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泰安东平县公立医院招聘133人简章

来源:中国东平 2019-05-10 09:10:37

  2019年东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为加强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保持公立医院工作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县级公立医院岗位空缺情况和工作需要,按照《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经县委、县政府同意,为县人民医院、县中医院、县第一人民医院、县第三人民医院、县精神病院公开招聘部分工作人员,并纳入人员控制总量管理。现将2019年东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范围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年龄应在40周岁以下(1978年5月21日以后出生);


  (六)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资格条件(详细情况见附件1)。


  有工作单位的和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或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现役军人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不得应聘,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


  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人事、财务、纪律检查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二、招聘岗位及招聘人数


  具体招聘单位、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及条件要求见附件1。


  三、报名、初审和缴费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19年5月21日9:00-5月23日16:00


  查询时间:2019年5月21日11:00-5月24日16:00


  报名网址:中国东平(http://www.dongping.gov.cn/)


  应聘人员登录报名网站,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相关个人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待审核期为2小时,自完成提交报名信息算起。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二)网上初审


  初审时间:2019年5月21日11:00—5月24日16:00


  县卫生健康局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在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并及时公布初审结果。网上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19年5月21日11:00—5月2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要于2019年5月25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


  应聘人员缴费成功后,要及时打印《东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时使用),并于2019年5月31日9:00—6月3日9:00登录该网站打印《笔试准考证》。


  根据《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 的规定,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两科共8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9年5月23日上午8:30—11:30由本人或委托他人持报考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科(地址:东平县东山路010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及复印件,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等。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名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该招聘岗位;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予以核减。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


  其应聘人员如符合其他岗位的招聘条件,可在规定的时间内改报其他岗位。对因报名人数不足取消、核减的招聘计划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报名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提交《东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公立医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学历学位证书(岗位不要求学位证书的除外)、相关岗位资格证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2019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同意报考的介绍信。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


  四、考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笔试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医药卫生基础知识。公共基础知识包括:政治经济理论、时政方针、法律法规、科技知识等。其中303、409、510岗位,考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会计基础知识。


  笔试采取统一考试、统一标准、统一阅卷的方式进行。


  笔试时间:2019年6月3日


  上午9:00-10:00    公共基础知识


  10:00-11:30    医药卫生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


  笔试阅卷结束后,按公共基础知识、医药卫生基础知识/会计基础知识考试成绩分别占30%和70%的比例,采用百分制计算应聘人员的笔试成绩。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由招聘工作主管机关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确定。


  (二)面试


  在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根据招聘计划和招聘岗位由高分到低分按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人选应在规定时间提交有关证明材料,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笔试合格人数出现空缺的岗位,取消招聘;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按实有合格人数确定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和面试人选名单,在报名网站上公布。面试方式、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百分制合成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在报名网站公布。面试设定合格分数线,进入考察体检范围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


  根据《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 的规定,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


  五、考察体检


  根据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不高于1:1.5的比例,确定进入考察范围人选,组织考察。如同一招聘岗位应聘人员出现考试总成绩并列的,则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笔试成绩也并列的,按医药卫生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其中,303、409、510岗位按会计基础知识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确定人选)。


  招聘单位及其主管部门组成考察工作组,对进入考察范围人选进行考察。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并依据相关规定对考察对象个人档案进行审查,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资格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考察工作组要实事求是,全面、客观、公正地评价被考察对象,并写出书面考察意见。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范围人选。体检医院由县卫生健康局确定,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对放弃考察体检或考察体检不合格造成的空缺,从进入同一岗位考察范围的人员中依次等额递补。


  六、公示聘用


  对考试、考察、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报名网站统一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由县卫生健康局发放《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凭《公立医院招聘工作人员通知书》办理相关手续。聘用人员名单报县委编办、县人社局备案。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聘用关系。受聘人员须与聘用单位签订最低服务期限为5年的服务协议,并按照有关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省编办、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鲁人社发〔2017〕53号)规定,受聘人员在职称考评、岗位聘用、考核奖惩、薪酬分配、社会保险、管理使用等方面,适用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政策,同工同酬,同等待遇。


  七、其他


  本次招聘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其他未尽事宜按现行政策规定执行。


  本《简章》由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15853890899


  监督电话:(0538)2830076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00--12:00  下午2:30--6:30


  附件1、2019年东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计划表


  附件2、2019年东平县公立医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


  东平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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