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党校招聘公告
中共上海市浦东新区委员会党校(上海市浦东新区行政学院)(以下简称"新区党校")成立于1993年5月22日,是新区区委直属机构,为全额拨款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相当于副局级。新区党校是浦东新区培训轮训党员领导干部的主渠道主阵地,是干部加强党性锻炼的熔炉,也是浦东新区培训公务员、培养公共管理人才和政策研究人才、开展社会科学研究和决策咨询的重要机构。
新区党校内设6个处室:办公室、教学处、教务处(社区党校业务指导处)、党建研究中心、科研处、总务处,内设2个教研部:浦东开发开放(理论教育)教研部和党史党建(党性教育)教研部。
在新区区委的正确领导下,校院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校姓党",以"创建全国一流城区党校"目标为引领,努力发挥干部教育培训主渠道主阵地作用和新型智库功能。为适应党校教育事业发展需要,新区党校决定面向全国招聘教师若干,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教师
二、学科方向
马克思主义理论、公共管理、经济学、社会学、法学、人力资源管理专业
三、招聘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坚定地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教学、科研作风严谨;遵纪守法,身体健康。
2、具有较高的文字表述和口头表达能力、组织协调能力,能够独立开展教学、科研工作。
3、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年龄在30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4、相关研究方向的教授,年龄在45周岁以下(特别优秀的可以适当放宽)。
四、招聘程序
1、报名。请下载《应聘人员报名表》,如实填写,并按要求将《报名表》以PDF格式发送至:pddxrs@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教师岗位)。
2、资格审查。校组织人事部门根据收到的报名材料进行筛选、审查。
3、考核程序。考核程序分为试讲、面试和科研成果评比。通过资格审查的应聘者,会收到试讲通知,并由我校根据岗位、学科要求等组织试讲、答辩。通过试讲的应聘者,进入面试环节。科研成果评比与面试环节同步展开。
4、体检。通知总分最高的应聘者参加体检。
5、政审。对应聘者进行政审。
6、公示。将拟录用人员名单在浦东人才网上进行公示。
7、将拟录用人员名单上报新区人保局审批。
五、相关待遇
工资、福利等均按照本市事业单位的有关规定执行,其他相关待遇面议。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传真):021-20210112
联系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东路988号中共浦东新区区委党校1405室
邮政编码:201203
招聘工作常年开展,随时接受应聘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