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湖北黄冈罗田县引进乡村医生28名公告
为深入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全面加强我县乡村医生队伍建设,根据《黄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黄政办发〔2018〕5号)要求,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引进一批乡村医生到村服务。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引进乡村医生28名,具体计划详见《罗田县2019年引进乡村医生岗位一览表》(附件1)。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事业心和责任感强。
2.身体健康,能正常履行岗位职责。
3.男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1973年6月10日以后出生),女性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8年6月10日以后出生)。
4.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及以上学历。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乡村医生引进
1.一、二、三级医疗事故直接责任者。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
3.经相关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仍在禁考期内的人员。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聘用的其他情形人员。
三、招聘程序与方法
(一)自愿报名
1.招聘会报名:5月24日,中南民族大学体育馆,报名人员持所需材料参加招聘会现场报名。
2.报名点报名:报名人员持所需材料到罗田县卫生健康局303室(人事监察股)现场报名。联系电话:0713-5058256。报名时间:2019年5月10日-2019年6月10日(工作日上午8:00-11:30,下午14:30-17:00)。
报名时填写的通讯地址和电话号码须真实准确,在应聘期内电话号码不能随意变更,以便于联系。
(二)应提供的材料
1.《罗田县2019年引进乡村医生岗位报名登记表》(附件2)一式3份,可在报名现场填写;
2.本人身份证、户口簿、毕业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2份;
3.个人近期一寸白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
(三)资格审查。在招聘会现场报名的,由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名人员应聘资格进行现场审查。在县常设报名点报名的,由报名点负责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对符合报考条件的应聘人员,不得拒绝报名。
(四)签订意向性协议。经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现场签订意向性协议(一式两份)。由罗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通知应聘人员持意向性协议到指定地点报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签订聘用协议。新聘用乡村医生实行乡村一体化管理、合同制聘用,由设置乡村医生岗位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与乡村医生签订聘用协议;或由乡镇卫生院、村(居)委会与乡村医生三方共同签订聘用协议。聘用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服务时限、违约责任等,首个聘期原则上为2年。被聘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通知30日内)不报到的,聘用资格自动取消。
四、政策待遇
聘期内,乡村医生的执业注册管理、组织人事关系、薪酬待遇、社会保险及其他待遇、教育培训等严格按照《黄冈市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乡村医生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执行。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对于乡村医生提供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根据核定的任务量和考核结果,将相应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拨付给乡村医生。乡镇卫生院编制空缺时,可通过罗田县人社部门及卫生健康部门组织的统一招聘考试,优先从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的乡村医生中招聘,并由乡镇卫生院派往村卫生室工作。采取多种形式,选派乡村医生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或医学院校接受培训。
五、提醒应聘人员事项
(一)咨询方式。涉及引进公告中的专业、学历、其他招录资格条件等相关信息的咨询,应聘人员应主动与罗田县卫生健康局工作人员联系。
(二)保持电话畅通。应聘人员在应聘过程中应保持通讯畅通,通讯方式变更后,应主动告知工作人员。
(三)确保信息准确。应聘人员报名时应仔细核对报考的岗位、个人姓名、身份证号等重要信息。
(四)携带有关证件。应聘人员须携带身份证件有关证明和学历证书,并妥善保存。
六、其他事项
1.对违反乡村医生引进纪律的考生和工作人员,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2.本公告由罗田县卫生健康局负责解释,未尽事宜另行公告。
附件:
中共罗田县委组织部
罗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罗田县卫生健康局
2019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