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云南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20人公告
来源:玉溪人才网
2019-05-08 15:04:16
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2019年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根据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以下简称用工单位)工作需求,现委托我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看护岗)20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条件和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品行端正。
3.招聘人员中,男性14名,女性6名,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84年4月至2001年4月期间出生)。
4.身高要求:男性在165CM以上,女性在160CM以上。
5.具备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退伍军人及从事过辅警一年以上的,文化程度可放宽至初中。
6.学历及专业证书需在2019年4月前取得。
7.身体健康,无色盲、无口吃、无心脏病、高血压等易发突发疾病,具有能够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
8.自愿从事公安辅警工作,服从组织分配,能够保守工作秘密,具有忠诚、奉献、吃苦精神。
9.同等条件下,优先招聘以下人员: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本区因公牺牲的军人和因公牺牲(死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退役士兵、见义勇为积极分子和先进个人;在校期间、服役期间有立功受奖表现;警察类或政法类院校毕业生,以及具有岗位所需专业资质或专门技能的人员。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报名: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被行政拘留或者有吸毒史的。
3.因违纪违法正在接受审查调查的,被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开除公职或者辞退的。
4.曾因违反警务辅助人员有关管理规定而解除劳动合同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本人、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以下情形:被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适合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二、招聘程序
招聘程序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发布招聘公告
招聘公告在玉溪人才网(www.yxrc.cn)、云南招聘网(www.ynzp.com )、高古楼网站、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上发布。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8日— 5月14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周末节假日除外)。
2.报名方式:报名方式采取现场报名。现场报名地点:玉溪市红塔区明珠路16号(原高快客运站南行100米),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103室(张女士,电话:18088917702)。
1、现场报名须提交本人证件(身份证、退役证、毕业证、加分证明、个人人民银行征信记录证明以及相关技能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免冠近照1寸1张。通过现场审核合格人员领取《面试通知书》于规定时间参加面试。
2、报考人员提供的证书、资料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考试资格。
3、报名考试费用:50元/人。
报名后,报考人员应及时到报名处或登录相关报名网站查看有关通知,了解考录工作进程,并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若因报考人员不及时查询考录工作进程和有关事项通知、联系电话不畅通而造成的后果,由报考人员本人负责。
考试
1.面试
(1)警务辅助人员面试采取公开面试,择优聘用的方法,面试科目根据巡特警警务辅助人员(看护岗)岗位的特点设置。
(2)面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2.体能测试
(1)体能测试参照《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执行。
(2)体能测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另行通知。
(3)体能测试成绩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
3.综合成绩:面试成绩+体能测试成绩=综合成绩,按综合成绩等额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若综合成绩相同,则以面试成绩从高到低确定;面试成绩也相同的,加试确定参加体检政审人员。
三、体检、政审及公示
(一)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职位体检特殊标准》(征求意见稿)。裸眼视力放宽至4.6(大专以上学历的可再放宽视力要求),须增加尿检。首次体检不合格,在5个工作日内由考生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可到上一级医疗机构进行一次全面复检,复检结论为最终体检结论。体检费由考生自理。如出现体检不合格或自动放弃的,按综合成绩成绩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二)政审:政审由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工室统一组织,对拟聘用人员违法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查。
(三)公示:体检和政审结束后,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微信公众号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的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与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反映的问题对聘用有影响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当出现报考人员体检或政审不合格和放弃录用的情况时,按综合成绩排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
四、聘用及人员管理
(一)用工方式:劳务派遣方式
(二)聘用:由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按岗位要求招考录用后以劳务派遣方式派遣到用工单位,由用工单位统筹分配岗位。一经聘用签订劳动合同,首次签订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均为三个月。
(三)人员管理:由用工单位对派遣员工进行日常管理,派遣员工的岗位职责、作息制度,绩效考核等依照用工单位规定。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对派遣员工进行劳动关系管理及职业素质培养。
五、薪酬待遇及工作时间
(一)薪酬待遇:工资由基本工资与绩效奖金构成。每月应发工资不低于5000元(含单位应缴纳保险部分,服装、警用装备费用,其中每月500元绩效考核奖金按考核情况发放;有住宿保障,并办理人身意外伤害险),服务年限每满一年月增加工龄工资10元。执行看护期间享受35元/天补助,并提供食宿保障。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再发绩效工资和其他补贴。其他待遇按照巡特警大队勤务辅警岗位人员待遇标准执行。
(二)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制度,工作时间按用工单位工作时间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次招聘工作由中共玉溪市红塔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玉溪市公安局红塔分局政工室全程监督。严格按照制定计划、发布公告、自愿报名、资格审查、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实施,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2、对违反公开考试招聘纪律、弄虚作假的报考人员,一经查实,取消其聘用资格。
3、未尽事宜由用工单位和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研究确定,并负责解释。
本次招聘工作监督电话:0877-2016155 0877-2694020
玉溪宸才人力资源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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