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山东菏泽牡丹区招聘教师430人简章

来源:菏泽市牡丹区政府 2019-05-11 09:50:22

  2019年菏泽市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


  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山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规程》(鲁人社发〔2015〕6号)、《关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几个具体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6〕53号)、《2019年菏泽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实施意见》(菏教人字〔2019〕3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区实际,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应聘条件


  (一)应聘人员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适应岗位的身体条件;


  4.年龄在40周岁(含)以下(1978年5月27日以后出生);


  5.具有相应层次及以上的教师资格证书和合格学历。报考幼儿园教师岗位须取得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幼儿园教师资格,报考小学教师岗位须取得师范专业专科及以上或非师范专业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小学及以上教师资格,报考初中教师岗位须取得本科及以上学历和初中及以上教师资格;


  6.具备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根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菏泽市生源参加我省招募和选派或外地生源参加菏泽市招募和选派的“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服务满2年且完成协议书(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考核合格后,3年内(指2015年、2016年、2017年招募和选派人员,其中“三支一扶”计划仅限2015年、2016年招募人员)报考的,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已按照优惠政策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再适用该政策。


  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高考时户籍,下同)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届、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实行定向招聘,需具备相应教师资格。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方可应聘;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须与签约单位解除协议或经签约单位同意,方可应聘。


  (二)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具备应聘资格:


  1.曾受过刑事处罚、曾被开除公职和在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严重违规违纪行为的人员不能应聘;


  2.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应聘,也不能用已取得学历学位应聘;


  3.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不满6个月的、现役军人及法律规定不得聘用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能应聘。


  二、招聘计划和岗位


  全区共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430人,具体招聘计划和岗位见附件1。


  三、报名和资格初审


  此次招聘实行个人现场报名、现场资格初审、现场采集信息、现场缴费。每人限报一个岗位,一经资格审查通过后,不得更改报名信息。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应聘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1.报名时间:2019年5月27日-5月30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2.报名地点: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东大厅(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3.报名需提交的材料:


  ①贴本人照片的《2019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


  ②本人签字的《2019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附件3。


  ③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


  ④往届毕业生需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2019年应届毕业生需提交学校出具的学业证明和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研究生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提供本人本(专)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 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应聘报名的,需同时出具国家教育留学服务中心的学历认证材料。


  ⑤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无教师资格证书者需提供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⑥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毕业生须提供报到证;2019年国家统招全日制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需提供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19年7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上述材料中③④⑤⑥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①②原件按顺序装订。


  报考定向招聘岗位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还需提供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同时,“三支一扶”大学生要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参加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的大学生要出具团省委认定的有关材料;2019届西藏、新疆生源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或西藏、新疆生源2017届、2018届未就业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户口簿;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19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供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职人员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后应聘报名的,还需提供辞职或解除聘用合同超过6个月的有关材料,以上均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


  4.现场缴费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现场资格初审通过后,可凭家庭所在县(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及复印件)、应聘人员家庭所在地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复印件)或出具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或原省人事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原件及复印件),免收考务费。


  岗位数量与笔试报名人数之比达不到1:3的,按比例将招聘岗位核减、调整到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比例最高的学科(分组别的学科以组别为单位计算比例)。


  对因应聘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报名材料不齐或不符合要求影响报名的,后果由应聘人员自负。对恶意提交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伪造证件或证明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本次应聘资格。


  四、考试内容和方法


  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均采用百分制计算成绩。


  (一)笔试


  报考非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内容包括教育公共知识(一)和学科专业知识两部分,其中教育公共知识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30%;学科专业知识为所报学科必须掌握的专业知识,采用百分制计分,占笔试成绩的70%。


  报考定向岗位的考生,笔试只考教育公共知识(二),考试内容包括教育法律法规、时事政治、教育学与教育心理学、新课程基本理论、教材教法、教师职业道德等,采用百分制计分。


  笔试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2019年6月14日-6月15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8:00 )。


  笔试准考证领取地点: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东大厅。


  笔试时间:2019年6月16日上午9:00-11:30。


  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二)面试


  笔试结束后,根据招聘岗位计划和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其中招聘岗位9人(含)以下的按1:3的比例,10-13人统一为28人,14人(含)以上的按1:2的比例。若进入面试人员最后一名有成绩相同者,均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实有人数确定。进入面试的人员名单及面试注意事项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所有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按网上公布的时间、地点及材料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领取面试准考证,逾期不到者按弃权处理。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达不到规定招聘比例的,按照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一次性递补。


  面试实行百分制。非定向岗位采取试讲的方式进行,主要从教师基本素养、基本技能、仪态仪表、口头表达能力、教学组织能力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定向岗位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


  参加面试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按照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面试时间、地点及注意事项见面试准考证。


  (三)考试成绩计算


  考试结束后,按笔试与面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出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笔试、面试成绩、考试总成绩均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考试总成绩在牡丹区政府网站上公布。


  五、考察体检


  (一)考察


  根据招聘岗位计划,按照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考察人选。如最后一名出现2人及以上总成绩相同者,依次按笔试成绩高者优先、学历层次高者优先、应届毕业生优先、招聘岗位有特殊要求优先的办法确定。考察可根据岗位条件要求采取多种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和工作实绩等方面情况,并对应聘人员是否符合规定的岗位条件、提供的相关信息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有放弃、考察不合格情况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一次性递补。


  (二)体检


  对考察合格人员,按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进行体检,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复检只能进行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应聘人员承担。有放弃、体检不合格情况的,按照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等额依次一次性递补。


  六、公示聘用


  根据考试、考察和体检结果,按招聘岗位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牡丹区政府网站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拟聘用人员,以报考岗位组别或学科为单位,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的顺序自愿选择岗位。选择岗位后,由聘用单位填写《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和《事业单位聘用人员情况汇总表》,报区人社局审核备案。符合招聘条件的,由区人社局发放《事业单位招聘人员聘用通知书》,由聘用单位与聘用人员按规定签订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在应聘岗位上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并按规定办理档案关系、户籍迁移、毕业生派遣等相关手续。在公示期间对反映问题影响聘用并查实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自动放弃和取消聘用资格造成的空缺不再递补。受聘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合格的正式聘用,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七、监督检查


  区纪委、监察委对招聘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对在公开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的严肃查处;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应聘人员和工作人员,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 第35号)等规定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提示:


  1.招聘期间的公告事项均在牡丹区政府网站(http://www.mudan.gov.cn/)发布,请应聘人员务必登陆准确的网站查询有关信息,以免影响应聘。


  2.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要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3.本次公开招聘考试不指定考试教材和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授权或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4.咨询电话:0530-5685872。


  5.举报监督电话:0530-5685891。


  附件1. 2019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统计表.pdf


  附件2. 2019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docx


  附件3. 2019年牡丹区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docx


  菏泽市牡丹区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年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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