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下属事业单位选调7人公告
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营商办)是市政府工作部门,根据打造最优营商环境城市总体目标,保障市营商办工作顺利开展,经研究,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公开选调市营商办下属事业单位衢州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工作人员7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人数
选调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7名,其中衢州市社会信用服务中心4名,衢州市政务服务中心3名。
二、选调范围和条件
(一)选调范围:面向全市范围内(含乡镇)在职在编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的工作人员(新招聘录用试用期未满、招聘时岗位有服务年限要求且未满服务年限的除外)。
(二)选调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素质,事业心和责任感强,甘于奉献,作风正派,身体健康。
2.具有能胜任所聘岗位工作的能力。
3.年龄在 40 周岁以下(1978年5月17日以后出生)。
4.报考计算机岗位的需具有计算机、电子信息类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报考财务管理岗位的需具备财务管理、会计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其余岗位专业不限。
5.具有2年以上(截止2019年5月31日)事业单位工作经历,历年年度考核为合格及以上等次,且未受过党纪政纪处分。
6.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
按照岗位设置政策规定,对具有相应专业技术任职资格的人员,进入单位后应根据单位岗位情况进行聘任,若不愿高职低聘的,不得参加报考。
三、选调程序和组织形式
贯彻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报名、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录用等程序进行选调。
(一)发布选调信息
2019年 5月7日,由市营商办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网址:http://rsj.qz.gov.cn/)、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报考者请关注“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17日- 5月18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2.报名地点: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405办公室(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联系人:方女士(0570-3890806)、刘女士(0570-3890019)。
3.报名者需携带材料:
(1)《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报名表》(附件2,可在网上下载填写完成);
(2)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
(5)岗位所需的其他材料(如与所聘岗位相关的工作经历证明、获奖证书、工作期间撰写的具有代表性的文章);
所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如提供虚假材料,经查实,取消录取资格。
(三)资格比选
市营商办对报名人选的工作能力和工作经历、学历、年龄等进行综合比选,并结合职位要求,按不少于1:3的比例确定人选参加笔试。若选调计划数与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不足开考比例的岗位,选调计划将相应核减。核减指标数将通过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向社会公告。
报考岗位被核减的报考人员,将通知改报,不改报的视作放弃。
准考证领取时间和地点:需本人持身份证到市营商办405办公室(衢州市西区花园东大道169号)领取,报名时留好联系方式,时间另行通知。
(四)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主要根据岗位需求测试应试者的政策理论水平和综合文字能力。试卷满分为100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面试
1.笔试结束后,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营商办划定最低分数线,对笔试上线人员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入围人数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参加面试人选。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通知面试入围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到405办公室领取面试通知单。
2.面试形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3.面试地点: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四楼党员活动室。
4.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考察、体检)。
(六)考察
1.面试结束后,按笔试、面试成绩各占50%合成总分(按四舍五入法,保留2位小数),从高分到低分按1:1比例确定考察对象(如报考人员考试总成绩相同,则按面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考察对象)。进入考察人员须在5个工作日内提供所在单位同意考察、选调的书面证明,逾期未提交的,视作放弃考察选调资格。入围人员放弃考察选调资格的,该职位可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市营商办将对考察人选的德、能、勤、绩、廉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进行全面考察,并听取报考人员所在单位意见。
(七)体检
1.考察结束后,经市营商办党组会议集体讨论确定体检人选。体检工作在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的监督下由市营商办组织进行。
2.体检标准参照国家人社部、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行业有关规定执行。
3.入围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
4.入围体检人员放弃体检的,视作放弃录用资格。入围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时,依次递补。
(八)公示
经笔试、面试、考察、体检择优确定的入围人选名单,会同选调工作流程相关材料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核准后,拟选调对象在衢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微信公众号公示7个工作日。
(九)办理调动
公示期满无反映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调动的,按照有关规定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并按规定程序和干部管理权限,办理相关调动手续。
四、纪律要求
本次选调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在整个选调过程中,严格执行有关规定,自觉接受考试对象、纪检、组织人事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对违反公开选调规定、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即取消其考试资格和选调资格。对违反工作纪律的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按照相关规定严格追究责任。
附件下载>>>
1.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2019年公开选调具有财政全额补助事业身份工作人员计划表.docx
2.衢州市营商环境建设办公室公开选调事业身份工作人员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