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浙江温州市苍南县选调事业单位人员5人公告

来源:苍南人才网 2019-05-13 09:59:45
  苍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
 
  苍南县巡察数据信息管理中心是苍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属公益一类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决定面向全县公开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名额
 
  苍南县巡察数据信息管理中心工作人员5名。
 
  二、选调范围
 
  苍南县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不含自收自支)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报考人员应当符合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一)必备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组织纪律性强,工作作风优良,品行端正,具有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知识、经验和能力,具有较好的政策理论水平和文字综合能力;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5月10日以后出生);
 
  3.中共党员(含预备党员),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4.身体健康。
 
  (二)限制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
 
  2、在乡镇工作不满5年的(年限计算截止至2019年5月10日);
 
  3.受过刑事处罚或党纪政纪处分的;
 
  4.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5.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6.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或其他不适宜选调的。
 
  四、选调程序
 
  采取“公开报名、统一考试、择优录用”的办法进行。
 
  (一)公开报名
 
  报名人员在清廉苍南网站(http://cnjw.cncn.gov.cn/)下载并如实填写《中共苍南县委巡察办选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表》和《个人信息采集表》(纸质材料须由本人所在单位签署报名意见并加盖公章,附电子版),持本人有关学历证书、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1份,提供相关岗位证明,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工作年限满4年的提供近3年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工作年限不满4年的,按照实际工作年限提供合格及以上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参加现场报名,接受资格审查。报名地点:中共苍南县委巡察机构办公大楼204室(灵溪镇春晖路255号,联系电话:0577-68878895),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至2019年5月16日(双休日不接受报名),上午08:30至11:30,下午14:00至17:30。
 
  (二)资格审核
 
  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参加考试人员名单。经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的人数不足3:1的,相应减少选调名额。
 
  (三)考试
 
  1.笔试。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政治理论知识、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分数采取百分制。笔试时间、地点等另行通知。
 
  2.面试。根据笔试分数,从高分到低分按计划选调人数的1:2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同分一并进入面试。面试按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能力,面试分数采取百分制。面试时间、地点和有关要求另行通知。
 
  (四)考察
 
  考察内容包括思想政治素质、能力水平、廉政勤政、工作实绩等,注重品德和群众公认度考察。考察分数采取百分制,按5%比例折算计入总分。
 
  (五)体检
 
  笔试、面试、考察分数分别按40%、55%、5%比例折算计入总分,根据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按选调计划1:1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标准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选调资格,其空缺名额按总分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六)确定人选
 
  根据选调人选的最终得分结果,从高分到低分顺序,按选调总计划数1:1的比例研究决定拟选调人选。
 
  (七)公示
 
  将拟选调人选基本情况在清廉苍南网站及拟选调人选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八)办理手续
 
  公示期满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选调的人员,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五、有关事项
 
  1.此次公开选调岗位为办事员岗位,一经聘用,不保留其高于办事员的领导职务。
 
  2.本公告未尽事宜,由中共苍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附件1:中共苍南县委巡察办选调事业干部报名表.doc
 
  附件2:个人信息采集表.xls
 
  中共苍南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苍南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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