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东港市中医院招聘护士公告
东港市中医院公开招聘护士公告
东港市中医院始建于1984年,是一所集中医医疗、教学、康复、预防保健于一体的“三级甲等”中医医院,是辽宁中医药大学、辽东学院医学部、丹东中医药学校临床教学实习基地;是辽宁省职业病体检、东港市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各类商业保险及交通事故定点医院。
医院位于东港市经济开发区人民大街6号。现占地面积47000㎡,总建筑面积44000㎡。医院编制床位520张,实际开放床位550张。
医院现有在职在岗职工737人。专业技术人员628人,副高级及以上职称87人;辽宁省名中医1人,东港市名医4人。
医院设有脑病科、糖尿病科、心血管病科、肺病科、肝病科、肾病科、骨伤科、肛肠科、外科、妇产科、儿科等20个临床科室,有辽宁省中医重点专科3个,国家级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单位1个,设放射科、电诊科、检验科、病理科等医辅科室12个;设专家门诊和20余个具有中医特色的专科专病诊室;建立急诊急救工作机制,开展院前急救工作,承担我市卫生应急突发事件的紧急救治任务和各种医疗保障任务。
根据医院发展的实际需要,东港市中医院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护士。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护士十名。
二、招聘范围
1、年龄在35周岁以下,即1984年以后出生的(以身份证为准)。
2、学历要求: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及以上学历。
3、具有护士执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可以不具备护士执业证书,但是如果招聘后当年没有考取护士执业证书,取消招聘资格)。
4、在护理岗位工作经历者优先。
5、中医院校毕业或中医护理专业毕业者优先。
三、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无犯罪记录,无违反校规校纪纪录,品貌端正,责任心强。
3、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4、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能够承担临床值夜班工作。
5、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聘用后能够认真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医院将有权拒签劳动合同或终止已经签订的劳动合同。
四、招聘方式
按照《东港市中医院人事录用管理制度》中招聘程序要求进行相应笔试、面试考试。
(一)笔试:
1、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笔试成绩在考试结束后当天公布。
(二)面试:
1、满分100分,面试成绩占总成绩50%。
2、面试按照招聘计划与面试人数1:2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岗位参加面试人员名单。未达到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参加面试;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的笔试成绩如出现并列,同时参加面试。面试人选未达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面试。
3、面试与笔试同天进行,面试成绩当场打分,当天公布最终成绩。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事项: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6日至2019年5月10日每天上午8:00—11.00;下午13.30--16:00。
2、报名地点:东港市中医院人事科。
3、报名程序:本次报考工作采取现场报名,报名人员持近期免冠1寸照片1张,到医院人事科填写《2019年东港市中医院护士招聘考试登记表》。
(二)资格审核:中医院人事科将在考试当天对报名人员的相关信息进行审核。审核合格人员可参加笔试面试。审查内容为:报考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等证书原件和复印件。
六、 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的总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按招聘计划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总成绩并列者,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有关规定执行。体检费用自理。
七、公示与聘用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东港市中医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人员,按《东港市中医院人事录用管理制度》有关规定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岗前培训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八、其他事项
1、实行诚信承诺报名。报名时,报考人员要如实提交本人有关信息和材料,凡弄虚假或与招聘岗位要求的资格条件不符的,一律取消考核或聘用资格。
2、应聘者未按时参加面试者视为自动放弃。应聘者在招聘期间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带来的后果责任自负。
3、在校期间受过严重处分及不能按期(2019年7月)毕业的在校生均视为不符合招聘条件。
4、在招聘期间,应聘者如不按规定参加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等,将被视为自动弃权。
5、拟聘人员与原单位存在劳务关系的需自行解决与原工作单位人事
劳动关系等问题,出现劳务纠纷由应聘者自行承担。
东港市中医院
2019年5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