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招聘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现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向社会公开招聘1名编外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和德才兼备的原则,面向社会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取。
二、招聘岗位和条件
(一)招聘岗位:财务管理、会计相关人员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热爱祖国,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遵纪守法;
2、有较强的事业心和工作责任感,热爱工作;
3、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学历,符合岗位聘用条件,能认真履行职责。
4、年龄20周岁以上,40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5、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参与应聘:
(1)曾受过刑事处罚的。
(2)曾被开除公职的。
(3)有违法、违纪行为正在接受审查的。
(4)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
(5) 有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等行为的。
三、报名时间、地点及方式
(一)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5月23日(周末及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
(二)报名地点:南宁市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办公室(南宁市悦宾路1号12楼1205室)。
(三)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不接受网络报名。
(四)报名需提交以下材料:
1、毕业证、身份证、相关资格证书(复印件各一份,核原件)。
2、《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外聘人员报名登记表》1份(报名登记表可现场填写或进入青秀区政务信息网下载填写,
网址: http://www.qingxiu.gov.cn/tdcb/)。
3、近期两寸免冠彩色照片两张。
4、如属行政机关、事业单位在聘的工作人员需提供现聘用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书面证明。
(五)资格审查:按国家法律法规及招聘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四、考核聘用
(一)笔试:综合知识能力,测试分为60分制,采用闭卷形式。笔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二)面试: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面试分值满分为60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考核:根据笔试、面试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高低顺序,按1:1确定考核对象,考核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四)体检:到指定医院(三级甲等)体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出现的缺额可依次递补。
(五)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根据资格审查、面试、考核、体检结果拟定聘用人员名单报城区党委、政府审批,并经公示无异议后按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初次聘用劳动合同期限为三年,试用期三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试用期内不符合要求的予以解聘。
五、工资待遇
聘用人员工资待遇包含以下部分:
(一)工资: 2800元/月。其中:基本工资1960元/月,绩效工资840元/月。年度考核合格等次晋升工资,年度综合考核评定累计满两年合格以上晋升一个等级,最高可晋升10级,每级级差100元。
(二)按规定办理社会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手续。
六、其他
本简章如有不清楚之处,解释权归青秀区土地储备分中心。
有意应聘者请填写报名登记表,做好报名前的准备工作。资格初审合格者将由我分中心另行通知笔试时间和地点。
联系人:徐嫚,联系电话:0771-5826369。
附件:报名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