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招聘30人公告

来源:上海普陀 2019-05-09 09:06:25
  上海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非编辅助人员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编辅助人员。


  招聘岗位


  (一)岗位名称:窗口收件及咨询引导岗30名。


  (二)岗位说明:主要从事政务服务、咨询、引导、业务受理、业务协调等工作。


  招聘岗位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二)年龄40周岁以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


  (三)具有大专及以上学历;


  (四)具有2年以上工作年限,中共党员优先;


  (五)具备岗位所需工作能力及正常工作的身体条件;


  (六)有强烈的工作责任心,工作认真细致,善于沟通交流,有较强服务意识;


  (七)具有相关工作经历者优先。


  招聘程序


  (一)报名时间和方式


  1、报名时间:从即日起到5月19日。


  2、报名方式


  (1)本次报名采取电子邮件报名方式。


  (2)考生需下载《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非编人员岗位报名表》,认真填写完整,表内须附上本人近期免冠正面证件照(电子照片,大小200KB以下),以邮件附件形式发送到zhuyiqing@shpt.gov.cn。邮件标题及附件中标明“本人姓名+非编报名”。


  (3)本次报名实行个人承诺制。考生应如实填写报名表。如不符合报考条件,由此而产生的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二)资格审核


  1、行政服务中心将对收到的应聘材料和邮件进行初步筛选,并对通过初步筛选的考生组织资格审核。


  2、资格审核的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行政服务中心对通过资格审核人员发放准考证。


  (三)考试


  1、考试时间和地点:以准考证为准


  2、考试方式。行政服务中心根据岗位要求,对通过资格审核考生组织考试,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3、考试内容。笔试采取闭卷方式,内容为招聘岗位相关的综合和专业知识。面试主要测试岗位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考试不指定复习范围及参考用书,也不收取报名考务费。


  (四)体检 按照笔试、面试成绩3:7比例,计算出总成绩,按总成绩排名顺序确定拟录人员,进行体检。 进入体检人员按照要求至指定医院参加入职体检。


  相关待遇和其他事项


  体检合格的人员,签订派遣制劳动合同,其工资、奖金和社会保险等按有关规定执行。


  联系方式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32798036


  联系地址:上海市普陀区同普路602号3号楼


  邮件地址:zhuyiqing@shpt.gov.cn


  邮编:200062


  附件:普陀区行政服务中心非编人员岗位报名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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