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广东清远市佛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55人公告

来源:清远市佛冈县人民政府 2019-05-07 09:23:55
  佛冈县公安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因工作需要,根据县政府常务会议的有关精神,佛冈县公安局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5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薪酬待遇

 

 
  二、应聘条件
 
  (一)男性,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含35周岁)以下,具有国家承认的高中或中专以上学历的人员(退伍军人可放宽到初中学历)。
 
  (二)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无违法犯罪记录;
 
  (三)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6.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聘用的其它情形。
 
  三、报名办法
 
  (一)采用现场报名方式。报名不收取费用,报名同时对报考人员的考试资格进行审核。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至8日(3天),每天8:30-11:30,14:30-17:30。
 
  2.报名地点:佛冈县石角镇振兴中路38号佛冈公安局巡逻警察大队一楼,联系电话:4482072。
 
  3.报名需提交资料:
 
  (1)二代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彩色照片1张;
 
  上述证件均要求原件及复印件1份(A4纸),审核后留复印件退回原件。
 
  (二)报名注意事项。
 
  考生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已经聘用的,取消聘用。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考试
 
  (一)本次考试项目为:体能测试。
 
  测试时间:2019年5月11日上午,当天8:00前报到。
 
  测试地点:佛冈县佛冈中学运动场(地址:广东省佛冈县石角镇育才路157号)。
 
  测试项目:10米×4往返跑和1000米跑。
 
  两个项目的测试次数均为1次,测试结果得出后均不进行复测。
 
  (二)考试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10米×4往返跑成绩×50%+1000米跑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如考生总成绩相同,1000米跑成绩高者优先,如体能测试两项成绩均相同,则采取抽签办法确定,测试标准见附表。
 
  (三)注意事项: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按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参加体能测试,未按时报到或中途擅离考场的,视为自动放弃。
 
  五、体检
 
  考试结束后,按岗位招聘人数从考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确定体检人员名单。
 
  体检工作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支付。体检合格者进入考察。
 
  六、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粤人社发〔2010〕276号)等有关规定,对考生进行政治考查,严防假年龄、假学历、假履历,全面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
 
  七、公示和聘用
 
  根据考生成绩、体检及考察合格确定为拟聘用人选,并在微信公众号“平安佛冈”公示,公示时间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按照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八、其他事项
 
  (一)考生报名前需认真阅读本公告。
 
  (二)因考生体检、考察等情形不合格,自愿放弃或在公示中发现影响聘用问题而出现招聘岗位缺额的,可以在同岗位面试人员中,按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
 
  本公告由佛冈县公安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佛冈县公安局黄志伟,4482072。
 
  佛冈县公安局
 
  2019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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