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河北邯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招聘17人公告

来源: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19-05-15 08:15:28
  邯郸市光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关于为邯郸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局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公告
 
  为提升基层民政服务水平,切实加强民政工作,现由邯郸市光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招聘工作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及用工方式
 
  (一)招聘原则:招聘工作严格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用工方式:劳务派遣
 
  二、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共招聘17人,社会事务局民政办(十六社区和管理小区)5人,四个乡镇各3人。
 
  三、招聘条件
 
  (一)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品行端正、遵纪守法热爱民政事业;
 
  (三)户籍不限(邯郸市区域优先);
 
  (四)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
 
  (五)具有国家承认全日制专科以上学历,具有民政工作经历三年以上的优先录入;
 
  (六)身体健康[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在招聘范围之内:
 
  (一)在职在编的公务员、事业工作人员、国有企业职工机关事业单位辞职不满5年的工作人员在公开招聘中有不良诚信记录的人员;
 
  (二)受过任何形式的刑事处罚、有犯罪嫌疑尚处于被调查阶段的人员;
 
  (三)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适宜担任公职的其他人员。
 
  四、报名办法
 
  (一)发布公告
 
  2019年5月15日至5月20日在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官网公开发布招聘简章等相关信息。
 
  (二)报名时间:2019年5月15日至2019年5月20日
 
  (三)报名方式:
 
  报名人员浏览http://www.hdgdhr.com/newsinfo.asp?id=336自行下载报名表,并按要求填写相关内容,将报名表发送至公司邮箱1350246083@qq.com。
 
  (四)现场资格审查(符合报考条件者),需携带以下资料。
 
  1、报名表。
 
  2、报名须持本人户口页、有效二代身份证、毕业证等相关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3、本人近期1寸免冠彩色照片4张。
 
  4、资格审查地点:邯郸市光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市民服务大厅南侧)
 
  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缴纳报名考务费100元。报名咨询电话0310-2031973。
 
  五、招聘办法
 
  招聘工作通过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等程序确定聘用人员,不举办任何形式的培训班。
 
  (一)笔试
 
  笔试满分100分。
 
  1、笔试方式: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2、笔试内容:行政能力测试与公共基础知识
 
  3、笔试时间:见准考证
 
  4、笔试人员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参加笔试。
 
  5、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按1:2的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选,比例内末位成绩比列的都进入面试人选,当出现被确定为面试人选后不参加面试的情况,可根据情况进行递补。
 
  (二)面试
 
  面试满分100分。
 
  1、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
 
  2、面试办法:应聘者采取抽签方式决定面试顺序,现场打分。
 
  3、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4、面试人员凭有效身份证参加面试。
 
  5、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三)总成绩评定
 
  考生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
 
  综合成绩保留2位小数。
 
  综合成绩最后一名并列者,取笔试成绩高者。
 
  (四)体检
 
  1、体检时间:另行通知。
 
  2、体检医院:临时指定医院。
 
  3、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对体检合格者进行组织考察。重点考察其现实综合表现和学籍档案,审核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空缺时,按照报考人员成绩依次递补。
 
  (六)公示
 
  考察结束后,对拟聘人员在邯郸市经济开发区官网公示七个工作日。
 
  六、聘用待遇及要求
 
  本次招聘由邯郸市光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具体负责组织实施,实行劳务派遣制,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三年一签,工资福利待遇2600元/月,缴纳社会保险。
 
  邯郸市光大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后派遣至邯郸市经济开发区社会事务民政办工作,工作岗位由民政办安排,合同期内表现不好、不能完成承担任务的,单位可以按合同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录取人员必须遵纪守法,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如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者,一律退回,并由相关部门追究相关责任;录取人员要有良好的工作态度,要尊重领导,服从上级指挥;上班时间内不得兼职或从事其它危害单位业务的行为,要严格遵守单位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无故退到、早退、旷工。
 
  凡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面试、体检和考察的视为自动放弃。资格审查将贯穿招聘工作始终,不符合条件的,随时取消应聘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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