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甘肃省武威市集中引进人才69名公告
根据《武威市2019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方案》,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有关规定,决定在西安召开专场招聘会,通过面试考核方式引进急需紧缺人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引进对象
引进对象为具有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职称的应往届毕业生,共69名,具体岗位需求条件及人数详见《武威市2019年集中引进急需紧缺人才西安专场招聘会岗位需求表》。
博士研究生和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不受毕业院校和岗位需求条件限制,对特殊需要或特别优秀的高层次人才,可采取“一事一议”的方式引进。
二、引进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基本政治权利;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思想健康,信念坚定,品行良好;
(三)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四)具有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35周岁(1984年9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职称或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1979年9月1日以后出生)。取得多个学历层次的,按照与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和专业相符的条件报名;
(六)非武威市所属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七)非服务期内“各类订单定向生”。
三、引进方式
在陕西师范大学召开专场招聘会,采取面试考核方式引进。
(一)时 间:2019年5月14日上午08:30
(二)地 点:陕西师范大学长安校区新勇学生活动中心二楼学生剧场(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四、引进程序
(一)网上报名。应聘人员填写报名登记表,明确报考岗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到报名邮箱(wwrckhzp@163.com)。引才工作人员对网上报名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初审,通知符合引进条件并有引进意向人员按现场报名所需要件,参加现场招聘会进行考核考察。网上报名截止时间为5月13日。
(二)现场报名。应届毕业生持身份证、学生证、毕业生就业推荐书、成绩单、高校毕业生三方协议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蓝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现场报名应聘;往届毕业生凭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自我推荐书、现工作单位同意报名应聘函及其它相关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和蓝底彩色1寸免冠照片现场报名应聘。现场报名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14日上午12:00。
(三)资格审查。依据甘肃省委组织部、甘肃省人社厅、甘肃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2016年甘肃省考试录用机关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专业分类参考目录(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5〕321号)的专业参考目录和岗位需求条件,对报名登记的应聘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四)面试考核。采取量化评分方式对资格审查合格人员进行现场面试考核,考核内容为招聘岗位所必需的政治素质、职业能力、专业技能和工作(学习成绩)实绩等。招聘岗位进入面试考核人选与招聘计划达不到3∶1的,经引才工作办公室同意,可采取降低开考比例或减少招聘计划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在85分以下者,取消进入下一环节资格。考核结果采用百分制,现场公布成绩。
(五)现场签约。根据面试考核成绩和招聘岗位人数确定拟引进人选,并对拟引进人选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合格的,现场签订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和引进人才拟聘协议书。
(六)考察体检。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负责对拟引进人才政治素质、道德品质、工作实绩(学习成绩)等情况进行考察,统一组织体检,体检标准参照新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七)公示聘用。考察和体检合格人员,经审批后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考察、体检不合格或报到时未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的,取消聘用资格。
五、政策待遇
引进人才占用所在单位事业编制,执行事业单位现行岗位工资标准,最低工作年限为5年。符合《武威市人才特区试点工作方案》《武威市加强工业企业人才服务工作实施办法》和市委组织部、市委编办、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局《关于做好引进急需紧缺人才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条件的,可享受以下急需紧缺人才政策待遇:
(一)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享受正常工资待遇的同时,由同级财政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和“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发放政府津贴,政府津贴在3年内分2次计发,第1年考核合格发给50%,第3年考核合格发给50%。
(二)引进急需紧缺人才在武威购房的,按博士和正高级专家10万元,副高级专家、“双一流建设高校”硕士研究生5万元的标准,由同级财政给予一次性购房补贴。
(三)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的急需紧缺人才,统一提供过渡周转人才公寓,5年内免费居住。占用市直部门编制的引进人才入住市上人才公寓,占用县区编制的引进人才入住县区人才公寓。
(四)当年引进已婚“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的配偶,由组织、人社部门根据配偶编制性质调入相应单位工作;引进“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子女入学,按照本人意愿安排学校就读,享受本市学生同等待遇。
(五)鼓励支持提升学历层次。引进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参加全国硕士、博士研究生统一入学考试取得硕士、博士学位且毕业后与单位签订3年以上服务合同的,同级财政全额报销学费。
(六)引进到工业园区和两县(天祝县、古浪县)、两片(张义山区、民勤湖区)工作的“双一流建设高校”毕业生,工作期间由同级财政每年发给5000元的工作补助。
(七)引进到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和县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的人员,根据产业发展和工作需要,安排到工业企业、重大项目、工业园区服务,服务期3年。服务期间,人事、行政关系、转正定级、职务晋升、职称评聘、工资调整、教育培训、工资福利等分别由市人才交流开发服务中心和县工业企业人才服务中心负责办理或发放,所服务企业可给予其在岗补助。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的,鼓励脱钩在企业任职,不愿在企业任职的,安排到市、县区直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和工业园区管委会工作。
联系电话:于海利 17793521589
韩 亮 18089355616
电子邮箱:wwrckhzp@163.com
政策咨询电话:0935-2234073
附件:
中共武威市委组织部
武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