其能按期毕业的证明(见附件6);未按期毕业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职的报考人员,开具原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可在体检和考察时提供;
3、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资格复审时,必须提供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学信网网址为:https://www.chsi.com.cn)和在中国学位认证网(学位网网址为:http://www.cdgdc.edu.cn)打印中文学位电子认证报告。因学历学位认证时间较长,应聘人员须早做准备。资格复审时未提供学历、学位认证材料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面试资格;
4、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和《岗位信息表》中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的学历认证和我国驻外使领馆的有关证明材料;
5、省委党校举办的大专班、本科班和在职研究生班,中央党校委托省委党校举办的本科班、研究生班和省刊授党校举办的大专班的学员,取得党校函授教育和在职研究生教育学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经省党校系统学历教育招生委员会办公室验印、并加盖辽宁省党校系统证书专用章的毕业证书;
6、最后一名资格复审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资格复审。参加资格复审人选出现岗位空缺的,按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的办法,依次递补。若面试人员已公布,递补人选来不及公布的,由市人社局向其他进入本岗位面试的应聘者说明情况。
(七)面试
1、确定面试人选。按岗位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面试人选。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参加面试人员名单在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lndd.hrss.gov.cn)上向社会公示;
2、面试形式和内容。一线教师采用试讲形式面试;一线医生采用结构化面谈的形式面试。面试内容侧重专业知识和体现岗位职责特点,体现对选聘人员任职条件的要求;
3、面试成绩。面试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未达到合格分数线的,不予聘用。面试成绩占总成绩的50%。
六、体检和考察
(一)确定体检和考察人选
参加体检和考察人选,按笔试、面试加权后的总成绩和岗位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总成绩并列者,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排序确定;面试成绩也并列的,通过再次面试确定。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笔试、面试及总成绩均保留两位小数。
(二)体检
1、体检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组织。体检参照国家考试录用公务员的体检标准规定执行;
2、体检在市人社局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
3、体检费用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承担;
4、体检医生与体检者有回避关系的,应予回避。对于体检中违反操作规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渎职失职,造成不良后果的工作人员,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者隐瞒真实情况致使体检结果失真的体检者,不予聘用;
5、应聘人员无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为自动放弃体检资格。
(三)考察
1、考察工作由市人社局统一安排,招聘单位和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2、重点考察应聘者学习运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情况;对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情况进行实地调查了解,并对考察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3、考察组由招聘单位或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材料应由2名以上考察人员签字并加盖用人单位公章;
4、考察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并将结论及依据告知应聘者;
5、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
七、公示
公示的内容为拟聘用人员姓名、准考证号、招聘单位和招聘岗位、笔试成绩、面试成绩、总成绩、排名等。公示期为7天。
八、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虽有举报但不影响聘用的人员,办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手续。对举报的问题查有实据,所涉及到的问题影响聘用的,不予聘用;对举报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环节出现岗位空缺的,在空缺岗位面试合格人选中,依次递补。公开招聘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国家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内。其他未尽事宜,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九、纪律与监督
本次招聘全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的监督。对于公开招聘的岗位,如有“因人画像”、“因人设岗”、“量身定做”、“萝卜招聘”等方面的违纪违规问题,希望知情人士于2019年5月20日以前,以电话、亲访的形式向市人社局举报。举报问题要实事求是,应告知真实姓名,并留有24小时畅通的联系电话。凡是有线索和证据的举报,我们都将认真查处,问题属实的要立即整改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咨询电话:3192715
举报电话:3192890
附件1.丹东市中小学(幼儿园)公开招聘一线教师计划信息表
附件2.丹东市医疗单位公开招聘一线医生计划信息表
附件3.2019年丹东市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报名登记表
附件4.2016年辽宁省省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专业(学科)指导目录
附件5.2019年丹东市公开招聘一线教师和一线医生考试准考证
附件6.2019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证明
丹东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