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安康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11人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文员9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保洁人员1名,共计11名。
二、聘用形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代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清楚。
4、文员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保洁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经验丰富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文员岗位条件:
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财务类专业优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具有法律工作、财务工作经验者和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保洁人员岗位条件和职责
1、有一定文化,年龄在40岁以下,仪容端正、着装整齐,服从单位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2、能按单位要求高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
3、及时清理责任区内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消毒杀毒。
4、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5月7日在旬阳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至13日17:30止;
2、报名地点:旬阳人民检察院政工室(地址:旬阳县城关镇瑞莲路32号机关4楼),联系电话7222485;
3、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和资质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
(三)资格审查
由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19年5月14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文员考试内容:
(1)闭卷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满分100分;
(2)计算机听打输入(内容为语音播放,输入法自定),按照输入正确字数换算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个性特长和对聘用岗位的认知水平,满分100分。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参照公务员招录相关规定确定体检结果,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录取。
五、用工方式、待遇
1、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方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付,试用期月工资1600元, 转正后月工资为2000元;执行国家“五险一金”的规定 (个人部分须由聘用人员自负)。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复核合格,签订正式用工劳动合同,首次用工期限为2年,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另行协商。
3、不提供住宿;工作日可在单位食堂自费就餐。
4、合同期间如遇改革性考试或清退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旬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工作各项工作环节将同步在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旬阳检察)进行发布、公示,请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查阅有关信息。
3、报考人员上交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