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陕西安康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11人公告

来源:旬阳创业就业 2019-05-09 14:25:25
  2019年陕西安康旬阳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1名合同制工作人员。现就有关招聘工作公告如下:


  一、招聘数量及岗位


  本次计划招聘文员9名,财务工作人员1名,保洁人员1名,共计11名。


  二、聘用形式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形式,委托第三方代管。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拥护中国共产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不良记录,具有良好的心理素质。


  3、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语言表达清楚。


  4、文员年龄38周岁以下(198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特别优秀者年龄可适当放宽,有法律工作经验者优先;保洁人员年龄在40岁以下,经验丰富者年龄可以适当放宽。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应聘:


  (1)受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2)受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


  (3)在各级人事考试中被认定为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纪律行为的人员;


  (4)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被开除公职人员;


  (5)现役军人;


  (6)其他不得应聘的情形。


  (二)文员岗位条件:


  必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大专及以上学历,法律类、财务类专业优先,熟练掌握电脑操作、具有一定的文字处理能力,具有法律工作、财务工作经验者和退役军人优先录用。


  (三)保洁人员岗位条件和职责


  1、有一定文化,年龄在40岁以下,仪容端正、着装整齐,服从单位的统一调度和工作安排。


  2、能按单位要求高标准做好责任区内的保洁工作。


  3、及时清理责任区内装修垃圾及生活垃圾;定期对责任区进行消毒杀毒。


  4、能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招聘程序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19年5月7日在旬阳检察院微信公众号发布招聘公告。


  (二)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7日至13日17:30止;


  2、报名地点:旬阳人民检察院政工室(地址:旬阳县城关镇瑞莲路32号机关4楼),联系电话7222485;


  3、现场报名需填写《报名登记表》,并提供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退役证等能够证明本人身份和资质条件的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要求A4纸)。


  (三)资格审查


  由本院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时间2019年5月14日,通过资格审查方可参加考试。


  (四)考试


  1、考试时间另行通知;


  2、文员考试内容:


  (1)闭卷笔试内容为法律基础知识、刑法、民法、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满分100分;


  (2)计算机听打输入(内容为语音播放,输入法自定),按照输入正确字数换算成绩,满分100分;


  3、面试:由评委现场打分,主要测试应试者综合素质、思维能力、语言表达、个性特长和对聘用岗位的认知水平,满分100分。


  (五)体检


  1、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到低排名,按招聘岗位名额1:1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因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岗位空缺的,按考试总成绩依次递补。


  2、参照公务员招录相关规定确定体检结果,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六)录取


  在体检合格人员中按招聘岗位名额等额录取。


  五、用工方式、待遇


  1、实行劳务派遣用工制,招聘人员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工资支付方式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给付,试用期月工资1600元, 转正后月工资为2000元;执行国家“五险一金”的规定 (个人部分须由聘用人员自负)。


  2、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后,经复核合格,签订正式用工劳动合同,首次用工期限为2年,期满是否续签由双方另行协商。


  3、不提供住宿;工作日可在单位食堂自费就餐。


  4、合同期间如遇改革性考试或清退的,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


  六、其他事项


  1、本公告由旬阳县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


  2、本次招聘工作各项工作环节将同步在旬阳县人民检察院微信公众号(旬阳检察)进行发布、公示,请报考人员根据招聘工作安排,及时关注微信公众号查阅有关信息。


  3、报考人员上交报名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旬阳县人民检察院


  2019年5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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